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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831 毫秒
1.
我国林权制度是以《宪法》、《民法通则》和《森林法》为主体建立的。林权制度应以物权制度为基础进行类型化、具体化,而目前《森林法》正在修改中,所以这应该是完善林权制度的一个难得机遇。我国《物权法》明确规定了森林、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所有权、林权转让与抵押、林地征用或占用的补偿等,这为林业改革与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从而也为林权的物权化奠定了法律基础。所以,研究物权法对我国林业相关制度的影响,对推动我国林业可持续发展以及指导当前集体林业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2.
《浙江林业》2010,(1):6-9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现代林业和生态省建设,促进“兴林富民”,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08)10号)和中央林业工作会议的要求和部署,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加快林业改革发展、全面推进“森林浙江”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相似文献   

3.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给我们的几点启示   总被引:31,自引:1,他引:31  
由国家林业局和福建省人民政府、中央党校、中国人民大学联合在福建三明市举办的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高峰论坛,是在“十一五”开局之年,在对林业改革赋予了更丰富内容的新农村建设的热潮中举办的。举办这次论坛,是进一步落实中央林业决定的具体步骤,也是落实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快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精神的具体步骤,目的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从实践上进行再总结、从理论上进行再认识,进一步总结经验、认清方向,为全面推进这项改革,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推动林业又快又好发展,充分发挥林业在加快新农村建设中的重大作…  相似文献   

4.
杭州市现有山林面积1753.74万亩,其中集体山林面积1536.86万亩。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内在要求,是加快林业可持续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迫切需要。2007年12月,浙江省率先提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2008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  相似文献   

5.
《浙江林业》2011,(11):47
《浙江林业》创刊于1989年,是全省林业行业的主流传播媒体、生态建设的权威发布平台,3次获得全国梁希林业期刊奖,并获华东地区优秀期刊奖。《浙江林业》面向浙江省各级林业管理部门、林业企业、研究机构、关注林业发展的社会大众,及时发布最新动态、林业政策、市场信息。通过绿色天地、特别策划、森林先锋、森林文化、产经纵横、园林绿化、自然保护、科技  相似文献   

6.
5月26日,由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银监会、保监会和国家林业局联合发布《关于做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林业发展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要求积极做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林业发展的金融服务工作,加大对林业发展的有效信贷投入,积极探索建立森林保险体系。  相似文献   

7.
解读新《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陈林 《浙江林业》2009,(11):11-11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和中央林业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林业贷款(包括林业小额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在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拓宽林业融资渠道、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近日,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制定出台了《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09]291号)。  相似文献   

8.
集体林业制度改革研究前沿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结合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任务,从深化改革的重大意义和目标任务等6个方面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理论和政策研究的相关文献进行系统分析,指出已有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研究宏观分析过多,中观、微观分析不足,存在以静态分析为主的倾向;大部分研究忽视了各项制度之间的逻辑关联和目标协同,同时还有研究目标定位不够清晰、研究内容与国家既定改革目标需求衔接不够紧密的现象;对未来集体林业经营模式、林业行政管理模式、公共财政支持模式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制度方式的争论还没有形成共识。因此,提出深化集体林业经营制度改革提升集体林业经营发展水平的若干前沿研究命题,以期为后续深化研究提供指引。  相似文献   

9.
2003年,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江西、福建等省率先启动了集体林林权制度的改革,为山区农民致富开辟了新的途径。借鉴南方各省集体林林权制度改革成功的经验,吉林省政府于2007年12月下发了《吉林省集体林林权制度改革的通知》。按照这个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先后进行了集体林林权制度改革的试点,并逐步推广开展。  相似文献   

10.
江西省作为南方林业大省,又是最早实施林权制度改革的省份之一,其林业的发展受到了全社会的关注。林权制度改革进程中,江西省的林业发展变化如何,也是值得关注的问题。文章依靠政府统计资料获得的多年数据,探究了江西省林业产业在林权制度改革进程中的发展变化,并与全国的其他森林资源丰富省份进行比较,分析总结出了江西林业发展的一些优势及存在的不足,并对此提出了一些对策及建议。  相似文献   

11.
建阳市地处闽北中心,是我国南方重点林区县(市)之一,素有“竹乡林海”美称。全市辖8镇3乡2个街道办事处,190个行政村,土地总面积487.7万亩,林业用地面积393.7万亩,集体林业用地面积349.3万亩,其中集体商品林面积256.7万亩、生态林92.6万亩。2002年12月,福建省省委、省政府出台了《福建省加快人工用材林发展的若干规定》,明确了林权制度改革,落实了林业生产经营者的“四权”,即所有权、经营权、收益权和处置权。2003年4月,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了用三年时间实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为目…  相似文献   

12.
简讯     
辽宁:强化政策措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近日,辽宁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快现代林业发展的意见》。《意见》提出的具体政策措施是:建立健全支持林业发展的公共财政制度,经与财政部门沟通要将林业部门的行政事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逐步建立和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建立造林抚育、保护、管理、投入补贴制度。建立林业金融保险支撑制度,各级政府要逐步建立森林保险补助制度。  相似文献   

13.
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银监会、保监会、林业局日前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林业发展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2009年5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银监会、保监会和林业局有关负责人就《关于做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林业发展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答记者问。  相似文献   

14.
作为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重要内容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对山区农村社会的影响是多维度和深刻的。当前的研究多数着眼于林权改革以后农村林业和经济发展方面的问题,对于林改对山区农村的社会结构、社会秩序、政治生态,以及由此产生的对农村基层治理的影响缺少应有的关注。本文在实地调研基础上对林权改革的社会影响作了较为细致的分析。林权改革既要有利于推动农民增收致富,也要有利于促进农村基层治理,更要有助于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相似文献   

15.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绩效实证分析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运用实地调研数据,采用Heckman两阶段估计法,从稳定性、交易权、抵押权三个方面分析了产权完整程度对林业生产投入的影响,并以此为基础对林权改革的绩效进行评价。结果表明林权制度改革提高了农户对林地产权稳定的预期,因此他们更倾向于选择可持续的方式经营林地。现阶段,认为有林地抵押权农户的生产行为并未显著异于其他农户。然而,赋予农户林地抵押权则会促使他们增加在林地上的投入。通过分析表明,林权制度改革在促进林业生产力解放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只有与各项配套改革同时全面开展,及时为农户加快林业生产和经营提供有力的政策扶持、科技服务、信息咨询、法律保障、产品流通和投融资等社会化服务,才能确保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成功和改革成果的巩固,最大限度地发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整体效应。  相似文献   

16.
产权制度是市场经济体制的核心制度。深化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建立现代林业产权制度是整个林业改革的核心和基础。深入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研究,对进一步深化全国的林权制度改革,推动林业又快又好地发展必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浙江“七山一水二分田”,现有林地面积667.97万  相似文献   

17.
四川集体林权改革中的补偿与经营制度障碍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庞森 《农村经济》2012,(4):47-49
四川集体林权改革已经基本完成主体改革,逐步开始建立和完善配套改革部分,积极探索林权流转和林业经营的新型模式.然而,在此过程中原有的诸多制度性障碍仍然制约着林权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本文将从补偿与经营制度障碍的层面,着重分析集体林改后农户最切身相关的林业补偿和经营问题,尤其关注林改后国家公益林建设、林业经营产业和规模化、森林资源保护等问题,并提出推进四川集体林权改革的对策建议,对进一步完善四川集体林权改革在补偿与经营方面具有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8.
完善森林资源资产抵押贷款模式的几点思考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随着林权制度及其配套改革的推进,林业企业可依法以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由此,为创新林业企业贷款融资方式打开了绿色通道。本文通过对林权制度改革后林业企业抵押贷款情况的分析,对完善森林资源资产抵押贷款,提高林业企业生产经营效益进行了初步的研究。林业企业在林权制度改革前贷款的方式主要有小额信用贷款、普通担保贷款及联保贷款。由于改革前森林资源产权不明晰,处理变现难,使得信贷投入遭遇担保难、回收难,风险无法控制,各家银行普遍存在“惧贷”现象,这也是长期困扰林业企业贷款存量小,增加额度难的主要原因…  相似文献   

19.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我国继林业“三定”之后林业产权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是农村生产关系的又一次重大调整。如何因地制宜、积极稳妥地推进林权改革,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大课题。分析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  相似文献   

20.
文章通过梳理《物权法》涉林内容,总结了《物权法》在推进贵州省林权制度改革中的作用及贵州省落实《物权法》涉林内容采取的举措,分析了《物权法》推进贵州省林权制度改革取得的成效,明晰产权工作基本完成,林权抵押贷款快速增长,企业(合作社)与农户利益联结经营模式得到推广,盘活了林下经济,加快了林业补助资金的兑现。指出了《物权法》推进林权制度改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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