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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为有效破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问题,探索互联网云融资模式新路径,本文基于问卷调查数据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云融资需求进行分析。通过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云融资需求特征的分析,发现由于其对云融资认知局限性、云融资安全顾虑,以及互联网络融资平台监管尚未完善等原因,造成新型农业对云融资需求不足,直接影响新型农业主体培育与乡村振兴战略目标实现。建议完善对云融资平台监管机制,提升云融资信贷安全性,加大云融资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政策性普惠金融与宣传力度,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贷的可获得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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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经济(哈尔滨)》2017,(12)
农业经营主体是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核心。其目前主要的主体形式是专业大户、家庭农庄、农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在这些农业新型主体快速发展的这几年,由于信贷抵押资产匮乏,经营不规范,财务不健全,涉农金融产品缺乏针对性及农业行业天然的弱质性等原因给其融资带来了难题,并限制其不断壮大。只有加快推进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引导农业新主体经营财务规范化,引入多元化的金融融资模式,增强其他金融配套措施等多管齐下、多措并举,真正通过市场手段解决农业新型主体的融资问题,才能真正提高我国农业的生产力水平,实现农业的现代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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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增进对提升农业产业链主体融资可得性,破解产业链融资约束具有重要作用。通过在分析产业链条稳定性不足、产业主体融资需求异化、涉农信贷担保体系欠完善的农业产业链融资现状及其约束问题基础上,构建数字赋能产业链主体征信建设、赋能产业链信用共同体打造、赋能第三方信用增级体系健全的融资信用增进路径,以促进农业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和助推乡村振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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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贸:销售与市场营销培训》2019,(12)
农户及合作社融资困难是阻碍农业现代化、规模化的关键因素。本文致力于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角度探究山东省农业发展过程中的融资现状及融资困境,并提出相关解决建议,以完善农业融资渠道,解决农业融资难问题,助力于我国农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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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报告中指出要实现小康社会全面建成,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重中之重。在现代农业建设中原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主导力量,加大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力度才能更好地发展现代农业。本文梳理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现状并分析了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存在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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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江苏省努力推进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改革与创新,全面提高金融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水平和能力,担当好主要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服务角色。但在金融服务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过程中存在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内部管理机制不完善,金融服务产品比较单一、农业保险发展滞后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的政策措施是:建立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管理体制,符合现代金融发展要求;处理好适度规模经营与贷款风险可控的关系;推进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降低保险门槛,增加农业保险保障范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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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大提出了要全面深刻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这是党中央把握经济建设规律和城乡关系变化新特征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历史性任务,也是当前吉林省在金融方面支持农业工作的重要行动指南。国务院及吉林省各地相继出台了多项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具体举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高质量发展,有力地促进了乡村经济发展。金融是现代经济的血液,任何经济形式的发展都离不开金融的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当然也离不开金融的支持。本文基于对吉林省各地新型农村经营主体的深入调查,探究乡村振兴背景下金融融资该如何高效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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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经济(哈尔滨)》2018,(2)
近些年来,永城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数量不断增加、质量不断提高,但仍面临干群认知度不足、内部管理不规范、高素质人才短缺、发展遇资金瓶颈等问题。永城市必须采取相应对策措施,以减少与先进市的差距,具体对策为提高加快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认识、强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内部规范管理、帮助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招纳农业人才、助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拓宽投融资渠道等,并以此促进新型农业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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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黑龙江省农村新型经营主体融资仍然是以银行贷款为主,其融资呈现出支付利息多、风险高、贷款中间环节多、费用大、评估费和担保费用高等特点,面临着贷款难、融资贵的问题。解决这些问题,农村新型经营主体要不断完善自身融资条件,拓宽融资渠道;形成金融立体服务网,降低贷款利率;组成多个信用联合体,实行统一授信,确定总的授信额度;加大对担保、评估公司的业务监管,破解法律在集体土地方面规定对农村新型经营主体的禁锢;加快农村新型经营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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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农业产业化发展、“四化同步”发展、建立完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背景下的必然选择。随着城镇化发展,大量农村劳动力涌入城市,谁来种地问题凸显。土地流转对解决上述问题和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提供了新的契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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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农业产业化发展、"四化同步"发展、建立完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背景下的必然选择。随着城镇化发展,大量农村劳动力涌入城市,谁来种地问题凸显。土地流转对解决上述问题和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提供了新的契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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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经济(哈尔滨)》2016,(11)
党的十八大首次提出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十八届三中全会再次提出,要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培育和壮大新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充分激发农村生产要素潜能。这些都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指明了方向。随着我国农业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农业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为代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显示出发展生机与潜力,已成为现代农业发展的核心主体。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对于加快现代农业发展,促进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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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及城镇化进程的快速推进,农业经营主体构成不断发生变化,以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为代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已经成为我国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主体。当前,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培育和发展过程中面临着土地、资金等生产要素难以稳定获得、公共服务不足及政策落实效率低等多种困难及瓶颈制约。我国应通过完善农村土地流转相关制度及农村金融制度改革,转变政府农业扶持方式及加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人才培育建设等多种措施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和发展。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