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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在确定财产保险利益范围时应当遵循公平与效益兼顾、保护社会公共利益、满足当事人的合理要求和促进财产保险的发展等原则。财产保险利益包括现有利益和期待利益,对这两种利益的范围应作合理的界定;前者包括基于法定权利而产生的现有利益、基于合同关系而产生的现有利益和基于特定事实而产生的现有利益,后者包括积极的期待利益和消极的期待利益。股东对公司财产是否具有保险利益、对纯事实利益是否具有保险利益等重要问题应当正确处理。  相似文献   

2.
郭宝宏 《发展》2010,(5):84-85
2009年修订的《保险法》将保护保险活动当事人特别是被保险人的利益作为首要内容,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思想。合同部分完善了保险利益的规定,限制了保险人的合同解除权,细化了保险理赔程序,并且将人身保险部分置于财产保险之前。保险业法部分则在放松对于保险公司不合理限制的同时,加强了对于保险行业的监督管理。  相似文献   

3.
黄良友  郝芸 《西部论丛》2004,(11):70-71
2001年8月22日,李立为购买商品房,向建设银行重庆中山路支行(以下简称中山路支行)申请个人住房贷款,并在借款申请表上亲笔签名表示:本人同意以所购房屋作抵押,并办理抵押物财产保险。在签订借款合同前,李立曾就格式合同中要求其办理抵押房屋财产保险的第八条第五款内容提出异议,在中山路支行向其解释办理抵押物财产保险是发放贷款的条件后,李立签订了借款合同,并向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中区支公司交纳了保险费9910.80元,保险公司出具了保险单及保费发票。合同签订后,中山路支行依合同约定,向李立发放了69万元的个人住…  相似文献   

4.
蔡隽华 《辽宁经济》2013,(11):74-75
每个企业在经营中都存在风险,风险会造成企业的经济损失,企业财产保险能够帮助企业在经营中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转移风险.本文从财产保险基本职能及派生职能出发,分析财产保险有着能够补偿被保险人的经济利益损失,维护社会再生产顺利进行的作用,旨在探讨财产保险对企业发展与经营的重要性.  相似文献   

5.
《中国招标》2009,(30):21-23
建设工程中的合同管理经常为人们所忽视,由此给合同签订双方带来了合同纠纷、索赔、质量隐患、工期延长、利益受损等一系列问题。那么,在实际工作中,合同管理经常容易出现问题的地方都有哪些呢?应该如何去注意防范和合理规避呢?希望通过下面速选的工程合同管理与索赔案例,给大家带来些许借鉴和启发,  相似文献   

6.
合同是由订立合同的各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对商定的事件作出的文字形式的约定和记录。并且,只要合同的订立并不违反合同法及其他的法律、法规,也不侵犯社会公众利益及他人利益,则合同一经订立(除另有生效条款外)即具有了法律效力。而合同的履行则完全依据于合同条款的具体约定,所以,合同语言的简明、准确、明晰、完整、得体等等是合同得以正常履行的重要前提之一。稍有疏忽(如合同条款出现疏漏或歧义等),就有可能导致合同履行受阻、合同各方相互推诿、扯皮乃至引发讼争。  相似文献   

7.
所谓财产保险是指《保险法》所规定的以各种物质财产的与其有关的利益为保险标的,保险人承担这地产保险标的因遭受各种自然灾难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的一种法律制度,财产保险大多数属于补偿损失性质的,它们较小的支出换取财产利益的安全,当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可以很快地得到损失补偿,因此,财产保险对发展经济和稳定人们的生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则产保险也必须随着经济的不断增长而不断地得到发展,财产保险实质上也就是保险公司与投保人之间为了一定的经济目的而订立的协议,也是对各种财产风险损失进行补偿的一种制度。  相似文献   

8.
200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保险法>作了全面的修订.修订后的<保险法>将保证保险明确规定为财产保险的一种,这对保证保险的理论研究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但是不可否认,对于保证保险与担保的区别,保证保险合同的当事人,保险利益,保险标的,保险事故等还存有很多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这对审判实务也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9.
道德风险——我国再保险供给不足成因的新视角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保险领域的道德风险,不仅发生在直接保险交易中,而且也发生在再保险交易中。道德风险的产生,减少了再保险供给的数量,降低了再保险合同双方的效用水平。文章从量化我国财产保险再保险供给不足入手,指出我国再保险供给不足这一现状,通过介绍道德风险存在引起再保险供给不足的模型,提出对我国再保险交易道德风险防范的控制措施。  相似文献   

10.
文章指出,在农业产业化过程中,由于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的地位不对等,往往造成农户利益的损失。为了保障农户利益,就必须建立相应的利益保障机制,逐步完善合同农业的相关制度,推动利益主体之间的长期合作、提供强有力的外部支持,才能使农户的利益得以保障。文章试图分析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的交易行为,指出了交易过程中农户利益受侵害的原因,并提出了规范相关合同、加强信用建设、发展农业期货期权业务、增加农业专项投资,建立风险基金和发挥农业中介组织的作用等保障农户利益的相应机制。  相似文献   

11.
刘璐 《老区建设》2009,(20):21-23
由于赠与合同的单务性与无偿性,我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款,允许赠与人随时食言(赠与人的法定任意撤销权),体现了鼓励并保护善良赠与人的立法意图,然而赠与人的法定任意撤销权却可能与受赠人对赠与的合理信赖发生冲突。文章旨在探讨赠与合同中双方权利义务的设置,进而论证了赠与合同任意撤销权对赠与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平衡的影响,确定合理信赖的判断标准;论述赠与合同中信赖利益赔偿责任之构成要件及信赖利益赔偿之范围。  相似文献   

12.
近年来,在我国财险业务快速发展的同时,企业财产保险业务增长缓慢、市场份额不断下降。文章将在分析企业财产保险发展现状的基础上,剖析其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相应给出一些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13.
阎磊  许晶 《理论观察》2005,(6):93-94
我国现行《保险法》,虽对受益人的概念、受益人的确定以及受益人权利的行使有所规定,但随着越来越多有关受益人与保险人纠纷的出现,反映了《保险法》中对受益人的相关规定不够明确和完善。因此,应该重新界定保险受益人的外延,将其适用范围扩大到财产保险合同;在不同情况下受益人的确定,对受益人丧失受益权的情况也应作具体分析。  相似文献   

14.
李伟 《中国招标》2010,(29):35-37
索赔是当事人在合同实施过程中,根据法律、合同及惯例对并非由于自己的过错,而是由于应由合同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且实际发生了的损失,向对方提出予以补偿的要求。对施工合同的双方来说,索赔是维护双方利益的权利,它与合同条件中双方的合同责任一样,构成严密的合同制约关系。在工程监理工作中,索赔事件的处理是监理工程师非常重要的工作之一。索赔分为业主向施工单位的索赔和施工单位向业主的索赔,  相似文献   

15.
当前财产保险市场存在着供需矛盾。如何在产品的适销性和赢利性之间取得平衡,实现客户、渠道、公司和社会各方利益的平衡,是产品创新的难点所在。在产品创新的过程中同时会产生一系列风险,如何对这些风险进行防范,是产品创新过程中必需加以思考并有效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16.
滕菲  梅芳 《理论观察》2005,(4):66-68
从附随义务的产生、质的规定性及其适用范围分析,附随义务派生于诚实信用原则,以辅助实现给付利益为目的,具有不确定性和附随性,它存在于所有债的关系中。先合同义务与后合同义务不属于附随义务。  相似文献   

17.
北京作为我国的首都,其经济一直保持着健康快速的发展.而财产保险的发展也为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本文在对北京经济和财产保险良好发展现状做出评价的基础上,分析出了财产保险市场存在的七个问题,最后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18.
据最新一期的英国《经济学家》杂志报道,目前外国直接投资已呈现全球化趋势,这种投资不仅是资本注入,而且还包括经济合作以及技术管理和科技知识的获得等等。我国近年来吸引外资的数量和规模均呈现出稳步增长的态势。随着中国加入WTO的进程不断加快,更多外资将进入中国。由于现有的法律、法规、政策的不断完善,以及合资企业合同、章程示范本的应用,使大多数的国同瑟在外商进行投资谈判时,对中外合资企业或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合营企业”)的法律制度均能够有较为全面的理解和掌握,合营企业合同是双方谈判的核心内容,中、外方各种利益的取得和让步都将最终固定在合同本中,虽然,长期以来推行的合营企业合同范本给予中方和外方较为明确的谈判内容,但是,投资行为本身具有复杂性,基于不同的利益取向,合资或合作的中外双方既是伙伴又是对手。实际操作中,双方均可能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在合同条款中设置一些具体的约定。有鉴于此,国内企业在进行有关中外合营企业的合同谈判过程中,不仅要对一般的法律定作一了解,更有必要对合同示范本中的某些特殊条款的作用和意义有所掌握。只有这样,国内企业在谈判中才能知己知彼,才能取得更好的谈判效果。本试图就合营企业合同一般条款之外的一些具体的问题和条款内容作一简单的介绍,籍此使读中外合营合同有更为全面的了解。并在实际运用中以备参考。  相似文献   

19.
文章着重从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法律性质、特征及基本条件、当前预售合同的缺陷及国家行政机关通过约束开发商的行为来保护预购人的利益等三大方面对当前商品房预售中对预购人利益的保护问题进行阐述。  相似文献   

20.
韩蓓 《新西部(上)》2007,(7X):132-133
合同诈骗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侵害的客体既包括国家的合同管理制度,还包括合同对方当事人的财产所有权。民事欺诈主要是指行为人为了经营,借以夸大履行能力等欺诈行为以诱使对方当事人认识错误并与其订立合同,不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只希望通过实施欺诈行为获取对方的一定经济利益。在实践中应当如何区分合同诈骗罪与民事欺诈行为。只有在确定行为人有无非法占有目的的基础上才有可能确定客观行为和客体的性质。因此,只有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才是合同诈骗罪和民事欺诈行为区别的关键所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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