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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李毅 《中国市场》2007,(50):18-20
"目前医药市场的假冒伪劣现象,问题不完全在于成品及其制作过程,而在于其原料。"无论中药还是西药,一定要对其原料的资质实行标准的限定,否则就会假药肆虐。"当今医药行业的主要问题是没有一个很好的行业规范。"新时代的医药物资协会应当配合政府把好药品质量关。"  相似文献   

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医药管理局或相应的医药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局:查处制售假药的违法行为是国务院赋予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也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重要任务。多年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密切配合,认真开展专项治理,使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受到了一定遏制。但由于各种原因,假劣药品仍然屡禁不止,个别地方甚至还相当严重,制售假劣药品的案件时有发生。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继1998年4月、9月查获两起地下制售假药大案后,又于1998年10月29日查获了黄运财、张蔚南等人地下制售假药特大案件,…  相似文献   

3.
GPHF—小型医药测试箱的推出德国医药健康基金会(GPHF)开发了一种可携带容易操作的小型医药测试箱,它可验证药品的成份,使用一些不昂贵的技术来鉴别药品的真伪。对于一些担心会买到假药或次药而手头又没有快速测试手段的医院或保健机构,使用这种小型测试箱非常合适。测试箱可以测出有没有有效药剂、有效药剂不足或具有错误有效药剂的药品,依次的测试后可以对可疑的假劣药品进行肯定。  相似文献   

4.
近年来,看病难、药费高已经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社会顽疾。在世纪之交,药品零售牌照放开、医药分家等医药零售市场的利好消息不断传来时,民间对于医药收费过高的怨声载道,成了商家眼中医药市场的玄机。购买普通药品虽不会像遭遇重大疾病一样属于重大意外消费,却也是家庭生活必不可少的预备开支。于是药品价格成了商家的一面旌旗,在一片高消费的医药零售市场中开辟出一条崭新的大道,这就是平价大药房。  相似文献   

5.
2006年,是医药市场饱经考验的一年。经历了2月药品降价大讨论、4月政府反商业贿赂、5月“齐二药”假药事件,政府推出整顿药价八条意见,6月政府对药品加大监管并宣布肿瘤药降价目录,反商业贿赂进入“排查”,以及“欣弗事件”……一系列事件甚嚣尘上。 2006年是医药市场的整顿年。政府表示,这次整顿是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大举措。 我国的医药市场正处于持续扩大之中,众多百姓的需求造就了这个庞大的市场容量。但往往是,需求大了,企业就难以处处精益求精,造假仿制更是猖獗泛滥。好在我们的政府已经看到了这平静海水另一边的丛丛火焰,扑灭它也不过是早晚。  相似文献   

6.
医药市场与价格存在的问题及治理措施李彦明,杨宏智近年来,医药市场混乱,药品价格过猛上涨,已成为广大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之一.整顿药品价格与市场巳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一、医药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一)非法经营单位越来越多。据陕西合阳县统计,城区个体诊所由...  相似文献   

7.
药品是特殊的商品,是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危与健康特殊品种,是我们全世界最为公认的严格的商品之一,我国药品的中心思想是药品质量第一,其目的是保证人的用药安全.我国是世界人口最多的国家,地域博大,药品的需求,在市场上有着很大的需要量,优质的药品市场,对我国的医药市场有着重大的意义,由于药品生产的企业较多,重复性较严重,药品市场竞争激烈,药品的流通在各大医院属特殊地位,药品的价格成为医药控制不完全竞争市场,我国药品的流通与国外的药品市场相比,我国药品流通环节比较多,交易层次较多,市场竞争激烈.现对以上内容对我国药品的流通市场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8.
近年来,我国医药行业飞速发展,大部分医药产品的质量和档次与国外同类产品相比毫不逊色。然而,一些国外药品售价更为便宜,质量更有保证,品牌影响力更大,且国人一直对国外药品存在盲目追捧心理。在此情形下,国人出境旅游采购或通过跨境电商平台购买国外医药成为时尚,乃至有中国游客疯狂采购日本产“汉方制剂”的局面。国人所购买的海外医药,不排除其中一些药品为国内急需且无法生产的特效药,然大部分药品为普通药品,且国内同类产品质量不差。显然,此种现象导致国内药品购买力大量外流,不利于我国医药市场的健康发展和国产药物的品牌声誉建设,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国内医药产业的发展,同时也会倒逼国内医药行业提高质量、注重形象、培育品牌,促成国内医药行业的提档升级。  相似文献   

9.
波士顿咨询公司(BCG)1月23日发布最新报告《中国医药市场制胜的新规则》。报告指出,中国医药市场正在经历一场巨大的变革:近期政府医改的一系列举措,例如提升医保覆盖、降低药品价格等,将对市场产生深远的影响。其不仅会影响到不同药品类型细分市场的走向,也会改变主要客户群的发展趋势。这些市场变化为本土药企创造了新的机遇,同时为跨国药企带来了重大挑战。  相似文献   

10.
假药猛于虎──来自药品市场的报告李刚,陈仪之,姜建国1993年3月11日,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节目向公众披露了全国最大的假药制作案──河南周口地区第一兽药厂自1987年以来制作销售假药片、针剂、粉剂几十个品种,冒充国营产品,销往全国四面八方,骗取财源滚...  相似文献   

11.
目的:为我国互联网非处方药的经营发展提供参考。方法:梳理我国互联网药品经营监管政策,整理互联网药品经营企业现状及分析互联网电商模式,并提出我国互联网非处方药经营存在的问题与挑战。结果与结论:互联网药品经营政策不断完善、互联网药品经营规模高速发展、互联网电商市场潜力大。但我国互联网非处方药在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管理、医药电商物流配送、药品信息展示、医药电商对接医保支付、假药劣药的监管方面仍存在诸多问题与挑战。  相似文献   

12.
窜货是不可避免的,但却对企业有着致命的伤害。在药品销售市场中,由于价格和经销权混乱、销售激励不合理、渠道监管不力、对药厂销售人员管理不善、存在大量库存和快到期产品等原因,经常会发生窜货现象。窜货会导致经销商对产品失去信心,造成假药流入市场,使消费者对品牌丧失信心,甚至会破坏整个分销渠道系统,危害巨大。医药市场应加快完善渠道的监控机构,制定有关窜货的奖惩制度,合理划分区域和市场,采用渠道战略联盟,严格挑选代理商,并对内部员工加强管理,以有效制止窜货的发生。  相似文献   

13.
徐雅飒 《中国市场》2008,(40):38-39
行政法领域将医疗机构使用药品行为与普通的生产、销售药品行为区别对待已成通例,为了实现行政法与刑法的顺畅衔接,维护法制的统一性,笔者从分析医疗机构使用药品行为与普通销售药品行为的本质区别入手,主张追究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医疗机构使用假药行为的刑事责任,即在《刑法》中增加规定"医疗机构使用假药罪",并对该罪进行了立法形式构思。  相似文献   

14.
行政法领域将医疗机构使用药品行为与普通的生产、销售药品行为区别对待已成通例,为了实现行政法与刑法的顺畅衔接,维护法制的统一性,笔者从分析医疗机构使用药品行为与普通销售药品行为的本质区别入手,主张追究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医疗机构使用假药行为的刑事责任,即在<刑法>中增加规定"医疗机构使用假药罪",并对该罪进行了立法形式构思.  相似文献   

15.
《四川物价》2007,(1):36-37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整顿医药市场价格秩序,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过重等问题高度重视。各有关部门相继采取了一系列治理整顿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当前医药市场面临的矛盾仍很突出,药品价格高和乱成为社会各方面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为此,内江市物价局组织相关人员对全市药品价格监管情况进行了专题调查。[第一段]  相似文献   

16.
《商务周刊》2011,(7):16-16
锯末胶囊是指用锯末、粗糠和面粉做原料制成的胶囊,这些胶囊用于冒充多种药品,并通过互联网在全国销售。假药作坊用印有不同药名的封塑铝箔纸,把灌装好的胶囊封装成板,然后再装入不同的药盒,“锯末”胶囊摇身一变,就能成为几百种具有各种功效的药品,可谓是“万能”胶囊。假药买入之后再转手,可从中谋取巨额利润。制造一板12粒装的假胶囊,  相似文献   

17.
目前社会上一些非法医疗窝点、不法药品市场,毒瘤般无处不在地侵蚀着社会的经济秩序,给人民群众的就医安全带来严重的危害。一些不法分子违法开诊所,乱卖假药,屡禁不绝,难以从根本上得到有效遏制,在呼唤国家相关法律尽快出台的同时,各行政执法管理部门应在现有法律的基础上加强合作,统一行动、综合管理,改善医疗机构和药品市场目前的不良现状。  相似文献   

18.
药品降价政策的实施会减轻部分患者的医药负担,能够克服单纯的企业定价形成的市场垄断行为,是政府监管药品市场的主要体现,能够促进药品市场健康发展。药品降价政策的实施,会改变药品市场参与主体的行为,从而在客观上影响了药品降价政策的效果。因而,药品降价政策应该坚持激励相容的原则,充分考虑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提高政策实施后的绩效。  相似文献   

19.
随着医药科技的日新月异,新型高效药品正在不断涌现,为保护人类健康做出巨大贡献。但是,高昂的药价带给患者沉重经济负担的同时,也刺激了药品走私活动从而导致假药泛滥。在治理医药市场贩假售假的同时,医药企业也应承担相应社会责任,以平衡经济利益与公众健康权之间的关系。从调整法律价值冲突的基本理念出发,通过对医药企业社会责任问题进行研究发现,促进医药企业社会责任制度的完善,增加对患者的有效救济途径,要求医药企业承担相应社会责任等,可以有效解决经济利益与公众健康之间的矛盾。  相似文献   

20.
《华商》2014,(23):78-78
2014年12月1日起,为严厉打击制售假药、劣药的违法犯罪行为,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联合制定的《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实施,七种情形将被从重处罚。其中包括:——生产、销售的假药以孕产妇、婴幼儿、儿童或者危重病人为主要使用对象的;——生产、销售的假药属于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避孕药品、血液制品、疫苗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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