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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近年来,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门要求建筑业企业以带资承包的方式建设新的工程项目;同时也有一些建筑业企业以承诺带资承包作为竞争手段,承揽政府投资项目。上述行为严重干扰了国家对固定资产投资的宏观调控,扰乱了建筑市场秩序,同时由于超概算资金落实难度大,造成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意见的通知》精神,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完善宏观调控,防止政府投资项目超概算,维护建筑市场秩序,防止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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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程建设通讯》2008,(8):3
日前,河北省政府发出了《关于规范建设领域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意见》,对在项目审批、招投标、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等各个关键环节有效预防拖欠工程款作出了明确规定,以全方位构建预防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针对带资承包工程难题,该省明确规定,政府投资项目不得由施工企业带资承包建设;社会投资项目需施工总承包企业带资施工的,建设单位须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明确列出带资数额、偿还方式和期限、利息标准、违约责任等;建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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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程建设通讯》2008,(13)
日前,湖南省建设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监察厅以及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5部门联合出台《关于防止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多举措严防政府投资工程拖欠工程款。《通知》明确提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不得采用施工企业垫资施工方式。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施工承包合同及其补充协议不得有要求或允许施工企业垫资施工的内容和条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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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程建设通讯》2005,(13):10-10
贵州省多部门联手建立长效机制,根治建设领域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拖欠的“顽疾”。截至今年初,2003年底以前竣工项目拖欠的5亿多元农民工工资,已基本清理完毕;截至6月底,全省拖欠的12亿多元工程款已偿还7.3亿多元,清欠率达到60.66%,其中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的清欠率为62.86%。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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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程建设通讯》2006,(8):15-15
近日,山东省建设厅、发改委、财政厅和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联合发布通知,严禁政府投资项目以企业带资承包的方式进行建设。据悉,通知规定在承包合同中,企业应明确工程预付款的数额,最低不得低于工程预算总造价的30%,并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全额支付给建筑企业;同时,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必须根据工程进度按月支付工程款,政府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建筑企业垫资施工;对于各类政府投资的项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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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程建设通讯》2008,(4):5
日前,沈阳市建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解决我市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拖欠农民工工资、工程款的施工企业将给予严厉的“制裁”。《通知》指出,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工程款的,在招投标活动中视该企业为有严重违约行为,按有关规定,拒绝其投标。或对其投标作废标处理;审批管理部门对该企业停止办理相关基建手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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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程建设通讯》2005,(6):13-13
日前,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建设厅等15家单位共同制定的陕西省《关于进一步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意见》,决定在全省强制推行建筑劳务企业分包作业,并于6月1日起全面推行《业主支付担保和承包商履约担保》制度,同时加强带资施工管理,明确政府投资工程一律不得要求施工企业带资建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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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程建设通讯》2004,(1):11-12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3]94号),从源头上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经国务院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贯彻实施。 相似文献
11.
《中国宏观经济分析》2006,(6):11-12,F0003
——政府投资项目严禁带资承包
最近,建设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下发通知,严禁政府投资项目使用带资承包方式进行建设。主要内容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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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程建设通讯》2005,(1):5-6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3]94号)精神,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的职能作用,运用法律手段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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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2004~2006年广东省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情况进行分析,发现要从根本上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必须建立一套长效机制,即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在房地产项目中推行房地产开发企业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和施工企业履约担保制度、建立建筑市场信用体系、推行建筑劳务分包制度,从源头上防止产生新的拖欠工程款。 相似文献
16.
《中国工程建设通讯》2005,(8):10-11
近日,四川省建设厅下发《四川省2005年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工作要点》,提出政府投资工程一律不得要求施工企业垫资建设,各级地方政府要统筹安排本级用于工程建设的各项财政性资金,从中划出一定比例专项用于清理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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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程建设通讯》2005,(12):9-10
截止到今年初,贵州省2003年底以前竣工的工程项目拖欠的5亿多元农民工工资,已基本清理完毕,但拖欠的12亿多元工程款未及时清偿。经过将近半年的努力,截止到今年6月底,全省被拖欠的12亿多元工程款,已偿还7.3亿多元,清欠率达到了60.66%,其中政府投资的工程项目拖欠的7.3亿多元工程款,有4.5亿多元得到偿还,清欠率为62.86%。据贵州省清欠办的有关负责同志介绍,为了标本兼治,防止新的拖欠发生,贵州省建设、劳动、国土、工商等部门,目前正在积极联手从以下几方面建立长效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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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程建设通讯》2008,(10)
宁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表示,为解决建筑业长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该区决定对建设领域实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费率浮动制度。对于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建筑施工企业将加征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据规定,连续两年存在拖欠或者一年内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企业,在其新项目申领施工许可证或招投标时,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供证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在正常缴纳2%的基础上,再增加一个百分点,向其加征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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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程建设通讯》2006,(18):5-5
日前,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防范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监管工作的通知》,鼓励建筑企业运用法律手段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通知规定,若建设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施工企业可放慢施工进度或停止施工,并要求建设单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的建设项目,所取得的预售款项应当全额进入专用账户,先行用于工程建设款的支付。建设单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建设工程竣工备案手续时,应当提交由施工总承包企业出具的无拖欠工程款的证明或双方确认的工程款结算及支付方式等资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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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受社会关注的关于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建设部目前明确了“清欠时问表”。8月26日,在国务院新闻办的新闻发布会上,建设部副部长黄卫表示,用3年时间基本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是完全可以实现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