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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本文重点分析了格力电器股东大会在董事选举中以机构投资者为代表的小股东利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了由机构投资者提名的董事候选人为董事,成功否决大股东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的动机和原因,并得到以下启示:以机构投资者为代表的小股东可以借助一定的法律制度保护自身的利益;机构投资者的带头作用对公司治理起到积极作用;股权结构较分散、非"一股独大"的公司更能吸引机构投资者持股,从而更能促使机构投资者积极行为的发生.  相似文献   

2.
对遵循上市公司股东实质平等原则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我国这样一个尚未成熟的资本市场上,形成投机性股市的原因主要在于我国的上市公司分红水平普遍较低,上市公司的成长性较差,而不在于"高度散户化的非理性格局",因此应当重新审视中小投资者的市场作用,把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问题摆在应有的位置上,并适时调整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的监管政策。为此,需要通过加强监管的基础性制度建设完善市场结构和资本约束机制,健全以实现股东实质平等原则为政策取向的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法律制度,在监管政策中贯彻公平原则,形成一个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规制体系。  相似文献   

3.
结合中国的制度背景,以伊利股份的"独立董事风波"事件为案例研究素材,分析了资本市场对"独立董事风波"的市场反应以及是否存在独立董事的声誉机制.案例分析表明,目前中国的制度环境和公司治理机制限制了独立董事监督作用的发挥;机构投资者在保护中小投资者方面没有发挥积极作用;固定的薪酬制度对独立董事缺乏激励效应,这些必然导致大股东因为不一致的利益而侵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相似文献   

4.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对于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的重视程度也越来越高,证监会也积极设立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投服中心”)等机构为中小股东自主维权提供服务。但因第二类代理问题的存在,使得中小股东在权益行使中常常处于劣势地位。本文以中远海控中小股东联合3%股权向董事会进行提案为切入点,深入关注到中小股东对自己权益的行使和维护。并将通过投服中心进行权益行使的中小股东与中远海控中小股东自发性行为进行对比,加深了中小股东自主权益行使的重要性。  相似文献   

5.
从完善股东权利角度谈中小股东保护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在我国企业改制过程中,多数采用职工认购公司股份的办法,因而企业职工成为中小股东的主体。如果他们的权利得不到有效保护,其生产积极性无疑会受到影响,企业改制的目的能否真正实现有很大的疑问。而我国现行公司法有股东权利条款的缺陷导致股东在行使权利时遭遇障碍,使对中小股东保护的立法精神落空。因此,应该从完善股东权利条款出发,使中小股东积极行使权利,从而真正释放企业活力。  相似文献   

6.
当更多不具有专业知识的市民进入证券市场成为中小股东时,其利益往往受到来自公司大股东或公司董事、高管的侵害。为保障他们的利益,并为国家经济进一步发展鼓励投资,筹集资金,需要建立与完善有关中小股东利益保护的制度。本文将从公司与股东的关系上做理论探讨,并分析部分制度以求更好地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相似文献   

7.
一般来说,如果以全体投资者预期收益率界定股权融资成本,那么投资者利益保护越充分,投资者预期风险越低,股权融资成本就越低.然而,本文基于原始股东视角研究IPO融资成本,发现中小投资者利益保护与股权融资成本呈正相关.原始股东为获得更多发行者剩余和控制权私人收益,在IPO新股定价以及制定现金股利政策时,存在侵占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动机和可能性.中小投资者利益保护得越好,原始股东获得的私人收益越低,融资成本则变得越高.  相似文献   

8.
论大股东对中小股东权益侵害及保护措施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吕永铮 《企业导报》2011,(10):46-47
一个国家的证券市场健康与否取决于中小股东的权益是否受到了全面保护。在我国,投资者大多享有法律赋予的权利,但是这些权利却由于信息不对称,相关法律不完善,管理层的不完全理性等种种原因致使大股东与中小股东利益冲突,中小股东在投资中受到无形的侵害。基于此状况,本文结合我国中小股东权益受损的现状,分析了中小股东权益受损的主要原因,并基于上述问题对中小股东的权益保护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  相似文献   

9.
企业社会责任是当前学术界探讨企业对社会发展所作贡献与承担责任的主要热点问题.深入企业内部治理结构,机构投资者作为公司治理结构中的重要主体,对企业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保护起着关键作用.当然,股东利益服从于企业利益的实现,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又影响着企业利益的维护.那么,机构投资者监督和督促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也是更好地实现自我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  相似文献   

10.
公司股东会决议对股东权利和公司利益具有重要影响,为保证其内容和程序均合法、合理、正当,我国公司法构建了公司决议瑕疵救济制度.然而,该制度只是一个框架,在诉权主体、诉权期间、诉讼担保等各方面都还未得到细化.文章以中小股东利益保护为视角,探讨股东会决议瑕疵制度中存在的若干缺陷并提出完善的建议,希望能在维护股东会决议效力的同时,更好地保护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相似文献   

11.
新《公司法》通过赋予股东广泛的权利、建立股东权益司法救济机制以及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了对中小股东利益保护机制,提高了中小股东利益的保护水平,增强了中小股东的投资信心和热情。  相似文献   

12.
控制权收益的存在使控股股东有强烈的愿望去获取控制权,以获取控制权私人收益。制度因素是决定控制权私人收益的关键因素。控股股东的利益侵占还与监督强度、持股期限、侵占程度、惩罚力度和贴现因子等因素密切相关。文章对控股股东掠夺行为的动机及影响因素做了理论分析,以期寻求限制或减轻控股股东对中小股东掠夺行为的途径,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相似文献   

13.
控制权收益的存在使控股股东有强烈的愿望去获取控制权,以获取控制权私人收益.制度因素是决定控制权私人收益的关键因素.控股股东的利益侵占还与监督强度、持股期限、侵占程度、惩罚力度和贴现因子等因素密切相关.文章对控股股东掠夺行为的动机及影响因素做了理论分析,以期寻求限制或减轻控股股东对中小股东掠夺行为的途径,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相似文献   

14.
公司是现代经济发展的产物之一,是国家经济发展的核心组成力量,想要保证公司不断发展进步,就必须切实保障公司内部股东的权益不受侵犯和损害。1993年的《公司法》是我国在处于计划经济体制末期的社会背景下诞生的,在保护中小股东方面几乎未做相关规定。2005年《公司法》在保护中小股东权益方面做了很多方面的规定,通过具体的法条补充和改进,切实保障了小投资者的利益,增大了中小股东的权利。虽然较之前在保护中小股东权益方面有了改善,但仍存在一些缺陷。本文从现行的《公司法》入手,了解目前中小股东权益面临的困境,依据实际情况分析现行法律对中小股东权益保护存在哪些缺陷,结合中小股东特有的性质及其面临的困境,提出针对性建议,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从而维护公司稳定发展,平衡各方利益,促进国民经济健康良好的发展。  相似文献   

15.
在上市公司的股东成员构成中,由于少数股东不像多数股东那样总是在公司中占据着控制支配地位,所以少数股东的利益总是暴露在控制股东的强权之下,随时有可能受到控制股东根据自身的经济利益所作出的决策以及其它不正当交易的侵害。本文通过从中小股东利益受侵害的现状以及中小股东权利和利益难以体现的原因出发,提出完善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的法律措施,从法律思维和制度层面给予中小股东更多的关注。  相似文献   

16.
正一、引言随着我国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公司治理的发展,投资者利益保护开始逐渐成为了现代公司治理理论核心问题。当股权结构较为集中时,资本市场对中小股东的保护机制较为缺乏,同时对大股东的约束力又不够,大股东就很可能采取转移价格、关联交易、剥离资产、侵占资金等方法来侵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中小股东虽然股权较少,但是在资本市场上数量巨大,所以投资者的利益保护问题受到越来越多的人关注。由于我国特殊的体制问题,大部分企业的股权结构存在一股独大的现象,这为对投资者利益保护做出研  相似文献   

17.
一、引言 随着我国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公司治理的发展,投资者利益保护开始逐渐成为了现代公司治理理论核心问题。当股权结构较为集中时,资本市场对中小股东的保护机制较为缺乏,同时对大股东的约束力又不够,大股东就很可能采取转移价格、关联交易、剥离资产、侵占资金等方法来侵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中小股东虽然股权较少,但是在资本市场上数量巨大,所以投资者的利益保护问题受到越来越多的人关注。由于我国特殊的体制问题,大部分企业的股权结构存在一股独大的现象,这为对投资者利益保护做出研究提供了有利的契机。基于此,本文认为股权结构的改善对于投资者利益保护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8.
本文采用2009至2018年我国A股上市公司数据,实证检验了中小股东参与公司治理对企业财务风险的影响以及相应的作用机理。研究发现,中小股东参与公司治理降低了企业的财务风险。中介效应检验结果表明,中小股东参与公司治理通过监督管理层和约束控股股东影响了企业财务风险。进一步研究发现,相对于其他企业,在信息环境和法律环境较差的企业中,中小股东参与公司治理对财务风险的抑制作用更加显著。本文结论不仅验证了中小股东参与公司治理的有效性,还发现了中小股东积极主义与外部环境的替代效应,为鼓励中小股东参与决策、完善公司治理机制、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提供了一定的参考依据。  相似文献   

19.
中小股东的股权比较分散,权利得不到根本保障,这在我国公司中是很普遍的问题.大股东与中小股东的差别表现为持有股份之绝对比例,而实质差别则是股东控制公司事务能力的大小.公司的大股东往往利用优势地位滥用权利,侵害中小股东甚至公司的利益.这一问题已经严重损害了公司的社会融资功能,影响了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探讨如何保护中小股东权利,不仅是对实践困境的回应,也是遵循现代商事法理价值的必然要求.本文先分析了保护中小股东权利的意义,然后分析了《公司法》对中小股东权利保护现状,并分析了实现过程中若干现实问题.  相似文献   

20.
类别股东表决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护流通股股东的利益,但结果可能不仅难以保护小股东的利益,而且会使上市公司陷入不必要的麻烦之中。首先,该制度违背了公司治理的基本原则。从国内外上市公司治理的实践看,小股东一般不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表决,小股东采取的是“搭便车”的策略,他们对公司的决策并没有多少参与的愿望和可能。从来没有一个国家的上市公司是依靠小股东来决定公司的重大决策的。其次,可能导致庄家或少数机构投资者操纵董事会的结果。在以往的市场中,庄家要操纵董事会,必须首先取得控股股东的地位,而实施类别股东表决制度以后,使庄家的控制成本大大降低,无须取得上市公司的控股权即可控制董事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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