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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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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瑕疵出资股权转让纠纷近年频发,引发了不仅包括瑕疵出资股权转让纠纷双方当事人也包括公司、其他股东、第三人之间的利益冲突。尽管2014年2月出台的《公司法解释三》第18条以及2016年4月出台的《公司法解释四征求意见稿》第40条均对此类纠纷有相关的规定,但仍旧无法使纠纷处理取得更大的突破,究其根本源于瑕疵出资股权转让合同效力认定仍显模糊,因此解决这一困局意义深远。  相似文献   

2.
鞠雪芹 《活力》2011,(11):84-84
公司实践中,出资瑕疵股东转让股权引发的纠纷,主要是股东之间的股权纠纷。公司的债权人要求转让人、受让人在注册资本不足的范围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甚至无限连带责任的纠纷。  相似文献   

3.
股权作为社会财富的重要载体,在市场交易和流转中颇受投资者的青睐,随着股权流转的与日俱增,在市场经济中,瑕疵股权转让造成的纠纷也屡见不鲜。瑕疵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亦成为法学界长期争论的主要焦点之一。但是法学界和实务界对瑕疵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众说纷纭,各学说之间甚至大相径庭、互相抵牾。本文以瑕疵出资股权为研究视角,初步分析了瑕疵出资股权转让合同的特征、合同效力,并进一步作了深入细化。  相似文献   

4.
瑕疵股权转让已成为现代市场经济活动中的一种常态。由瑕疵股权转让而引起的法律纠纷大有增多的趋势。瑕疵股权的产生主要缘于股东身份瑕疵和股东违反出资义务而导致的出资瑕疵。瑕疵股权的转让,涉及多方利益主体,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股权转让不能因为股东身份资格和出资瑕疵就确认无效,关键是建立起有效的法律风险防范措施,这样才能减少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建立公平的交易市场环境。  相似文献   

5.
<正>一、规定瑕疵股权转让中过错方的责任承担首先,瑕疵出资也就是我们所说的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即取得了股份而没有给付或者不是以对价而取得股份。目前,法学界和实务部门都承认瑕疵出资和未能缴纳股款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相似文献   

6.
隐名出资,即出资人选择隐名的方式对公司进行出资的行为。表现为民事主体双方签订股权代持协议,约定向公司实际出资的义务由隐名股东承担,公司的股权则由显名股东代替隐名股东持有,隐名股东实际享有股权、承担风险等内容。隐名出资理论上具有隐蔽、特殊的属性,导致实务中的隐名投资存在一系列问题。本文主要以参考案例的方式,对于实务中隐名出资易引发的争议进行浅析。  相似文献   

7.
股权转让在公司经营活动中,是时常发生的资产资源流动的形式.本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对公司股权转让的相关规定,拟结合本人多年来公司股权转让的探索和实践,剖析股权转让过程中各种疑难问题,期望能对公司股权转让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有所启迪.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相似文献   

8.
公司资本制度认缴制的施行,有利于促进社会经济发展,鼓励创业创新.但同时资本缴纳的放宽和出资期限的延长,未届期股权转让后出资责任问题相较于实缴制阶段纠纷更多,现行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与之相适用.文章对届期内出资股权转让后出资责任由谁承担,通过检索相关司法判例和理论争议进行分析总结,认为未届期出资不应被归于出资瑕疵或未履行出...  相似文献   

9.
曲杰 《企业导报》2012,(6):137-138
股东出资瑕疵,指股东在履行出资义务存有缺陷,违反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对这个问题有一个清楚认识,本文从股东出资瑕疵的形态、内涵、瑕疵股权及转让、出资瑕疵股东的资格认定等方面对于瑕疵出资的相关问题作了系统的研究,希望可以对于我国司法实践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10.
企业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即股东向股东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个人全部或部分股权。这种股权转让所涉及的企业名称变更或房地产的产权名称改变情况,笔者认为不应归为房地产转移登记。  相似文献   

11.
郭奕 《企业活力》2008,(9):20-22
<正>股权转让是公司实践中最容易发生纠纷的问题之一,理论上对各种纠纷尤其使股权转让效力的处理方案也争议很大。由于此问题的复杂,对此进行专门讨论很有必要。在此,笔者对股权转让的常态效力和瑕疵转让效力以及章程限制股权转让效力进行分析,希望对实践中纠纷的处理起到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2.
出资瑕疵是公司领域比较多发复杂的问题,出资瑕疵股东可以具有股东资格,但其股东资格的取得并不意味着可以行使所有的股东权利,相反其股东权利的行使必须受到一定合理的限制。从程序与内容上来说,公司立法应该对与出资瑕疵股东自身利益关系密切的比例股权的行使予以强制性的直接限制,同时给予股东可以通过章程和股东会决议排除立法限制适用的权利,以充分体现股东权利为私权的本质特征,但对非比例股权的行使不应受到不合理限制。  相似文献   

13.
股权是股东权的简称,是指股东基于其在公司中所持的股份或出资而享有的法定权利.<公司法>第四条规定:"公司股东作为出资者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股权具有综合性质,属于财产权范畴,但又具有不同于一般物权的一系列特征,体现了股东对其财产所有权由静态占有向动态利用的转化.针对股权占有和使用的特殊性,现行法律在确认股东有权转让股权的同时,又对股权转让的程序、对象等诸多方面作出特别规定:  相似文献   

14.
王黎敏 《企业世界》2004,(6):18-19,17
有限责任公司从其法律特征上说,属于资合公司,不出资不可能成为合法股东;从其本质特征来说,具有明显的人合性质,股东之间相互信赖关系是合作的基础。从有限责任公司兼具人合与资合特点,进一步认识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形式,对现行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法律运用和提出立法完善的建议,规范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行为,实现股权转让顺畅,维护股东合法权益,保证有限责任公司持续健康运行具有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15.
公司股权转让的登记制度目前分为上市公司、非上市股份公司、有限公司三种类型.其中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登记很大程度上受制于公司,实质上经常受制于大股东或者公司经营层.为了改进股权转让登记制度,应当确认申报股权转让登记的主体是股东,而不是公司;并且应当确认受理股权转让登记的主体全部是社会公共机构、而不是公司.在此基础上可以对股权转让登记制度进行全面的完善.  相似文献   

16.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股份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项复杂的法律工程,受让方在股权受让的过程中面临方方面面的风险,笔者拟对受让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相关风险进行分析与总结,提出防范措施,旨在引导股权受让方最大限度规避风险,依法取得股权.  相似文献   

17.
确定、维持、不变的资本是公司成立并良好运行的基础之一,也是保护股东利益、债权实现及交易安全的重要条件。而股东瑕疵出资则给公司、正常出资人及公司债权人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损失,各国在立法层面都或多或少地对此进行了规制。本文在此背景下,借鉴国外立法例,对我国现行《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中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瑕疵出资的民事法律责任之规制进行评析,并针对其不足之处提出初步的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18.
房地产项目转让中的法律问题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目前,我国对房地产项目转让的规定仍属空白。而在实务操作和司法实践中,这方面的市场行为已频频发生并由此引起一系列的争议和纠纷。作为不得不面对并承接此类案件的法律人,目前只能借鉴《公司法》有关公司股权重组和转让的规定来处理此类事务。但房地产开发由于土地使用权的特殊性、房产与地产关系的复杂性、开发项目公司股权组成的不规范性,以及股权关系的不清晰,  相似文献   

19.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由于股权转让必须是转让方、受让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才能发生,故股权转让应为契约行为.由于股权转让涉及的法律关系极其复杂,在实践中认定股权转让的效力时难度又较大,故本文根据我国的有关法律规定,对我国的股权转让中的若干法律问题作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20.
论出资瑕疵股东对公司债权人的民事责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出资是股东对公司应尽的基本义务,但股东出资瑕疵、侵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现象在现实经济生活中相当普遍。本文围绕债权人利益保护与平衡问题考察了出资瑕疵股东的民事责任。本文认为,基于法定义务,出资瑕疵股东应对公司债权人承担补充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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