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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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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主要价格条件下对“仓至仓”条款的理解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仓至仓”奈款是现代海洋货物运输保险人规定其保险责任起讫的一个条款,应用非常广泛。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不同的价格条件下对“仓至仓”条款的理解却是不同的,我们结合保险利益原则对FOB、CFR和CIF价格条件下的“仓至仓”条款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2.
FOB、CFR、CIF是目前国际贸易海洋运输中使用最普遍的三种贸易术语。本文首先简要介绍了这三种贸易术语,然后对其各自在标的物运输过程中买卖双方的风险承担和运输保险索赔进行了详细分析,指出FOB和CFR条款下对卖方存在运输保险真空期,最后对解决这一问题给出了一些思考和建议。  相似文献   

3.
一、《2000年通则》中13种贸易术语的归纳对比二、仓至仓条款(W arehouse to warehouse)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中,规定保险责任起止期的条款一般为:保险期间自货物从保险单载明的起运港(地)发货人的仓库或储存处开始运输时生效,到货物运达保险单载明目的港(地)收发人的最后仓库或被保险人用作分配、分派或非正常运输的其他储存处所为止;如未抵达上述仓库或储存处所,则以被保险货物在最后目的港(地)卸离海轮满60日为止;在货物未经运抵收货人仓库或储存处所并在卸离海轮60天内,需转运到非保险单载明的目的地时,以该项货物开始转运时终止。也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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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在国际贸易中,使用最多的价格条件是CIF、CFR、FOB。在FOB、CFR价格条件下,保险利益的确定决定了买方装船前购买保险的效力、仓至仓条款的内涵及保险单的有效转让等问题;在CIF价格条件下,保险利益的确定也直接影响保险单的转让及保险利益的回转等问题。本文分别就上述与保险利益相关问题进行分析与探讨,从而明确FOB、CFR、CIF保险合同当事人之间的责任,这对解决FOB、CFR、CIF价格条件下保险索赔理赔争议有一定的借鉴和参考价值。  相似文献   

6.
CIF价格条件下的投保问题研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成本、保险费加运费(CIF)是指卖方在装运港于货物越过船舷时完成交付。卖方除了支付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所需的费用和运费外,还须在买方承担运输中货物灭失或损失的风险的条件下,负责为货物办理海上保险。那么,卖方是否完全是为买方利益投保而不需考虑自身所可能承担的风险;买方是否完全由卖方代为投保而不需再做要求?弄清这两个问题对于买卖双方都有着重大的实际意义。  相似文献   

7.
为了将风险和利益有所平均,在国际贸易中,FOB和CIF是最为惯常使用的术语,在我国的对外进出口贸易中,更是绝大多数情况下都采用FOB及CIF贸易术语。以FOB贸易术语成交可以使卖方在租船订舱、投保等环节上节省精力和费用;CIF则是成本保险费家上运费。本文就从保险、船货衔接、货代、提单以及结算方式等方面对FOB贸易术语以及CIF贸易术语下的出口合同进行对比,分析其利益划分与风险,并采取措施规避风险。  相似文献   

8.
<正> FOB与CIF是国际贸易合同最常用的两种贸易术语。作为交货条件,CIF一般被视为象征性交货。对FOB虽然意见不一,但归之于实际交货的主张占上风。本文试从影响交货性质的承运人地位、运输单据性质,以及通常作为象征性交货特征的单款对流关系三个方面,结合《199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下称《90通则》)的有关规定,对这两种术语的交货性质提出一些看法。 一、承运人地位的影响 现代国际贸易,买方亲临货物出口地直接接受卖方交货的情形极其罕见,通常都是由承运人作为运输中介,在出口装运港收取卖方交付的货物,然后将货物运至进口目的港交于买方。买卖双方未直接  相似文献   

9.
在订立出口合同时,首先面临贸易术语的选择问题。目前我国的许多出口企业一般都习惯于采用FOB术语出口,特别是近几年来,由于运价的无度上涨,很多出口企业为了规避运价上涨的风险,往往乐于报FOB价。据有关资料显示,在近几年的国际贸易合同中,服装业采用FOB出口的份额超过90%,其他产品的比例也在70-80%。其中的原因,一是有些人认为FOB术语赋予卖方的义务比较少,简便易用;二是前些年我国的海洋运输和保险事业不太发达,人们习惯于由国外的进口方办理运输和保险;三是大多数外贸人士对海商法和海运规则惯例不熟悉,从而使得出口企业不愿意承担…  相似文献   

10.
FOB、CFR、CIF术语的利弊分析与运用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相似文献   

11.
姜宏  赵颖 《国际经贸探索》2002,18(2):71-72,76
本文通过一单保险索赔案,剖析FOB和CIF价格条件下“仓至仓”条款性质的不同,指出出口方应提高对货物装船前的风险意识,根据产品特点,投保相应险种,做好风险防范工作。  相似文献   

12.
在现行的国际贸易中,根据英国协会货物条款和我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运输货物投保时,都采用了“仓至仓条款”。所谓“仓至仓”条款,就是指保险人对被保险货物所承担的保险责任自被保险货物运离保险单所载明的起运地仓库或储存处所开始运输时生效,包括正常运输过程中的海上、陆上、内河和驳船运输在内,直至该项货物到达保险单所载明目的地收货人的最后仓库或储存处所或被保险人用作分配.  相似文献   

13.
“仓至仓条款”的保险责任起讫时间为保险货物离开起运地发货人仓库开始运输之时,保险责任终止时间为被保险货物运抵保单载明目的地收货人仓库之时,然而在履行赔付的过程中,由于“仓对仓条款”的地点限制,装船前保险空缺,使投保人往往无法索赔,可采取在FOB、CFR条件下卖方投陆运险,CIF条件下,则卖方为被保险人,用FCA、CPT取代,FOB和CFR使买方具有可保利益的方法来规避可能发生的风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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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至仓”条款中的保险起讫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前海上货物运输保险都采纳了“仓至仓”条款。“仓至仓”条款是海运货物保险责任起讫的基本原则,它规定了保险人承担责任的时空范围,从保单载明的发货人仓库或储存处所开始运输时生效,在正常运输过程中继续有效,直到保险单载明的目的地收货人最后仓库或储存处所或保险人用作分配、分派或非正常运输的其他储存处所为止,货物进入仓库或储存处所后保险责任即行终止。如未抵达上述仓库或储存处所,则以被保险货物在最后卸载港全部卸离海轮后满60天为止。  相似文献   

16.
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履行中,合同项下的货物会面临各种风险,也可能因风险的发生而遭受不同程度的损失.如果合同项下的货物风险已由卖方转移至买方,即使货物因风险遭受到损失,买方仍有义务按合同规定支付价款;如果风险尚未转移至买方,而货物因风险遭受到损失且不能交货,那么不仅买方没有付款义务,而且卖方还要因不能交货而承担违约责任,除非卖方能证明这种违约是因不可抗力的原因所致.  相似文献   

17.
FOB(Free on Board),意即装运港船上交货,是海上运输最早出现的贸易术语,在国际海洋运输贸易中普遍采用,也是目前我国对外贸易中应用较多的贸易术语之一。根据国际商会(ICC)《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2000)的解释,FOB术语下,风险的转移以装  相似文献   

18.
近年来,出口使用FOB术语不断增加,对出口方而言,以FOB出口存在很大风险。如何扭转出口FOB增多的局面,是一个很重要的研究课题,它关系到我国的船公司、货运代理、物流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同时也关系到货主自身的利益。  相似文献   

19.
FOB术语早在19世纪初出现,仍是当今国际贸易中采用的主要术语之一。特别是目前我国出口大宗货物,或在我方出口租船、订舱不便以及运费过高等情况下,更是大量采用FOB术语成交。但随着集装箱和多式联运的出现以及我国加入WTO后,外  相似文献   

20.
在海洋运输保险合同中,"仓至仓"条款是规定海运货物保险责任起讫的一项基本条款,在国际贸易实务中被广泛应用。然而在海运法律体制日益完善的今天,有关该条款责任起讫的具体内容仍然存在着广泛的误解和争议。了解和把握"仓至仓"条款的具体含义,对避免或减少保险纠纷具有重要意义。文章根据不同贸易术语条件下有关风险、责任划分以及起讫地点的界定,结合可保利益原则,对"仓至仓"条款中保险的责任起讫内容进行探讨,并提出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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