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商标注册标记是指标明本商标是注册商标的标记 ,一般为“注册商标”、“注”或“R”。“注”为注册的简称 ,“R”是英文“REGISTRATION”的缩写。在我国 ,商标法律制度并没有禁止未注册商标的使用 ,在实际中注册商标与未注册商标的使用是并存的。为了告知社会公众商标是否注册 ,是否受法律的保护 ,商标法规定使用注册商标应标明“注册商标”字样或注册标记。我国《商标法》第七条规定 ,使用注册商标的 ,应当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商标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 ,使用注册商标应当标明“注册商标”字样或者标明注…  相似文献   

2.
《商标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注册。《商标法》第二十八条是当事人在商标评审案件中援引最多的法条之一,从商标本身的角度来讲,如果系争商标与他人在先商标构成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应不予核准注册或撤销注册,但亦有例外。  相似文献   

3.
判断一个申清注册的商标与在先注册的商标是否近似,是商标审查工作中的重要内容。《商标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  相似文献   

4.
根据我国《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商标一经核准注册,该商标即成为应受法律保护的注册商标。注册商标权的权利保护范围包括:一、核定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商标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只有商标注册人或者经其授权的被许可人才有权在核定使用的商品上使用核准注册的商标,他人未经许可不得在相同商品上使用与该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但是应当注意,在核定使用的商品上使用核准注册的商标既是注册商标权利人的权利,同时也是他的义务。违反了该项义务,商标权利人…  相似文献   

5.
根据《商标法》第十条和《商标法实施细则》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只有办理商标注册、转让注册、续展注册、变更、补证、评审、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诉及其他商标事宜的是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才必须委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定的具有涉外代理权的商标代理组织代理。我们通常所说的“三资”企业,是指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  相似文献   

6.
《北京工商》2003,(6):64-64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三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注册和管理,依照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 第三条 本办法有关商品的规定,适用  相似文献   

7.
第一章总则第二条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商标评审委员会)负责处理下列商标争议案件:(一)不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的决定,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复审的案件;(二)不服商标局的异议裁定,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申请复审的案件;(三)对已经注册的商标,依据《商标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请求裁定撤销的案件;(四)不服商标局依照《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作出撤销注册商标的…  相似文献   

8.
商标侵权     
商标侵权是指未经注册商标权人许可,违反法律规定从事各种使商标注册人的商标专用权受到损害的行为。根据《商标法》第38条和《商标法实施细则》第41条的规定,商标侵权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1未经注册商标权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商标的行为。2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行为。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4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图形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并足以造成误认…  相似文献   

9.
<正>《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商标法》第四十四条,使用注册商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一)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二)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三)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四)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从商标法的上述两个条文可以看出,商标注册时不能和在先商标构成近似,同时商标的使用状态还应和注册状态相一致。  相似文献   

10.
2001年 2月 2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作出了《关于撤销第 738266号“海尔滋”商标的决定》 (商标撤字 [2001]第 73号 )。北京创思导商务咨询中心以“海尔滋”商标注册人连续 3年停止使用为理由,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撤销东台市海尔滋营养保健食品制造公司在第 30类茶商品上注册的第 738266号“海尔滋”商标。国家商标局受理后,依法通知商品注册人东台市海尔滋营养保健食品制造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提供使用“海尔滋”商标的证明,但该公司未能提供。国家商标局根据《商标法》第 30条第 (4)项及《商标法实施细则》第 29条规定,决定撤销第 7…  相似文献   

11.
第二十条对经销明知或者应知是冒充注册商标或者违反《商标法》第八条有关规定的商品的商标违法行为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予以制止 ,限期改正。《商标法》明确规定 ,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标的使用人 ,其使用的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均不得违反商标法律的有关规定。其中 ,根据《商标法》第三十四条规定 ,未注册商标不得冒充注册商标。第八条规定 ,对一些文字、图形 ,如果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军徽相同或者近似、是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和图形、带有民族歧视性、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或者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其他不良影响的内…  相似文献   

12.
九、商标代理问题新修订的《商标法》第18条规定:“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应当委托国家认可的具有商标代理资格的组织代理。”该条文与原《商标法》第10条的内容基本一致,另外,与《商标法》相对应,《商标法实施条例》第7条对外国人、外国企业进行了明确,即: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是指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这也同时意味着:在中国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可以不通过代理组织办理商标事宜。关于外国人和外国企业向有关地方工商局请求保护其商标专用权时,是否必须经过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组织代理的…  相似文献   

13.
根据《商标法》第十八条和《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的规定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 ,在同一种商品(服务)或者类似商品(服务)上 ,同一天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 ,商标局发给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补送使用证明通知书》 ,各申请人应在收到该通知书之日起三十天内 ,将证明其第一次使用该商标的日期的相应证据报送商标局。在规定期限内未提供使用证明或证明无效的 ,不承认其所提出的使用日期。各申请人同日使用或者均未使用的 ,商标局发出《协商通知书》通知各申请人进行协商 ,自《协商通知书》送达之日起三十天内 ,有关申请人…  相似文献   

14.
商标局依法驳回有不良影响商标的注册申请我国《商标法》第八条规定:商标不得使用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文字,图形。作为商标注册的主管部门,商标局在商标注册审查时,严格遵循此项规定。对于有不良影响的商标注册申请坚决予以驳回。据不完全统计...  相似文献   

15.
非常声纳     
北京某食品有限公司5月10日向国家商标局为桃、葡萄、猕猴桃等水果申请注册“天安门”商标,并被顺利受理。然而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制定的《商标法》实施细则规定,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标志不能作为商标使用。申请公司对此提出异议,认为像香烟这样有害身体健康的食品,都可以拿“中南海”、“中华”、“人民大会堂”这些名称、标志注册成为商标,新鲜水果为什么不能申请注册“天安门”商标呢?  相似文献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38条、《商标法实施细则》第41条规定了商标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其中在认定行为人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时涉及行为人的主观故意状态比较难以认定的是《商标法》第38条第(2)项和《商标法实施细则》第41条第(1)项所述的行为:“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经销明知或者应知是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关于如何认定经销人在经销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时主观上是否明知或者应知的问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执行《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若干问题的通知”(工商标字[199…  相似文献   

17.
2001年12月1日新修订的《商标法》开始实施。新法放开了商标注册的权利主体,赋予了自然人申请商标注册的权利;扩大了保护客体,增加了对三维标志(立体商标)及颜色组合商标保护的规定。这些变化使得社会各界对商标的关注度大大提高,更多的人希望了解商标注册申请手续。经国务院批准修订、将于9月15日实施的《商标法实施条例》对商标注册等事项的申请程序作出了更加明确、具体的规定,增加了新的程序,如申请人在注册申请过程中可以要求变更其名义、地址或者代理人;也可以删减指定的商品或服务;在商标尚未获准注册前,还可以…  相似文献   

18.
注册商标争议是指商标注册人围绕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最终归属而发生的争端。注册商标争议的双方当事人都是注册人 ,争议的对象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 ,发生争议的原因是一方认为对方的注册商标与自己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 ,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也相同或者近似 ,对方的注册商标损害了自己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商标注册人提出商标争议的法律依据是《商标法》第二十七条和《商标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根据上述法条的规定 ,商标争议应当在他人商标刊登注册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但对于核准注册前已经提出异议并经…  相似文献   

19.
注册商标争议是指商标注册人围绕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最终归属而发生的争端。注册商标争议的双方当事人都是注册人 ,争议的对象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 ,发生争议的原因是一方认为对方的注册商标与自己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 ,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也相同或者近似 ,对方的注册商标损害了自己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商标注册人提出商标争议的法律依据是《商标法》第二十七条和《商标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根据上述法条的规定 ,商标争议应当在他人商标刊登注册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但对于核准注册前已经提出异议并经…  相似文献   

20.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条件下的产物。到目前为止,世界上有美国、英国、西班牙等20多个国家立法对证明商标、集体商标的注册作出规定。《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第7条(之二)中就载有集体商标的特别条款。 我们国家在93年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对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尚未作出明确规定,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以及国际经济合作交流的广泛和深入,同时,为了在商标领域进一步与国际惯例接轨,国务院在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里把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纳入了保护范围。细则第六条规定:“依照《商标法》第三条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受法律保护。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注册和管理办法,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1994年12月30日,国家工商局以第22号局长令,发布了《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1995年3月1日起实行。致此,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