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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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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初国清 《新智慧》2008,(10):36-37
我国增值税法规定,对在境内销售货物取得的销售收入征税。对企业而言,有些经营行为即使不是销售也要纳税,称为视同销售。视同销售行为的会计处理一般有两种方法:第一种是比照一般销售,确认销售收入并结转销货成本;第二种方法是不确认销售收入,直接结转销货成本,按计税价格计算销项税额。对于税法中规定的八种视同销售行为应采用哪种方法进行会计处理一直存在争议,加之2006年颁布的会计准则对该类业务的会计处理有较大影响,因此对这类业务的会计处理问题再度被关注并讨论。笔者总结学者们对这一问题的主要观点,并就此提出新的思路。  相似文献   

2.
苏强 《新智慧》2008,(10):52-53
企业会计准则和新企业所得税法对于视同销售业务的处理规定存在诸多差异,针对不同类型的视同销售业务,存在确认收入和结转成本两种会计处理方式,还要区别是否在年终进行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  相似文献   

3.
在税收实务中,视同销售是一个重要内容。视同销售涉及税种广泛,内容丰富,增加了纳税风险。本文试从视同销售的相关规定出发,比较分析视同销售在各个税种税法规定的异同,以便较为清晰的认识视同销售行为,减少纳税人的纳税风险。  相似文献   

4.
企业债务重组业务会计处理与企业所得税处理两者之间存在着差异,企业在所得税计算和申报时,要进行纳税调整,要注意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计税成本)的现金清偿债务的纳税调整、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的纳税调整、以债务转为资本清偿债务的纳税调整及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的纳税调整。  相似文献   

5.
视同销售在会计上并没有直接给企业带来货币性经济利益的流入,而在税法上是一种特殊的销售行为,从税收的角度上认为它实现了销售,产生纳税义务。由于增值税法中的视同销售与会计视同销售的规定不尽相同,故在实际操作过程当中难免会容易混淆。本文基于新税法和新企业会计准则,对八种增值税视同销售的税务和会计处理做出辨析。  相似文献   

6.
由于企业债务重组业务会计处理与企业所得税处理两者之间存在着差异,企业在所得税计算和申报时,要进行纳税调整,它包括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债务的纳税调整,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的纳税调整,以债务转为资本清偿债务的纳税调整,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的纳税调整。  相似文献   

7.
由于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差异产生了"视同销售",而各税种的规定又存在差异,故纳税人容易发生错误履行纳税义务的问题。也有不少的企业刻意曲解税法和会计准则对于视同销售业务的不同认定,而造成国家税收大量流失。因此,该文试以相关税法为依据,对视同销售行为中的涉税处理进行探讨,以期对完善税制建设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8.
尹芳 《新智慧》2008,(8):17
一、同一控制下吸收合并中合并企业的所得税问题 1.以转让非现金资产作为合并对价的所得税问题。以转让非现金资产作为合并对价进行的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对于转让给被合并方控股股东的非现金资产,会计上不确认资产的处置损益。而税法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处理。因此,该交易形成永久性差异,只影响合并当期的所得税调整,其纳税调整金额按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减账面价值的差额确定。  相似文献   

9.
王素荣 《新智慧》2004,(10A):33-33
视同销售业务的有关规定 营业税是对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流转税。《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①单位或个人自建建筑物后销售,其自建行为视同提供应税劳务,于销售自建建筑物并收讫营业额或取得索取营业额凭据时确认视同销售收入,即销售自建建筑物时,既要交销售不动产的营业税,又要交建筑业视同提供应税劳务的营业税;②转让不动产有限产权或永久使用权,以及单位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视同销售不动产,于不动产所有权转移的当天确认视同销售收入。  相似文献   

10.
"视同销售"是由于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差异产生的。目前,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法规均制定了"视同销售"方面的规定。由于各税种的规定存在差异,纳税人容易发生错误履行纳税义务的问题。本文就四个税种的视同销售进行归纳,比较其中的不同,并对会计处理进行归纳总结。  相似文献   

11.
自产自用产品在会计账务处理上不作收入入帐,但按照税收法律的有关规定,应视同销售收入,交纳有关税费.本文就自产自用产品视同销售行为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企业所得税的会计账务处理办理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12.
目前,对于视同销售业务实务界公认的会计处理方法有两种:第一种方法,即需要确认销售收入,然后根据销货成本与销售收入配比的原则结转销货成本;第二种方法,即不需要确认销售收入,直接结转销货成本,按计税价格计算销项税额。至于具体采用哪种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多数学者都支持两个判断标准:①该业务是企业与外部之间的业务还是企业内部业务?②企业因该业务获利与否?但学者们在两个判断标准的应用上出现了不同观点。  相似文献   

13.
朱纯 《新智慧》2007,(12):21-23
新《企业所得税法》的颁布,实现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法规的合并。本文从纳税义务人范围、税率调整、税前扣除规定、税收优惠政策及特别纳税调整五个方面解读新旧《企业所得税法》之间的重要变化,研究如何进行纳税筹划,以谋求企业利益最大化。  相似文献   

14.
由于会计法规与税收法规存在差异,导致企业无形资产的相关业务在纳税环节存在许多调整项目.本文从无形资产的债务重组、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和销售等业务分析这些调整项目并进行相应的纳税调整.  相似文献   

15.
财会字[1997]26号文件规定,企业将自己生产的产品用于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性机构、捐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是一种内部结转关系,会计上不作销售处理,而按成本转账。但按税法规定,自产自用的产品视同对外销售,并据以计算缴纳各种税费。一般来讲,视同销售业务应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可直接借记“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广、“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 按照配比原则,如果当期存在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以及所得税,就应该在当期损益和在建工程两者之间进行分摊。但由于增值税实行按月计证,因此,随同增值税一并缴纳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只能在月末计算提取,这样在建工程应负担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也只能在月末调整。同理,由于企业所得税在年度终了后才能计算,因此,在建工程应负担的所得税也只能在年终进行调整。 调整时最可靠的方法是采用“同口径”比例分摊法。即对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可以按视同销售业务实现的销项税额与本月累计实现的销项税额的比率计算分摊。但企业所得税是按全年会计利润进行纳税调整后的计税所得额进行计算的,很可能全年所得额小于该笔业务的所得额,故不宜将所...  相似文献   

16.
外贸企业出口货物视同内销时,其增值税进项税额是否可以抵扣以及如何抵扣的问题,一直以来都是征、纳税双方的争论焦点。其原因主要是政策只规定了出口货物视同内销征税的范围,而未明确征税货物的进项税额如何处理。  相似文献   

17.
对于准备金的所得税处理,企业一般都采用按具体事项的发生分别进行纳税调整的方法,但实际上,如果掌握准备金提取、转回、转销和使用等各类业务的内在联系,采用年终一次按准备金年末与年初差额进行合并调整的方法,将会简便许多。本文分别介绍如何采用分项调整法和合并调整法进行准备金的纳税调整。  相似文献   

18.
1.新《企业所得税法》缩小了“视同销售”的范围。新《企业所得税法》对于货物在统一法人实体内部之间的转移,比如用于在建工程、管理部门、分公司、非生产性机构等不再作为视同销售处理。该政策调整是因原税法是以独立经济核算的单位作为纳税人的,不具有法人地位但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分公司等也要独立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而新《企业所得税法》采用的是法人所得税模式,因而缩小了视同销售的范围,对于货物在统一法人实体内部之间的转移,如用于在建工程、管理部门、分公司等不再作为视同销售处理。新《企业所得税法》同时明确,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利润分配的,同样应当视同销售。  相似文献   

19.
一、企业对外捐赠资产的纳税调整 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对外捐赠资产,应将捐赠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应缴纳的相关税费,作为营业外支出处理。但税法规定,企业对外捐赠资产,应视为按公允价值对外销售资产和捐赠两项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企业对外捐赠资产的纳税调整分为以下两部分:  相似文献   

20.
新《企业所得税法》中对纳税主体的规定较好地体现了税法公平原则,特别是纳税主体的分类标准、税率的设置等较之旧法的规定更为合理和科学。但其对个别纳税主体的规定,如将个人独资公司、合伙企业未纳入企业所得税法的调整范畴而纳入了个人所得税的调整范畴,是否体现税收公平原则仍有待商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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