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一、单位招待费居高不下的原因
近几年来.我们在审计中发现一些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乡(镇)业务招待费严重超标,远远超过了法规规定的公务费2%的标准。如某镇3年中超支业务招待费50多万元。某局3年中超支业务招待费45万多元。业务招待费超标情况在不少单位中均不同程度的存在,造成单位业务招待费超标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相似文献
2.
3.
4.
审计发现部分国家基建投资中“管理费”和“业务招待费”严重超支,基建工程投资总额在50万元以下的管理费和业务招待费分别超支2%和1%以上;50万元至100万元以下的管理费和业务招待费分别超支1%以上;2000万元至3000万元的管理费超支0.47%。增大了财政投资资本,造成国有资金严重损失。为此,笔者建议有关建设单位应加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 相似文献
5.
两年来,笔者参加多家企业财务审计,收集了有关业务招待费支出的资料,发现当前国有企业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存在以下两大特点: 一、多数企业的业务招待费是超支的。 根据现行企业财务制度规定,业务招待费是指企业为促进商品流通、扩大经营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有关业务交际费用。按企业销售收入相应的档次和比例提取,掌握使用。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多数企业的业务招待费都超过了规定的比例额度。如笔者在对一亏损企业审计时,发现该企业尽管连年亏损,可是业务招待费年年超支。据统计,该企业1992年至1997年3月底,年平均销售收入在700万元上下,而几年来业务招待费竟超支35万元,究其原因,主要是: (一)企业声称,如今市场竞争激烈,业务招待也是一种经营的重要手段。因此,为了做成生意,不惜一切代价招待好自己的客户。这样一来,也就“收不抵支”了。 相似文献
6.
7.
业务招待费是企业对成本费用进行税务筹划的重要项目之一。为了合理控制业务招待费税前列支数额,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对此规定了限制性开支标准。修订前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营业收入1500万元以下部分准予以0.5%tL率在税前扣除;而营业收入超过1500万元按0.3%的比率在税前扣除。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则按不同的比率计算可税前列支的业务招待费数额,即在不超过业务收入0.5%的范围内,一律按企业实际发生的与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的60%扣除。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将对业务招待费较高的企业产生什么影响呢?笔者试作如下分析。 相似文献
8.
9.
10.
为规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国家税务总局以国税发 [2000]84号文颁发了《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 (以下简称“新办法” )。新办法对业务招待费的扣除比例略作提高。按照旧制度,销售净额 1 8亿元的企业,可扣除的业务招待费最高限额为 36万元。按新办法的规定,销售营业收入净额达到 1 8亿元的企业,可扣除的业务招待费最高可达 57万元。减少计算档次。按照旧制度,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分四档计算,即:全年销售净额 (营业收入 )在 1500万元 (不含 1500万元 )以下的,不超过年销售净额的 5‰;超过 1500万元 (含 1… 相似文献
11.
12.
近来我们在乡镇财政决算审计中发现 ,个别乡镇将乡镇企业财产处置收入用于乡镇政府发放干部奖金、招待费、汽车油修费等行政支出。某乡镇1998年度自筹收入87 09万元 ,其中处置企业财产收入23 25万元 ;自筹支出56 41万元 ,其中发放奖金补贴18 3万元、汽车油修费支出19 65万 ,招待费2 2万元 ,公务费7 26万元。又如某乡镇1999年自筹收入70 9万元 ,其中处置企业财产收入23 02万元 ;自筹支出40 7万元 ,其中招待费支出5 1万元 ,各项奖金补贴17 8万元 ,乡镇干部集资利息支出5 8万元 ,其他行政杂… 相似文献
13.
14.
15.
16.
近日看到《中国审计报》上的两则报道,一则是“大庆市八乡镇一年吃掉170万”,并且是超标准招待费;另一则是湖北省红安县黄山头林场6年支出招待费97.5万元,年均16.3万元。在餐桌上消耗这么多的金钱着实让人心痛,但凭笔者从事十几年审计工作的经历和看到的有关资料,这种情况恐怕不是个别现象,特别是近几年超标、超范围招待之风愈演愈烈,已形成一个不可忽视的吞噬金钱的“黑洞”。 相似文献
17.
这旗树林召乡近年来农业生产蓬勃发展,财政收入连年增长,农牧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据统计1991年树林召乡粮食总产量达7500万斤,比1989年增长194%,农牧民人均纯收入700元,比1989年增长150元;财政收入从1989年的100.5万元提高到了1991年的155万元,增长了64.8%。 相似文献
18.
胡兴仁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1994,(6)
浅议业务招待费的计算胡兴仁《工业企业财务制度》第49条规定:"业务招待费是指企业为业务经营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费用,在下列限额内,据实列入管理费用:全年销售净额在1500万元(不含1500万元)以下的,不超过年销售净额的5‰,超过1500万元(含150... 相似文献
19.
新的《工业企业财务制度》第49条规定:企业业务招待费在下列限额内据实列入管理费用,全年销售净额在1500万元(不含1500万元)以下的,不超过年销售净额的5‰;超过1500万元(含1500万元)但不足5000万元的,不超过该部分的3‰;超过5000万元(含5000万元)但不足1亿元的,不超过该部分的2‰;超过1亿元(含1亿元)的,不超过该部分的1‰。 相似文献
20.
业务招待费是指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交际、应酬方面的费用,也称为“交际应酬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文件)第四十三条明确规定,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在下列规定比例范围内,可据实扣除,全年销售(营业)收入争额在1500万元及其以下的,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净额的5‰;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超过1500万元的,不超过该部分的3%,从该规定中可表出,业务招待费的计提比例很清楚,只有两档:5‰和3‰,但计提基数如何确定,很多纳税人有不同的理解和做法,特别是随意扩大业务招待费的计提基数的现象较多。笔者认为,为了保证应纳税所得额及所得税计算的正确性,必须规范和明确业务招待费的计提基数。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