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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作为一种重要的流转税,是中央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1994年国务院颁布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在保障财政收入,稳定国民经济发展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修订前的增值税属于生产型增值税,企业不能抵扣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存在重复征税的问题,且不利于充分发挥企业固定资产更新和技术改进的积极性。社会经济的发展要求增值税由生产型向消费型转变,2008年11月修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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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芳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2,(8):54
一、固定资产增加时的增值税处理固定资产增加时的增值税处理主要涉及进项税能否抵扣的问题。外购是固定资产增加最为常见的途径,根据现行《增值税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企业购进固定资产缴纳的增值税可以抵扣,这是消费型增值税的核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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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增值税转型对我国企业的纳税影响及会计处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马洪娟 《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10,(3):70-70
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这次增值税改革的核心是实行消费型增值税,本文分析了增值税转型后对企业的实际税负的影响,并对增值税转型后的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作了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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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琦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9,(11):79-81
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措施时,要求在全国所有地区、所有行业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随后国务院公布了修订后的《增值税暂行条例》,新条例中删除了不得扣除固定资产进项税的规定,允许纳税人抵扣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实现了增值税由生产型向消费型转换。消费型增值税制的实施对传统的固定资产会计核算产生了非常大的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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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增值税转型对固定资产核算的影响(一)纳入可抵扣的固定资产范围2009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下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增值税转型只将新增固定资产纳入可抵扣范围,允许抵扣的范围与转型前增值税征税范围中的固定资产规定相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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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月1日,我国全面实行增值税转型改革,由生产型增值税转为消费型增值税.对固定资产取得及处置等环节的会计核算带来了很大变化.本文主要对消费型增值税下固定资产取得和处置的会计处理进行分析,以期有助于消费型增值税实行后企业固定资产的核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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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转型后建安企业的税务困境与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9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增值税暂行条例》,允许纳税人抵扣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实现增值税由生产型向消费型的转换。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由于转换的不彻底,建安企业面临着一系列税务困境,建安企业应如何来应对这一系列税务困境,值得纳税人思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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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增值税转型后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增值税由生产型向消费型转型改革的核心是允许纳税人新购入的机器设备所支付的进项税额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又从三个方面对转型改革的核心内容予以明确:一是固定资产仅限于机器、设备,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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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我国选择采用生产型增值税,2008年11月10日,国务院令第538号,公布了修订后的《增值税暂行条例》,自2009年1月1日起,我国全面实施消费型增值税。增值税转型改革后,允许企业抵扣其购进设备所含的增值税,消除了生产型增值税制产生的重复征税因素,降低了企业设备投资的税收负担。增值税转型改革,对于增强企业发展后劲,提高我国企业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克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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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转型对企业财务核算的影响分析——基于A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的数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国1994年税制改革实行了生产型增值税,增值税类型选择适应了当时经济和财政的实际,为政府支出和宏观经济调控提供了有力的财力支持,但是随着国民经济战略从限制非理性投资向扩大内需和提高经济效率进行战略转移,增值税由生产型向消费型转型就成为公认的增值税改革方向。消费型增值税作为一种有助于消除重复征税问题、有利于促进技术进步的先进而规范的增值税类型,为欧盟各国及许多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所采用,也是增值税发展的主流。本文将通过较为系统地介绍新、旧《条例》内容的主要变化及对企业固定资产核算的影响,并结合当前金融危机的现实情况,分析新条例实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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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议增值税转型及固定资产的涉税处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1994年,我国选择采用生产型增值税。所谓生产型增值税,即在征收增值税时,不允许扣除外购固定资产所含增值税进项额,其进项增值税额只限于纳税人当期购进用于产品生产的原材料或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的增值税额。该税制对于保障财政收入、调控国民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着一系列重复征税问题,制约了企业技术改进的积极性。而国际上普遍实行的是消费型增值税,所谓消费型增值税,就是允许企业将外购固定资产所含增值税进项税额一次性全部扣除。我国于2004年9月14日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文正式启动增值税改革试点,试点领域限定在东北三省八大行业实行消费型增值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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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消费型增值税下,取得的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在进行账务处理时需要单独确认进项税额。固定资产发生非正常损失、用于非应税项目等需要确认进项税额转出,出售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需要区分不同情况分别计算缴纳增值税并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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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消费型增值税下,取得的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在进行账务处理时需要单独确认进项税额。固定资产发生非正常损失、用于非应税项目等需要确认进项税额转出,出售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需要区分不同情况分别计算缴纳增值税并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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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2009年增值税转型对企业的影响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一、增值税的三种类型所谓增值税,即生产经营者销售货物时,向消费者或使用单位收取的销项税金与购进货物时支付的进项税金之差。我国从200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了新的增值税征收办法,扩大了征税范围,改原来的“价内税”为“价外税”,统一实行了购进扣税法,并实行凭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款抵扣进项税额,将纳税人划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税率分为两档。根据企业对购置固定资产所含的税金抵扣方法的不同,将增值税分为生产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消费型增值税。消费型增值税,在计算增值额时,允许将购置的所有投入物包括固定资产的已纳税额一次性全部扣除,即以一定纳税期间内纳税人的商品销售收入减去其耗用的外购商品和劳务的金额,再减去当期外购固定资产金额后的余额作为计税依据。从宏观国民经济的角度而言,增值税的计税依据相当于社会消费资料,因此,这种增值税类型称为消费型增值税。生产型增值税,在计算增值额时,不允许将购进的固定资产所含的进项税额进行抵扣,而以纳税人的销售收入减去其耗用的外购商品和劳务的余额作为计税依据。从宏观国民经济的角度而言,相当于国民生产总值,因此称其为生产型增值税。中国在2008年12月31日前增值税引用的是生产型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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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于2009年1月1日起对增值税的管理实行了生产型向消费型的转型。所谓增值税转型,就是指在征收增值税时,允许企业将外购固定资产所含增值税进项税额一次性全部扣除,企业外购固定资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所列应交增值税税额不能计入固定资产价值,而是作为进项税额单独核算。增值税管理的转型对相关的会计处理问题带来了一系列的影响,具体情况分述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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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转型后融资租赁公司适用税收政策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9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其主要变化为从生产型增值税转为消费型增值税,即在票据合规的情况下,企业可以抵扣购置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融资租赁公司作为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经济发展、尤其是对中小企业融资发挥着重要作用。与欧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落后,融资租赁公司业务滞后,为此国家制定了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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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增值税条例中固定资产范围新增值税条例中规定只有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相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才属于固定资产。(一)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范围根据《新增值税条例》第十条和《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的相关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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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1994年税制改革实行了生产型增值税,增值税类型选择适应了当时经济和财政的实际,为政府支出和宏观经济调控提供了有力的财力支持,但是随着国民经济战略从限制非理性投资向扩大内需和提高经济效率进行战略转移,增值税由生产型向消费型转型就成为公认的增值税改革方向.消费型增值税作为一种有助于消除重复征税问题、有利于促进技术进步的先进而规范的增值税类型,为欧盟各国及许多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所采用,也是增值税发展的主流.本文将通过较为系统地介绍新、旧<条例>内容的主要变化及对企业固定资产核算的影响,并结合当前金融危机的现实情况,分析新条例实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