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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傈险的交易方式体现了保险信用的特殊性。保险交易是一种特殊的交易。在保险交易过程中,初期签订保险合同实际上是保险人发出的一种保障承诺,保险人是否(需要)履行自己的承诺,要等到若干年后才能知道。保险交易的这个特点决定了保险经营的基础是保险信用,如果失去了信用基础,保险业将无法立足干社会,也就不可能发展壮大。与此同时,投保方的道德水准如何,对一个国家的保险业务质量和保险经营绩效的影响也是不可忽视的。  相似文献   

2.
杨琦 《上海保险》2012,(1):42-44
我国目前保险主体日益增加,其中包括保险人的增加以及保险中介的增加。在这个竞争日趋激烈的保险环境下,保险人如何与保险中介开展合作,成了一个日益重要的问题。  相似文献   

3.
小刚 《云南金融》2009,(3):40-41
固定的年期内按一定的间隔期(按年、季或月)提存或支付的款项称为年金。年金保险(Annuities Insurance)则是指保险人承诺在一个约定时期以保险人生存为条件定期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保险。  相似文献   

4.
高业伟 《理财》2012,(6):60-61
有组关于保险的漫画,一个天平的两边分别是投保人和保险人,在投保人一边的注释和说明是:"保险人占有明显优势,服务质量不高,索赔困难,很吃亏啊!"而在保险人一边的注释和说明是:"保险条款,专业术语,保险责任……"很显然,投保人和保险人是不对等的,因此也导致天平倾斜:占有明显优势的保险人将处于劣势的投保人翘了起来,也就是说天平偏向了保险人一方。如何解决这个问题?答案就是找一位"技术专业、团队服务、谈判能力、协助索赔"的专业人士,这就是保险经纪人。聪明的消费者完全可以通过保险经纪人来为  相似文献   

5.
6月20日,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举行《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保险经纪会员公司服务承诺》签约仪式,全市28家保险经纪会员代表出席会议并签署承诺书,郑重向社会保险消费者作出七条服务承诺。此项举措,将进一步维护保险消费者权益,规范行业的经营与服务。  相似文献   

6.
保险公估机构作为保险市场中介之一,在理赔过程中既可以缓解当事双方的矛盾,又可以使保险人增大回旋余地,维护保险人、被保险人的合作关系。目前我国的保险公估机构存在规模小、业务单一、效率低下、服务不尽人意等问题,据此,我们必须正确认识、借鉴国际经验规范发展我国的保险公估业,以适应中国保险市场的发展需要。  相似文献   

7.
海涛 《上海保险》2006,(10):1-1
今年年初,上海保监局为推动上海寿险营销市场诚信服务跨上一个新台阶,提出设想:在保险营销员展业过程中,倘若其行为存在不规范现象,那么,投保人在一定时限内有权提出终止保险合同,保险人须全额退还其所交全部保险费。这一设想在上海乃至全国保险业内产生了巨大的反响。从设想到《上海市个人营销新型寿险产品服务承诺》出台,上海寿险业为之付出了大量的辛勤劳动。围绕上述设想.上海保监局领导及职能部门人员和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有关人员一起,在深入公司一线调研的基础上,由公会组织本市全部寿险会员公司连续多次进行座谈讨论.  相似文献   

8.
保险诈骗极易引发背信厌恶这一心理现象。虚构保险标的的判断标准应当被限定在破坏保险人风险估测的科学性,进而侵害保险人信赖的行为之上。冒用他人身份投保的行为虚构的是保险利益而非保险标的;事后投保行为属于虚构保险标的,因为此时保险法律关系还未成立,保险标的仍有待检验;重复保险不属于虚构保险标的,因为《保险法》所规定的重复保险之通知义务并非出于保障保险人风险估测科学性的目的,而是为了避免他人通过保险不当得利,并防范道德风险。  相似文献   

9.
目前,在审理保险人预收保费至保险人承保前发生保险事故的赔偿纠纷案件时,审理法院通常认为:保险人预收保费的事实与保险合同成立没有直接关系,预收保费不能证明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对在预收保费后至承保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保险责任。大多数国家的保险法根据契约公平原则,规定了暂保险和强制临时保险制度。对预收保费后至承保前发生的保险事故,要求保险人依约定或法定承担保险责任。在我国保险市场已经成为国际保险市场的有效组成部分的今天,应当建立以保险立法和司法方式干预保险责任承担机制,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提供法律救济。  相似文献   

10.
船舶保险合同订立以后,被保险人为请求保险人根据合同规定对被保险船舶承担保险责任,应向保险人支付与保险责任大小相适应的保险费。与其他保险合同一样,缴付保费是船舶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必须履行的一项基本义务。但是,如果在保单有效期内保险合同因故中途解除,或者保险人的责  相似文献   

11.
在投保人预缴保险费后、保险人承保之前这一保险"空白期",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是否承担保险责任?这一问题成了保险业界的疑难问题,各学说亦众说纷纭。笔者通过对这一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建议——我国应建立临时保险保障制度。  相似文献   

12.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保险又有其他混合担保时,保险人的代位权与混合担保人追偿权的关系问题便凸显出来。保证保险的性质应根据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进行实质判断。“独立抽象的债务承诺”和“严格相符的单据交易属性”可为保证保险的独立性提供佐证。保证保险系以债权人为被保险人,所承保的风险相对于被保险人而言构成客观风险,且赋予保险代位权能够有效防范投保人的故意违约行为。由于保险代位权是一种债的法定转移,故担保权将随主债权一并转移,保险人据此可向混合担保人行使代位权;但基于保险代位权与追偿权的性质差异,混合担保人无权就其承担的责任再向保险人追偿。保险人行使代位权时,应当遵循《民法典》中的担保规则,同时也应考虑保险法上的大数法则和对价平衡原则。  相似文献   

13.
最近有一组关于保险经纪人的漫画,漫画由两个天平组成。第一个天平两边分别是投保人和保险人,在投保人一边的注释是:"保险人占有明显优势,服务质量不高,索赔困难,很吃亏!"而在保险人一边的注释是:"保险条款、专业术语,保险责任……"投保人和保险人是非常不对等的,占有明显优势的保险人将处于劣势的投保人翘了起来。在第二个天平上,保险人一边没有变化,也没有了注  相似文献   

14.
保险人与保险中介人之间由于期望效用不一致、信息资源不充分等原因导致了信息不对称,对保险人造成负面影响的是代理人隐瞒行为型信息不对称。要解决保险人与保险中介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一方面应加强保险人与保险中介人自身的内部约束,另一方面应建立利益趋同机制和保险信用评级制度。  相似文献   

15.
重复保险与保险竞合虽易混淆,却有本质区别。重复保险是指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分别与两个以上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且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保险。保险竞合是指同一保险事故发生导致同一保险标的受损时,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保险人对此均负保险赔偿责任的情形。可见,两者相同之处是“同一保险事故”、“同一保险标的”;两者差异之处是重复保险要求“同一保险利益”,保险竞合不要求“同一保险利益”。保险实务中,重复保险常见于财产损失保险场合;保险竞合常见于责任保险尤其是强制责任保险场合。  相似文献   

16.
一、概述 保险代理是指保险人委托保险代理人扩展其保险业务的一种制度,而保险代理人是指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手续费,并在保险人授权范围内代办保险业务的公司或个人.从1980年开始,随着我国国内保险业的恢复,保险代理的规模不断发展,服务质量也有所提高,对促进我国保险业的整体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但是,近年来,保险代理市场上暴露的问题也越来越突出,从长远来看,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保险代理业乃至保险业整体的发展.  相似文献   

17.
保险市场中介既包括活动于保险人与投保人之间,充当保险供需双方的媒介,把保险人和投保人联系起来并建立保险合同关系的保险代理和保险经纪人也包括独立于保险人与投保人之外,  相似文献   

18.
聂勇 《上海保险》2003,(3):21-23
为履行我国加入WTO的承诺, 国家保险监管部门宣布:自2003年1月1日以后,由各保险公司自行制定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和费率,由此我国车险市场经历了一场巨大的变革,揭开了车险条款费率市场化的序幕。各保险人根据自身的车险经营状况分别制定了自己的车险条款和费率规章。综观各保险人自行制定的车险条款,在条款的结构、责任范围的界定、  相似文献   

19.
李静 《金融与经济》2005,(12):44-46
超值重复保险是指保险金额之总额超过保险价值的重复保险。在超值重复保险的情形下,各保险合同的效力应当是相互独立的。只要单一保险合同所承保的金额不超过保险价值,并且没有保险欺诈行为,就应当认定为有效的保险合同。为了防范道德风险,保险立法和司法应重点规制投保人恶意的超值重复保险行为。采用被保险人任意选择追索对象和保险人比例责任分摊相结合的方式,既能最有效地足额填补被保险人的损失,又能够实现各保险人之间的相对公平,因而是超值重复保险责任分摊的最合理的方式。  相似文献   

20.
利益矛盾和信息不对称导致了保险代理人制度种种的问题。保险人与保险代理人之间是一种松散的经济利益关系,委托人无法实现对代理人合理有效的激励和约束。发展保险经纪人,公估人参与保险中介市场,弥补保险中介资源配置结构上的失衡,提升代理人职业的社会价值。这样才能减少纠纷,规范保险代理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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