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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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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浅谈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过程中的风险防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李铮 《产权导刊》2011,(8):29-30
我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五十四条规定,除按照国家规定可以直接协议转让的以外,国有资产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场所公开进行。这就从法律层面上明确了企业国有资产的转让,除可协议转让外,都应当在产权交易机构组织下公开进行。产权交易机构组织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也由此有了法律依据,同时,也相应地承担起法律赋予的职责。  相似文献   

2.
任胜利 《产权导刊》2009,(11):32-33
一、法律没有对“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场所”做出明确规定 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以下简称《企业国有资产法》)第54条规定:“国有资产转让应当遵循等价有偿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除按照国家规定可以直接协议转让的以外,国有资产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场所公开进行。”但从条文理解,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的场所是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场所,  相似文献   

3.
任胜利 《产权导刊》2008,(12):38-39
《国资法》规定,除按照国家规定可以直接协议转让的以外,国有资产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场所公开进行,首次以国家法律形式确立了产权交易机构的地位。  相似文献   

4.
湖南省属企业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的转让,以前主要参照3号令的规定执行,因此有些企业以法规规定不明确为借口不愿意进场公开交易。为加强和规范省属企业资产转让行为,确保国有资产在转让中保值增值,湖南省国资委于2012年7月下发了《关于加强省属企业实物和无形资产转让管理工作的通知》(湘国资产权[2012]159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规定省属企业实物和无形资产转让必须进场交易,  相似文献   

5.
陈鋆 《上海国资》2009,(7):66-67
关于国有资产进场交易,最早是《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3号令)中规定:“企业国有产权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中公开进行”,新颁布的《企业国有资产法》(以下简称国资法)进一步从立法角度明确为:“国有资产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场所公开进行”。产权交易市场作为非上市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的平台地位更加明确,而国有资产进场交易也成为国资监管的重点,特别是国务院国资委提出“应进必进、能进则进、规范进入、操作透明”的16字指导方针后,各级地方政府和国资监管部门更是提高了对国有资产进场交易及国资监管的重视。  相似文献   

6.
正近期,广西国资委印发了《关于规范企业国有资产进场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进入产权交易市场的监督管理,促进企业国有资产有序流转和资源优化配置。《通知》规定企业国有产权、股权,企业债权、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都进场交易;完善网络电子竞价、综合评审等资产交易竞价方式,加强企业的资产协议转让方式监管。同时,《通知》还明确要建立产权转让监管协作机制,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和责  相似文献   

7.
陈爱军 《中国经贸》2014,(5):127-128
国有产权的转让涉及部门和经济领域都很广泛,在产权交易市场进行公开交易的流程也很复杂,这对各企业的国有资产部分保值增值、国有资产的管理以及企业整体资源的优化和整合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促进作用和参考价值。  相似文献   

8.
正随着产权交易市场业务的不断拓展以及国家关于国有资产进场交易制度的不断完善,实物资产进场交易规模不断扩大并取得显著成果。部分省市及产权交易机构,针对企业实物资产、行政事业单位实物资产和金融资产、涉诉资产进场转让的制度也陆续出台,"国资全覆盖"正在诸多产权交易机构成为现实,一个个实物资产的"沃尔玛"正悄然形成。  相似文献   

9.
5月1日起施行的《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财政部54号令,以下简称54号令),规定“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以通过产权交易机构、证券交易系统交易为主要方式”,无疑为产权市场发展注入了一剂强心针。但是,同时规定“非上市企业国有产权的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省级以上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进行”。由此,全国200余家地市级产权交易机构的合法地位将会受到影响。  相似文献   

10.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暂行管理办法>和<江西省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国有、集体产权必须进入统一的产权交易市场公开转让.从两个法规贯彻实施以来,江西宜春市绝大多数地方的国有集体产权都能够按照有关规定进场公开挂牌交易,2003-2004年全市进场交易的国有集体资产5宗,成交金额4500万元,转让价高出评估价536万元,盘活存量资产2.3亿元.  相似文献   

11.
李铮 《产权导刊》2012,(2):55-56
正根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转让万应当通过相关媒体公开披露有关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信息,广泛征集受让方。而为了规范交易流程,防范交易风险,在项目正式挂牌前,产权交易机构应当对包括产权转  相似文献   

12.
郑鋐 《产权导刊》2009,(6):51-52
3号令和《企业国有资产法》均规定企业国有资产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进行,但对于涉及法律诉讼的国有产权,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必须由人民法院通过拍卖、变卖或其他措施进行处置。  相似文献   

13.
2015年8月,党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指出,“继续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以提高国有资本效率、增强国有企业活力为中心,完善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同时明确将产权交易市场定位为资本市场.2016年7月《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出台,明确提出企业产权转让、企业增资、企业资产转让等国有资产交易行为,须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进行,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相似文献   

14.
沈波 《产权导刊》2014,(3):35-37
正为规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行为,加强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的监督管理,促进企业国有资产的合理流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防止企业国有资产流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财政部于2003年12月31日联合发布了《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号),简称"3号令",明确规定了"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中公开进行,不受地区、行业、出资或者隶属关系的限制",从而确立了产权交易机构在统一组织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上的主平台和主通道地位。2004年7月14日,国务院国资委又发布了《关  相似文献   

15.
卢栎仁 《产权导刊》2011,(12):71-74
50、产权交易凭证有什么作用?交易凭证必须载明哪些主要内容? (1)《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产权交易机构要对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全过程进行审核,符合规定条件的,在产权转让与受让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产权转让合同并办理价款结算后,向交易双方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相似文献   

16.
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颁布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3号令)第四条规定:"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中公开进行".这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进场交易".本人认为,"进场交易"不仅是规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必要条件,更是前提条件;如果"进场"这点做不到,谈"规范"也只能是一句空话.  相似文献   

17.
正2003年3月24日,国务院国资委正式成立。有效地解决了国有资产"所有者缺位"、企业国有资产多头管理和政出多门的问题,建立起自上而下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制,并为建立全国性国有产权进场交易制度奠定了组织基础。同年12月31日,《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3号令")正式出台。规定,"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应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中公开进行,不受地区、行业、出资或者隶属关系的  相似文献   

18.
2016年7月1日,国务院国资委会同财政部制定的《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2号,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对外公布,文件要求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国有企业增资以及重大资产转让应当通过产权市场进行,实现公开、公平、公正交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办法》的出台,标志着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企业国有资产交易再上新台阶,产权交易行业发展迈入新征程。  相似文献   

19.
只要按照3号令规定真实完整地发布转让信息,出让形式的公平公正性不应当受到质疑通常情况下,一宗产权交易是一个出让主体作为权利人将自己拥有的单一产权标的转让给另一个受让主体的行为。这种相对人明确、权利义务清晰的交易形式,一直是产权交易市场的"主流"。然而,进入产权交易市场的出让人和受让人是大量而分散的,他们的交易动机和目的往往各不相同;随着期望实现交易目的的需求不断产生,出让或受让的形式也就逐步趋向多样化,如捆绑转让、联合  相似文献   

20.
赵亮 《产权导刊》2014,(2):41-43
正国务院国资委发布的《关于中央企业资产转让进场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目的是推动中央企业进一步加强对各类资产处置的管理,建设"阳光央企",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2013年12月,国务院国资委发布《关于中央企业资产转让进场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厅发产权〔2013〕78号)(以下简称《通知》),目的是推动中央企业进一步加强对各类资产处置的管理,并首次明确中央企业一定金额以上的资产对外转让应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中公开进行。《通知》的发布,是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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