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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初总局在全国范围内布署开展“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为强化合同监管职能提供了有利契机。我们苏州市吴江工商局以此为抓手,不断强化合同监管的意识、手段和效能,深入探索、部门联动、狠抓落实,取得了较好成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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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格式条款的产生足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格式合同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2012年,按照总局党组的部署,全闲工商系统歼展了“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青合法权益专项行动”,在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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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我们宁夏工商系统不断加大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力度,立案查处不平等合同格式条款案件15件。我局将专项行动作为关注民生、服务民生的一项重要工作,突出工作重点,强化责任机制,加强行政指导,加大执法力度,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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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4日,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在京召开。甘霖副局长出席会议并讲话。总局市场司、法规司、消保局,中消协主要负责同志及北京市工商局有关负责同志在总局主会场参加会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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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1日,全国工商系统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总结表彰会议在重庆召开。会议表彰了“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中涌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公示了总局2010~2011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甘霖副局长出席并讲话。重庆、吉林、江苏、山东、新疆5个省区市工商局代表在会上作交流发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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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网络购物中“霸王条款”存在的根源
网络格式合同本质属性上容易产生不公平的条款。网络格式合同具有不可协商性,网上交易过程中,消费者对经营者提供的网络格式合同只能是两种选择:要么同意,要么不同意。合同提供方事先拟定好的全部合同条款,消费者毫无协商的余地,只有选择接受或不接受的权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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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福建省工商部门查处不平等格式条款(俗称“霸王条款”)的工作始于2006年,在此之前,福建省内对经营者利用不平等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缺乏有效的行政监管措施,只是通过消费者保护组织或者新闻媒体对不平等格式条款进行点评或者曝光,收效甚微,经营者利用“霸王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日益突出。2005年9月1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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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机制促保障,整合内部监管资源 一是统筹安排,以职能定标准,明确了处室具体分工。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的意见》,统一了全省工商系统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思路,明确了各处室具体分工。针对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特点,我局相关处室协调省旅游局等部门,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旅游服务广告市场管理的通知》、《关于开展打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的通知》、《整治电信等服务行业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专项文件。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