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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3 毫秒
1.
消费者的权益是指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享有的权利和应得到的利益。它既包括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依法享有的权益,也包括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应享有的权益。我们通常所称的“权益”包括权利和利益,用法律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就必须在法律上赋予消费者一定的权利,因为法律对利益的保护,是通过一定的权利表现出来的。如果法律不赋予消费者一定的权利,那么当消费者的利益受到损害时,也就会失去保护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了消费者的权利,共有9项。 1.安全权。消费者在购买和接受  相似文献   

2.
目前,消费者买房往往都会和开发商先签订《认购协议书》,在认购协议中,开发商一般要求购房人先付订金,而一旦事后消费者没有同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者是开发商有违约、隐瞒未实际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的情况发生,就这笔订金退与不退,往往会产生争议。为了避免利益受损失,消费者应该清楚法律有关“定金”的规定。  相似文献   

3.
上海的退房风波从表面上看是购房者和开发商之间的关系,而实质是购房者和银行之间的关系,因为很多购房者都称如果开发商不肯退房就停止按揭供楼。我们浙江省工商管理局和浙江省建设厅联合制定的标准版本的2000合同中并没有退房赔3%一说,我不知道上海的退房赔3%一说从哪里来,我们浙江省的规定仅仅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的第28条,比如说有质量问题、延期交付、变更、办不出产权证等等可以作退房处理,不知道上海的情况。如果开发商确实没有退房这样的合同条款上的约束,开发商完全可能选择不退,那么银行就被胁持、被绑…  相似文献   

4.
建立国有商业银行破产法律制度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林森 《企业经济》2002,(11):150-151,174
中国加入WTD以后,外国银行将逐步进入中国,我国国有商业银行面临着新的更加激烈的竞争和挑战,如果不能在竞争中取胜,就有可能破产和倒闭.由于银行破产相比一般企业的破产对整个国民经济的影响、危害大得多,因此,加强对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破产预防以及完善商业银行破产法律制度,促进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健康发展,显得非常重要.本文拟就新形势下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破产的可能性和危害性进行剖析,并提出建立破产法律制度,预防破产实际发生的浅见.  相似文献   

5.
目前,商品房买卖中购房人以按揭形式作为付款方式的比较多。按揭涉及到购房人、开发商、银行三方.其中的法律关系涉及到买卖合同关系、借款合同关系、抵押合同关系、保证合同关系以及保险、收入证明函等派生契约关系和法律行为。这些关系作为一般的购房人是很难分辨清楚并了解其中的民事权利义务的,即便是银行和开发商也不一定完全了解不同法律关系的  相似文献   

6.
<正> 有竞争就会发生不正当竞争。企业的不正当竞争,是指企业在商品经济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和商业道德,以不正当手段或方式扰乱社会主义商品竞争秩序,损害国家、集体和消费者的利益的竞争行为。就目前  相似文献   

7.
道德与法律是调整人们行为和维持社会秩序的两种重要的社会规范,二者的关系问题是法学、特别是法哲学的一个重大问题.任何一种法律体系的建立都必须具备一定的道德基础和道德目的的,否则就会与社会价值观念发生冲突,就会遭到人们的道德谴责.因此,不应该追求把道德立法,让道德成为规范人们行为准则的法律,而应该构建一种道德和法律融合的法律,因为法律追求的目的和道德的最高价值是一样的,都是正义.  相似文献   

8.
市场经济竞争的结果,自然会出现强和弱的不对等。现在我们要做的是对消费者倾斜,其难点在于"倾斜"的度,因为如果你把所有的好处都给消费者,那么商家的利益就没有了,也就丧失了交易的动力。商家失去了动力,就没有了交易,就好像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那样,是一种贫穷的平等,那么这种平等也就失去了意义。  相似文献   

9.
《蜀都房地产》2004,(A01):16-18
在商品房买卖中,按揭形式关系到购房人、开发商、银行三方,其中涉及买卖、借款、抵押、保证等合同关系和保险、收人证明函等派生契约关系的法律行为。本文从现行法律规定角度,对商品房按揭贷款中的法律关系作一分析。  相似文献   

10.
律师楼     
《企业研究》2003,(4):78-79
据统计,招聘、选用,培训和任用一名新员工的费用为750美元,培养一名新管理人员的费用则是3000—5000美元。一旦人员离开,意味着所有的投入化为乌有,所以离职带来的成本已成为企业头痛的问题,不仅会带来经济上直接或间接的损失,还会导致士气低蓓,进而造成生产率下降。 如何降低离职率?如何依法辞退员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如何完善企业规章与劳动合同,依法保护商业秘密,从而让企业逐步保持一支相对稳定的员工队伍,降低员工离职成本?就这些问题,我们请来了全国劳动争议处理专业委员会秘书长,知名劳动法律法规专家范战江先生与我们从法律角度进行探究。  相似文献   

11.
最近闹交付纠纷的楼盘突然如雨后春笋般地冒了出来,给陷入僵持状态的杭州楼市增加不少谈资。有人说,“业主集体拒绝收房,标志着杭州楼市已经进入买方市场”,听着挺让人振奋。细想想,集体拒绝收房事件的增多对今后开发商开发楼盘是一种警示,对现在市场上买卖双方的力量对比有所改变,但这么急匆匆地说进入了买方市场实在有点讨巧之嫌,买方市场是指供大于求,既然如此,那一遇到开价低的楼盘,人们为什么还是照样不顾房子未来究竟会怎样,先“抢”了再说呢?从今年下半年开始,杭州将迎来交付的高峰,据统计,杭州今年下半年就有1.4万多套新房交付,光滨江的交付量就达到了93万平方米,预计同时会迎来交房纠纷高峰。其实交房纠纷一直以来都没中断过,以前市场形势好的时候,消费者看在房子不停增值的份上多半也就“得饶人处且饶人”了。但现在形势不同了,对于投资客来说,“期房限转”,好不容易盼到现房的曙光,却又一下子多了那么多的税“,东边损失西边补”,自然在收房时对房子要求就严格起来了。开发商这边呢?因为房子太好卖,才盖了那么几层就卖光了,如果开发商缺少长远发展的目光,偷工减料也在所难免。期房销售在今后相当长时间内还会是杭州一手楼盘的主要供应方式,只要期房销售这种模式存在,纠纷就不可避免。等到现房销售成为风气的那一天,有大量的现房等着消费者去挑的时候,再让我们一起欢欣鼓舞地说进入了买方市场也不迟吧。(王欢)  相似文献   

12.
我生活在农村,平时经常会遇到一些不公平的事情。许多事实告诉我,一个人如果没有多少知识,不懂一点法律,有的事情根本就解决不了。尤其是对于我们农民以及那些身体有病有残疾、经济上又较为贫困的农民来说,如果不懂与自己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有时不但得不到自己该得的利益,甚至连基本权利都难以得到维护。  相似文献   

13.
存款实名制目前已经由政府的有关部门进行论证和起草。关于存款实名制的法律规定可以说是呼之欲出。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居民与银行打交道越来越频繁。储蓄已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有的居民出于种种心态,到银行储蓄时使用假名,自以为很安全,其实,麻烦也就随之而来,存单(折)一旦丢失,到银行办理挂失手续,存款人因拿不出与存单浙湘符全的身份证明(如户口本、身份证等),银行会拒绝办理;你举家外迁,想办储蓄异地托收,由于不能提供有效身份证件,银行也不予办理。我国现行储蓄存款制度几十年一直贯彻执行着‘有款自愿…  相似文献   

14.
经过2006年的房地产宏观调控,国内房地产市场将会发生根本性的变化,无论是消费者、企业、政府、银行,还是市场的相关当事人都直该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因为这种影响是长期的,它要求所有国内房地产当事人必须调整各自的行为模式,否则就会遭到市场的惩罚。  相似文献   

15.
刘云 《中国就业》2007,(9):54-56
美国虽因竞争激烈而被称为是成年人的战场,但却是少年儿童的天堂。美国51个州的地方法律尽管各有不同,但有一点是共同的,即决不允许家长随意打骂孩子。如果打骂孩子,轻者警察会来干涉,重则会取消对孩子的监护权。刚去美国的大陆新移民由于不了美国法律而打骂孩子,警察马上会来干涉,严令禁止。有的美国警察干涉的理由则令国人匪夷所思,[第一段]  相似文献   

16.
无题     
物价部门向消费者提醒,一些房产开发商售楼时采取隐蔽手段,在公开售价之外,收取“五大黑钱”;——销售面积搞“猫腻”一些开发商通过在商品房及附房面积上做手脚,特别是附房如阁楼、车库等,消费者一开始往往没注意,不法开发商便利用这可乘之机,通过变相提高商品房面积和销售价格,谋取不义之财。——多收代收代缴费代收代缴费是开发商上缴政府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在销售商品房时,就等额向购房者收取。而有的开发商通过各种理由,多收部分费用,让消费者吃亏。——改变小区规划开发商为降低开发成本,私自改变小区规划,减少绿化面积和配套设施…  相似文献   

17.
比较广告作为一种特殊的商业广告形式,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经营者促销产品或服务的一种有效的手段。但它是一把双刃剑,如果使用不当往往会损害竞争对手或误导消费者。我国现行法律对其缺乏全面、系统和有效的规制。本文分析了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所存在的问题,并在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合理经验的基础上,对完善我国比较广告的法律规制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18.
随着近年来住房消费的启动,个人购房者逐渐成为房地产市场的主流,随之而来的是在商品房交易过程中引起的各种纠纷也日益增多。深圳的住宅投诉不少,有些已对簿公堂 。中国消费者协会的统计显示,1999年,全国住宅投诉达21235件,比上年增加了20%,去年的住宅投诉更是有增无减,住宅投诉已连续几年成为消费者投诉的热点。在投诉的案例中,有的是开发商、销售商利用虚假广告误导消费者,有的属于利用售楼书、沙盘欺骗消费者,有的项目根本没有土地使用权证或销售许可证,有的项目在销售时故意隐瞒对消费者不利的信息,有的属于在销售合同中故意设置“陷阱”性条款,有的则在未经业主同意的情况下便擅自更改规划或户型设计,还有的是严重的“缺斤短两”……许多投诉的标的巨大,情况复杂,案子久拖难断。  相似文献   

19.
姚国  李光曼  陶群 《企业经济》2002,(12):179-180
我国社会经济建设的巨大进步和福利分房制度的终结,直接地促进了房地产市场的发展,但是,在房地产市场繁荣的背后,存在着一个全社会共同关注的问题,即开发商在商品房开发、建设和销售过程中大量存在违约、欺诈的现象,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屡屡发生.因此,在购买房屋时如何维护自身的权益,成为消费者决策时首先应当考虑的问题.在我国目前有关房地产管理尚不规范、对购房者的保护力度明显不足的情况下,有关法律的适用效果,就特别的令人关注.尤其是有关消费者保护的法律能否适用于商品房买卖合同,更是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  相似文献   

20.
目前汽车行业维权的现状是:纠纷多、投诉多、花样多、诉讼少。厂商的不诚信是纠纷发生的首要因素。建议应从弱化厂商市场地位、提高消费者维权技能和法律知识、对规则进行细化三个方面入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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