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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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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土地增值税清算:动了谁的奶酪?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房地产调控再出重拳。1月16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从2月1日起全国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将实行清算式缴纳,取代现行的以“预征”为主的土地增值税缴纳法。此后两天,房地产上市公司股票一路狂泻,资本市场一片恐慌。土地增值税清算到底意义何在?这场被称为房地产宏观调控史上开发商遭遇的最大一次重创又究竟会给开发商带来多大的成本压力?  相似文献   

2.
时下,地价的上涨,已经成为一个不争的事实。 房价持续快速上涨,目前已成为社会关注的重要民生话题,也成为政府宏观调控的重点。在对持续上涨的房价的一片喊杀声中,一些开发商不断公开宣称,实行土地“招拍挂”等土地政策导致地价飚升,在土地取得成本越来越高的形势下房价上涨不可避免,因而是土地“招拍挂”和地价上涨造成了房价的快速上涨。  相似文献   

3.
王小燕 《财会学习》2020,(16):185-185,196
在清算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时,开发商会受到很多方面的影响,项目也会涉及到很多的问题。在清算时土地成本的分摊方法会有各种方式,赋税的差别也比较大,因此房地产企业在实际的运营中对成本清算会时常产生分歧。在当今的市场土地增值税计算过程中,影响成本分摊有不同结果的因素会有很多,不管是分摊方法的计算还是公共设施的分摊,其中都存在很多的不确定因素。积极改善这些问题,可以让企业高效运行,不仅可以降低企业的成本,还可以进行合理的成本分摊管理。  相似文献   

4.
土地增值税清算对房地产业影响及信贷政策建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今年1月16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后,明确了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进行清算式缴纳的适用范围,标志着现有的房地产开发土地增值税从“预征”时代进入了“清算”时代,也意味着从1993年就出台的土地增值税这一税种将开始实行实质性征收。《通知》的执行必将给房地产业带来深刻变化,  相似文献   

5.
辽宁省丹东市地税局把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纳入重点工作,采取征、管、查相结合的方式,严把土地增值税“预征率调整、征收率核定、清算项目监控、人员培训辅导、核定资格审核”五个关口,规范清算流程,明确岗位责任,实现了土地增值税的大幅度增长。  相似文献   

6.
老虫 《理财》2007,(5):7-7
自从2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开始清算土地增值税后,不少地方的开发商通过各种途径来游说地方政府,导致清算工作进展缓慢。4月2日,上海的一个房地产理事会,向上海市政府集体上书,直言这项政策对当地开发商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  相似文献   

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3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20号,以下简称"220号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准则>的通知》(国税发[2007]132号);《为加强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规范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提供政策指导和操作依据.  相似文献   

8.
《涉外税务》2007,(3):54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已于2007年2月1日起正式执行。该通知明确了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进行清算式缴纳的适用范围,扭转了以“预征”为主的土地增值税缴纳现状,标志着房地产开发业迎来了土地增值税“清算”时代。《通知》规定,土地增值税以房地产开发项目为单位进行清算,对于分期开发的项目,以分期项  相似文献   

9.
蓝相洁 《税收征纳》2008,(12):43-44,46
2007年1月16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明确了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进行清算式缴纳的适用范围.标志着现有的房地产开发土地增值税从“预征”时代进入了“清算”时代;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08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8]9号)。  相似文献   

10.
朱鑫 《中国外资》2011,(19):196-196
土地增值税是对房地产开发商盈利能力直接影响最大的税收政策,根据《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国税发【2009】91号)及其相关规定的要求,各地方税务机关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都制定了相关土地增值税清算政策。土地增值税代表了新一轮地产调控的开始,紧随其后的限购、限价、限贷等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宏观调控政策体系仍将以鼓励合理的自住消费、合理的开发定价和利润率为导向。  相似文献   

11.
《中国城市金融》2008,(3):75-75
本轮土地市场降温并不会是房价步入下跌周期的信号。固然,根据面粉与面包原理,地价“面粉”降价,房价“面包”理应降价,但是,目前中国的房价助长因素极其复杂,并不完全是由地价所决定的。换言之,这轮土地降温潮对房价影响有限。这是因为,一是地价仅占房价三成左右,地价并不是房价的决定性因素,而供求关系是房价过快上涨的决定性因素;二是从短期来看,因为开发商囤积的土地没有消化,仅开发商现囤土地就能维持一段时间高房价;  相似文献   

12.
张清  郦锡校 《浙江金融》2006,(5):59-59,56
倘若将最近几年的房价联系起来看.就不难发现:房价在短短的几年内已经上涨数倍.那么.房价可以一直涨下去吗?显然不会。那么,最后一棒会被谁接着?他有足够的承受能力吗?一旦房产泡沫破灭.我们有化解这种巨大风险的能力吗?在房价持续上涨的情况下.老百姓所能承受的极限在哪里?这些.是我们迟早都要面对的问题。循着这一思路,我们不难发现.如果“购房入户”政策真的能拉动有些萧条的房市,那么受益者无疑是房产开发商(房价上涨获得暴利岂非正是他们的心愿?)与地方政府(因为房地产业构成城市GDP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利益受损的,则必将是更为广泛的当地工薪阶层(要么买房,并因此付出更高的成本;要么继续观望.与住房无缘)。我们试以近期杭州房产市场作一分析。  相似文献   

13.
针对清算土地增值税对房地产市场会产生何种影响,有业内人士表示。政府如一旦清算土地增值税。将会有一半房企面临资金链压九甚至会出现断裂可能。因此,本文结合新政策出台的背景,谈谈政府如果真正全面执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那么对房地产企业产生的影响,并提出了相应的应对策略。  相似文献   

14.
张淑欣 《税收征纳》2007,(5):44-45,47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187号).从2月1日起,全国各地区对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项目进行全面清算.因此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土地增值税的纳税筹划尤为重要.根据我国现行土地增值税的纳税特点及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土地增值税筹划的基本思路是合理合法地控制增值额以适用低税率或享受免税待遇.  相似文献   

15.
《财会学习》2010,(7):6-7
继2006年发布《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之后,国家税务总局于5f125日公布了《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20号,以下简称“220号文”),对计算土地增值税的部分细节问题做出了解释说明,从而使得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工作更具可操作性。  相似文献   

16.
近年来,我国大中城市的房价出现不合理的连续上涨态势,令购房者十分恐慌和担忧。正是在这样的情况下,中央政府陆续出台了“国八条”和“国六条”等遏制房价不合理上涨的政策和法令。在不合理房价受到中央政府高度重视并出台政策进行遏制的时刻,深刻反思和探讨“究竟怎样的房价才是合理房价”这个问题是十分必要的。  相似文献   

17.
土地增值税是我国的常见税种,征收对象为土地与地上建筑物,税基是增值额,征收时一般按照30%~60%的四级超率累进税率收取。但目前国内房地产企业开发过程中成本项目种类较多,缴税过程中需要进行繁琐的核算,加之预征率比较低,预征税款仅占清算税款的小部分,大部分税款均在清算阶段缴纳,给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增加了难度。房地产土地增值税清算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已经引起的普遍关注。本文重点分析了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的现状及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中出现的几点问题。通过本文的研究,希望能够为同行业相关内容提供一些参考。  相似文献   

18.
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影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尽管各房地产上市公司纷纷表态称,土地增值税清算政策对公司的利润没有影响或者影响甚微,公司已按土地增值税相关政策和各地方政府规定,在房地产实现销售的同时预交了土地增值税,并按相关规则,在以往年度业绩中作了相应的成本预提,同时还在新项目中考虑了相关因素,或称一直以普通居民住宅开发为主,因而受土地增值税影响相对较少。但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公布后第二天,即2007年1月18日,沪深两市地产股大幅下挫。  相似文献   

19.
虽然不少人看跌房价,可是依然有不少“死多头”。著名的任大炮任志强,之前对房价上涨的预测屡屡成真。这次他又发话了,说房价还要涨。房价真的还会涨吗?  相似文献   

20.
需求是商品价格形成的重要方面。如果房子有人买,哪怕是零成本,房价该多高还会是多高。当前,由于我国城市商品住房的巨大经济价值,使客观存在居住需求的购买者和满足居住需求转向投资需求的购买者之间,进行着一场“蚂蚁”与“大象”的不公平竞争。客观存在居住需求的购买者在无奈的市场跟进后,进一步推动价格的上涨,从而使满足居住需求转向投资需求的购买者和开发商更进一步获得“水涨船高”的利润。由此,反复推进使得城市商品住房的价格居高不下,并且一路上扬。导致置业投资者尽力扩大投资,与开发商一起渴望房价高涨而获利,而迫切需要解决居住问题的需求对象则成了“待宰的羔羊”,迫使自住性需求在涨价大潮的胁迫下随波逐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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