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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陈礼苋 《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8,5(8):103-104
2001年的《精神赔偿解释》对于精神损害赔偿主体的规定较具可操作性,但难称完备。本文对间接受害人、无痛苦感知能力之人以及死者继承人作为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主体的合理性进行了探讨,以期对我国未来立法的完善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相似文献
2.
谭广旭 《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1,14(5):43-45
精神损害赔偿一直是我国民法学界争议较多的一个问题。直到现在,法学家们还没有研究出一套系统的、具体的、可供操作的精神损害赔偿规范。随着我国法律对精神损害赔偿问题认识的深化提高,为保护法制的统一性和司法性的公正公平,充分体现维护精神损害赔偿的权力,笔者从精神损害赔偿的涵义、立法现状、确定赔偿数额的参考要素及正确行使精神损害赔偿等方面作了些探讨,目的是希望早日建立我国较完备的民事领域(包括刑事附带民事领域)的各类精神赔偿制度。 相似文献
3.
近年来,当事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民事案件明显增加,但纵观我国现行立法,无论是<民法通则>还是各单行法,对于精神损害赔偿的规定,都极具模糊性,从而导致司法实践中的混乱不堪.因而,如何正确认识并完善这一制度,于理论及实践都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4.
张立锋 《石家庄经济学院学报》2000,23(5):475-478,514
随着人权保护理念的不断强化,社会对公民个体权利的日益尊重,近年来的司法实践尤其是侵权案件中精神损害赔偿诉求越来越多,然而有关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却十分单薄,不具明确性。针对这一现状,本文就精神损害赔偿的有关问题作了简要论述。 相似文献
5.
荣誉权是我国民法确立的一项神圣的身份权。由于立法起步较晚,对荣誉权表述笼统,体系尚待完善,司法实践中操作较为困难。本文从荣誉权的概念出发,分析荣誉侵权违法行为的复杂性,试对荣誉权的法律保护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6.
7.
李昌明 《江西财经大学学报》2005,(5):74-7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精神损害赔偿方面的司法解释为人民法院审理精神损害赔偿案件进行了必要的规范,但在适用相关司法解释时在诸如刑事案件造成人身损害可否要求精神损害赔偿、近亲属在直接受害人严重残疾时可否以自己名义提起精神损害赔偿,如何认定精神损害后果严重以及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应如何确定等问题上仍存在较大争议,笔者就此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相似文献
8.
近年来,随着经济与社会的发展,我国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正在逐步趋向于丰富和完善,尽管其仍存在不尽如人意的地方.立足我国的现状,本文将对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若干争议问题,提出自己的看法. 相似文献
9.
侵害生命权给第三人造成非财产反射损害,非财产反射损害能否得到赔偿,有请求权的第三人的范围及赔偿的损害范围等问题,各国有不同的规定及做法,我国现行法律和全国人大法工委的民法草案及各学者建议稿存在着不足,建议在我国民法典中确认侵害生命权之非财产反射损害应该予以赔偿,并视请求权人与被害人有无亲属关系规定不同的构成要件。 相似文献
10.
刘振环 《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4,1(1):102-103
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明确自然人的合法人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但如何理解精神损害,如何确定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是解决这一社会问题的首要问题。本文主要就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意义、司法及解释的范围理解、以及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精神损害赔偿适用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 相似文献
11.
国家赔偿范围拓展至精神损害之研究 总被引:12,自引:0,他引:12
曾坚 《上海财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4(2):50-53,58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如果由于违法给公民造成精神损害,其后果往往比一般性主体的侵权行为造成的公民精神损害要严重,而我国现行《国家赔偿法》却将精神损害排除在可赔范围之外,这对于公民权利的真正实现是非常不利的,它会动摇社会成员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信心,还有可能会放纵一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执行公务为借口肆意侵害公民的精神权益,这与我国建立法治社会的目标是不相适应的。本文拟从理论与实践的角度,对构建精神损害的国家赔偿制度的必要性作出较深入的阐述。 相似文献
12.
从巴泽尔产权保护理论的视角对农地流转中农民权益损害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有助于解释农地流转过程中农民权益保护存在的本质问题。产权不完全是农民权益受损的根源所在。进入公共领域内的价值较高以及他人攫取公共领域的价值是农民权益受损问题的主要来源。追求经济权利价值最大化,是他人攫取行为和农民保护行为的根本原因。农民个人与政府保护农民权益的途径是减少公共领域内留存的价值或降低被他人攫取的价值,并通过产权限制避免侵权行为。 相似文献
13.
雷桂森 《云南财贸学院学报》2004,20(4):100-104
对侵权与违约竞合下的精神损害,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只有通过侵权之诉进行救济,但同时不能获得对履行利益损害的赔偿。只有确立违约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对责任竞合中的损害才能进行全面救济。附随义务在现代合同关系中的出现是确立该制度的法理基础,它使违约责任的救济范围向侵权责任靠拢。在比较的基础上,就确立中国的违约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提出了四点构想。认为《合同法》第112条是该制度确立的法律依据。 相似文献
14.
朱艳 《湖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1,(5):3-5
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绝对导致腐败。公权的来源和本质决定了公权的行使不是任意毫无阻碍的,而应受到限制。考虑到执权者的个人素质问题,对公权行为的监管就更为必要。既要避免公权过分干预私权侵犯公民基本人权,又要防止公权在行使中由于方法和程序的不当侵犯人权,同时也要防范由于公权行使的不作为造成的在保障私权方面的公权缺位。用法律确定公权角色,使其既不缺位也不越位。 相似文献
15.
债权转股权有利于改善银行经营环境,化解金融风险,有利于减轻企业负担,帮助国有企业脱困,有利于重塑新形势下的新型银企关系,促进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在实施债权转股权中应采取措施,才能有效防止负效应. 相似文献
16.
17.
麻艳丽 《安徽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28(3):159-160
良好的道德环境能促进经济建设,增强社会凝聚力,保持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发展。建设良好的道德环境,需要优化制度环境、文化环境、社会风气,还要加强道德实践载体建设。 相似文献
18.
19.
周仁准 《安徽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3,(4):147-148
亚道德是指与社会主流道德相对应而存在的一种道德范式。它具有相对性、从属性和相对独立的价值标准。它的存在具有客观的历史必然性与现实性。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