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以经营木竹为主的南方森工企业,由于新税制以推行规范化的增值为核心,建立起新的流转税体制,所以在木竹经营环节的会计核算方面.同右的一四全计处理方法已不能适应新税制的需要,有必要按照新税制的要求进行相应的调整。南方森工企业经营木竹大体有三种类型:一、以自营采伐为主的采育林场,属生产型;二、以向林农收购为主的木竹经销站,属收购型;三、以中间环节购销为主的各级木材公司,属购销型。根据新税制有关条例规定,这三种不同的经营方式,在纳税税种、纳税环节、应交税金的计算以及相关的会计处理上,都不尽相同。以下分而述…  相似文献   

2.
应交税金的会计核算是南方集体林区森。企业会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国的税制改革以后,应交税金的种类很多,各种税金的核算方法也不一样,会计制度中规定的会计科目也不—一对应,南方集体林区森工企业税制改革后,基本上执行的增值税一般的纳税企业,现将在1994年执行增值税的会计核算方法的帐务处理情况如下:根据增值税实行价税分离的原则,南方集体林区森工企业在收购集体林区林农的木竹等产品的原材料成本产品销售收入中都不含增值税的税金。一、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会计帐务处理增值税进项税额是森工企业纳税人在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  相似文献   

3.
株洲市在近几年的林业专项资金的清理中,深深地意识到,严格按照政彩依法清理征收,强化专项资金管理,是增加林业生”产投入,减轻财政负担和压力的一项根本性措施。该市于1989年起,连续5年严格按照部、省有关文件规定,认真开展林业“两金(一金)一费”清查补征工作,共清理370多家木竹经营、用材单位,补征林业专项资金750万元,年平均达150万元,为提前~年消灭宜林荒山提供了资金保障。他们采取的措施是:一、广泛宣传发动.提高社会共识。1985年南方集体林区木材经营放开后,出现了木竹收购经营单位多、流通渠道形式多.地方行政干…  相似文献   

4.
谈谈增值税     
今年的税制改革,本着统一税法、公平税负、简化税制、合理分权、理顺分配关系和规范分配方式的原则,国家规定,从1994年1月1日起,对工商企业全面征收增值税。增值税是以商品生产和流通中各环节的新增商品或商品附加值为征税对象的一种流转税。它的优点是克服了传统税制对已纳销售额重复征税、税上加税的弊端,使同一产品不受流通环节多少的影响.始终保持同等的税收分量,不致出现应税产品因生产环节的变化税负时轻时敢的问题,同时又保持了流转税征收范围广泛和收入的及时、稳定的特点,从而体现了主体税制与市场机制相适应的原则。增值…  相似文献   

5.
粮食企业在税制改革中,是税负增加较大的一个行业。而粮食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战略物资,粮食的稳定直接关系国家社会经济政治的稳定。所以,分析粮食企业的税负状况,合理确定其税负水平,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重要课题。一、粮食企业的税负分析税改前,只对粮食企业的议价经营...  相似文献   

6.
从财政的角度谈育林基金制度改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育林基金制度始建于建国初期,1954年3月,林业部经国务院批准,颁发了《育林基金管理办法》,建立了国有林区的育林基金制度。该办法规定,按木材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征收育林基金,用于营林生产。育林基金是取之于林、用之于林专用于发展林业的专项资金。征收育林基金是国家对林业的一项重要经济扶持政策。在长期的林业生产建设过程中,林业部对育林基金的征收、使用范围、提取标准根据实际情况作了一些调整和改革。1962年林业部下文修改育林基金征收标准,不分国有林和集体林,由按木材销售收入一定比例,改为统一按木材销售数量征收。1964年2月林业…  相似文献   

7.
本研究采用参与式农村社会调查法,对江西省三个典型案例村(永丰村、上芫村、龙归村)集体林区林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情况进行实地调研。通过对调查结果的分析发现,江西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符合农户意愿,并取得了显著效果,主要体现为农户收入增加,林业生产积极性提高,干群关系得到明显改善。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逐步深入,如何提高森林经营水平、规范林权流转行为、完善采伐限额管理制度等,已经成为当前巩固和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的关键性问题。  相似文献   

8.
从1994年1月1日起实行的以增值税为主要内容的新的流转税制改革,对于统一税法,公平税负,简化税制,依法治税,具有重要作用。林业系统实行新税制以后的情况如何?最近,笔者带着这个问题在一些省区的林业主管部门和基层生产单位进行了调查。一、新税制实施中存在的主实问杨(-)对国有林场征收所得税,使林场的经济更加困难。今年,国家在税制改革中,规定从回月l日起,国营、集体、私有各种内资企业统一征收33%所得税,林业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物价局(86)38号文螂关于搞活和改善国有林场经营问题的通知》所给予暂不征收国有…  相似文献   

9.
新的营业税是总结我国多年税制执行情况,经过反复评估后才公布实施的.指导思想是贯彻公平税负、鼓励竞争、统一税政、简化税制和不增加税负的原则。为方便林业财会同行更了解其内容,按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新营业税规定,这里就其纳税范围、税目、税率的改革调整等方面归纳如下:一、征税范围的调整改革以前我国的营业税,其征纳范围主要是对商品流通中的批发、零售环节所发生经营活动的流转额及企业对外部提供服务性营业收入而征收的一种税种,而新的营业税规定,商品批发和零售业务及工业加工、修理、修配等业务划入了增值税的征纳内,缩…  相似文献   

10.
中国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主要政策问题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采取分层抽样技术,在全国选择了9个省(区)、18个县作为案例县,在回收县级调查表18份、村级问卷和调查表159份、农户调查表和问卷2419份、大户调查表234份的基础上,对新一轮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有关情况及历次集体林产权改革情况进行了对比分析,判断了新一轮改革的本质,分析了制度改革的短期绩效。调查表明:改革带来农户山林面积普遍增加、集体林经营税费负担降低、样本农户收入及林业生产投入增加、林地流转价格上升、林业投资吸引力增加等政策效应。调查也发现:改革后林地细碎化现象严重、生态公益林经营出现新的问题、大企业对林地多有侵蚀、改革配套措施有待完善、林业合作组织滞后又过于急速推进、林业行业服务不足、县乡财政运行困难等问题。通过问卷调查和实证研究,提出了相关政策建议。主要政策建议包括:建立集体林地产权动态电子地图,林业机构人员向第一线倾斜,促进林业合作社平稳发展,尽快做到加大两项投入、建立健全五项制度,创新林权抵押贷款,推进林业保险,规范林地流转,保护林农切身利益,适度控制租赁公司规模及经营行为,完善生态公益林补偿政策。  相似文献   

11.
育林基金制度始建于建国初期,1954年3月,林业部经国务院批准,颁发了<育林基金管理办法>,建立了国有林区的育林基金制度.该办法规定,按木材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征收育林基金,用于营林生产.育林基金是取之于林、用之于林专用于发展林业的专项资金.征收育林基金是国家对林业的一项重要经济扶持政策.在长期的林业生产建设过程中,林业部对育林基金的征收、使用范围、提取标准根据实际情况作了一些调整和改革.1962年林业部下文修改育林基金征收标准,不分国有林和集体林,由按木材销售收入一定比例,改为统一按木材销售数量征收.1964年2月林业部、财政部和中国农业银行联合颁发<集体林育林基金管理办法>,将国有林育林基金与集体林育林基金区别开来.1981年林业部、财政部(81)林财字237号<关于提高南方各省育林基金、更改资金提取标准的通知>修改了国有林育林基金征收标准.育林基金制度经过几次不断的修改和完善,以适应不同时期林业经济的发展,但是,育林基金制度的修订和完善没有改变原有管理体制的构架,以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  相似文献   

12.
实行新税制对农业二场的影响和建议虞从映农业二场包括农作物良(原)种场、园艺特产场,是全民所有制的事业型生产单位,主要任务是培育和繁殖良种,保种、试验、示范、推广良种。农村经济改革以来,国家对农业二场实行良种生产定额补贴和财务包干办法。农业二场在保证良...  相似文献   

13.
改革开放30年中国集体林发展趋势分析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通过集体林区改革开放以来各项政策、制度的变化,对森林资源、木材及木质产品供给、造林面积、营林投资、林业重点工程、林地生产力与利用率、农民收入、环境质量与经营发展之间的关系等多方面的绩效分析,指出:集体林区已经取代了东北国有林区,成为我国重要的木材及木质产品基地;但集体林区营林投资呈下降态势;林地生产力和林地利用率虽然提高,但仍处于较低水平;农民是林业生产的主体,但在林业生产中并没有得到较大的好处,在农户家庭收入中所占比重很低。研究表明,林业家庭经营形式并不十分适合中国集体林区,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集体林区的发展,尚需与时俱进地开展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在产权清晰基础上,引导适度林地流转,促进规模经营,鼓励专业化经营。同时要对产品与服务市场、林业税费制度、采伐制度、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等协调配套改革,把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纳入到解决"三农"问题的大背景中加以解决。最后指出,产权的明确与清晰是集体林业发展的前提和必要条件,而不是全部。激励和竞争同样极其重要,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是保证我国集体林发展的充分条件。  相似文献   

14.
林木资产是森林资源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活的社会财富,据中国林科院提供资料粗略估算,我国森林资源价值达13万亿元,按森林资源价值是立木的三倍匡算,全国林木资产价值约3.3万亿元。营林林场和采育林场是国家生产和经营林木资产的重要基地。如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实行林木资产列入资产管理,完善林木资产会计核算,是林业会计改革一项重要任务,也是林业会计界近年来讨论较多的一个课题。本文就林木资产会计核算改革的一些问题,提出一些探讨性意见。一、林木资产的特点林木资产是林地上末伐倒活着的立木价值。它的特点是…  相似文献   

15.
财政部组织修订的《国有林场与苗圃财务制度》、《国有林场和苗圃会计制度》已于1994年11月23日正式颁发。新的国有林场和苗圃财会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国有林场和苗圃的生产性事业单位的性质,充分反映了国有林场和苗圃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兼具的特征。南方林区森工采育林场的前身是木材公司下属的木材采购经营站(所)。其主业是与当地社、队签订收购或立木合同,收购和组织采运集体的木材,再根据国家下达的指令计划进行调拨和销售。经营站(所)自身并没有一点国有林地,更谈不上拥有森林资源了。七十年代开始,遵照“以营林为基础,造…  相似文献   

16.
龙岩地区贮木场是闽西较大的木材贮运、加工企业,主要产品有原木、锯材、纤维板、瓦楞板、装饰板、木地板等。1985年南方集体林区木材市场开放以后,企业面临困境越来越多。首先,是企业的生产经营量逐年减少,企业经济效益下降。开放前,原木经营量15万m3,锯材生产量4万m3,开放后,原木经营量不足5万m3,锯材生产不足1万m3,由于经营量逐年减少,产品的单位成本费用增加,造成企业经营亏损,至1994年止,企业累计亏损416万元;其次,是企业在计划经济管理体制下,职工吃企业的大锅饭,企业吃国家的大锅饭没有彻底解决,企业存在“等、靠…  相似文献   

17.
《国有林场与苗圃财务制度》中“集体林区的场围接木材规定销售价的一定百分比提取;国有林区的场圃按规定标准控制,按实际支出列入木材成本”提取维简费的规定不够明确,所以各省、区提取维简费的办法差异较大。有按木材产量提取的.有接木材规定售价的一定百分比提取的,有按控制标准列入生产成本的,还有个别省份按采伐、成林抚育作业面积提取的等等。从财务处理角度来看,有记入木材生产成本的,也有不记入木材生产成本的。这就给维简费的提取、使用和管理造成一定程度的混乱,不能充分利用好国家给予国有林场的优惠政策。为此,亟待统…  相似文献   

18.
我市森工企业经济效益1994年比1993年下降985万元以上,降幅达92%以上,1994年一季度又出现了亏损150万元的不利形势,亏损面达60%,而且通过这次全国清产核资,还会出现潜亏问题,预计潜亏额不会低于200万元。我市森工企业效益滑坡速度之快,数额之大是前所未有的,应引起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1.我市森工企业效益滑坡的成因(1)国家新出台的某些政策对企业的影响。①实行新税制后,森工企业税负不是降低而是增加了。税负增加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重复征收农林特产税,即在收购环节和销售环节分别征收8%,在原基础上增加…  相似文献   

19.
白古山林业局建于1960年,全局总经营面积15.6万hm2,现有全民职工6451入,集体职工3424人,离退休职工1934人,建局的国家计划投资4100万元,至1997年末累计投资不足3855万元,加之长期过量采伐,企业在为国家做出贡献的同时,也造成了大量的生产和生活欠账,职工群众经济收入低、负担重。1996年局新的领导班子进行了大胆的改革,打破了传统的计划经济控式,率先实行将闲置房屋、零星小设备、公用空闲地租赁或转让给停薪留职、休长假、下岗、离退休及待业待岗人员发展自营经济,建立起以币场为导向、以林业资源为依托、以家庭为单位、以庭…  相似文献   

20.
1980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大力开展植树造林的指示》中明确提出:“林工商综合经营是建设我国现代化林业的方向。这种经营体制,可以适应林业生产长期性、连续性的特点,使营林、采伐、加工的全过程合理化,能够按照森林条件和社会需要,做到有计划地组织生产,增加国家和社队的经济收益,更好地实现采育结合,以林养林,越采越多,越采越好,青山常在,永续利用”。1981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又在《关于保护森林发展林业若干问题的决定》中重申:“各省、市、自治区要继续搞好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