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0 毫秒
1.
一、引言 我国《保险法》第十五条规定:“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学界把这条规定中的“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称为“投保人任意解除权”。  相似文献   

2.
我国《保险法》第15条规定了投保人的合同解除权,其内容为“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对于投保人之“任意解除权”,结合保险合同之特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四个问题需要我们给予关注。  相似文献   

3.
谈谈投保人的合同解除权——兼与李松商榷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国际金融报》连续发表了李松撰写的《不经被保险人同意能解除合同吗》(2004年9月22日)和《保险人的权益如何得到法律的保障》(2004年9月29日)(下称《李文》),这两篇文章均以"某人寿保险公司曾为其业务员投保人身保险,后来业务员王某离开该保险公司,该保险公司便  相似文献   

4.
王盈  刘觅 《海南金融》2007,(4):63-65
保险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民商事合同,较之一般合同具有自身特殊性,主要体现在保险合同的附合性和涉他性.有关保险合同解除制度的规定,直接关乎合同当事人的权益平衡,是保险合同立法的一项重要内容.本文首先将保险法中投保人的合同解除权界定为任意解除权,然后对任意解除权提出质疑,并进一步探讨投保人合同解除权的立法完善并提出个人建议,希望能对完善有关规定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5.
"寿险契约为长期性契约,在保险单签发若干年后,被保险人之健康状况自有变化,如保险人可因某些理由终止契约,则人寿保险将变得毫无意义。"①因此,《保险法》对保险人的解除权予以严格限制。其第15条规定"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  相似文献   

6.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规定:“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此外,投保人还享有持有、解除保险保同,了解、申请变更保险合同内容,申请恢复保险合同效力,申请保单质押贷款等权利;并承担如实告知、阅读条款、  相似文献   

7.
8.
论投保人死亡后被保险人利益的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飞  王高英 《上海保险》2011,(10):20-23
投保人为他人利益而与保险人订立人寿保险合同,在投保人死亡后,因保险合同的处理问题引发诉讼的越来越多。由于相关法律对此种情形下保险合同的效力问题没有明确,审判实践面临如下难题:投保人的继承人是否有权解除合同?被保险人能否变更为新的投保人?应该如何平衡投保人的继承人与被保险人的利益?  相似文献   

9.
保险合同的主体有两类,一是与保险合同发生直接关系者,这类主体称为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包括保险人与投保人;二是与保险合同发生间接关系者,即保险合同的关系人,包括被保险人、保单所有人或受益人。受益人(beneficiary)是指保险契约约定的,于保险事故发生时,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也就  相似文献   

10.
我国保险法以投保人和保险人为保险合同当事人建立了我国保险合同解除的法律制度,在某些方面还不尽完善,突出表现在对被保险人的利益保护不够。本文在探讨和分析保险合同解除权的主体、第三人代交保险费是否享有保险合同解除权、保险合同解除权行使的期限以及人身保险合同的投保人死亡后其继承人是否享有解除权等基本理论的基础上,提出要对投保人的保险合同解除权进行适当限制,并建立和完善保护被保险人利益的法律机制,如保险合同解除应通知被保险人以及被保险人的异议权和参与权等。  相似文献   

11.
在死亡保险合同中,报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对保险保单有不同的财产权利,但保险法中对此规定较少,本文予以阐述,另外对于保险法中没有规定的死亡保险合同当事人和关系人有债务关系的其他人员的财产权利问题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12.
本刊2006年9月号“疑案候诊”专栏刊载的《被保险人可否办理退保》(以下称《退保》)~。所设保险合同存续期间投保人失踪.被保险人要求退保或继续交费一案,问保险人该如何处理,为什么?笔认为,这实质属于债权(债务)的继承问题。具体如何处理此债权。涉及到两个前提性问题的界定和澄清。第一,本投保人由“失踪”向“死亡”的有效推(认)定。第二,“死亡”推定后。本保险合同的继承权归属。[第一段]  相似文献   

13.
代琴 《保险研究》2015,(12):98-106
由于我国民事法律中尚未确立利他合同具体内容,在实践中对利他合同相关利益主体权利的保护方面存在诸多漏洞。《保险法》第15条中投保人任意解除权的行使可能损害利益第三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期待利益。最高人民法院原拟在“保险合同法解释二”中对该条内容做出解释,但因争议较大,最后颁布时删除了此内容。保险法学界对该条存在肯定和否定两种态度,肯定说认为,投保人是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按照合同相对性理论,投保人的任意解除权应不受任何限制。而否定说认为,保险合同是利他合同,与其他一般民事合同有一定的区别,投保人的任意解除行为可能损害利益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其权利应受到一定的限制。本文对国内外利他保险合同理论进行梳理,通过实际的案例分析投保人任意解除权并对《保险法》第15条提出修改建议。  相似文献   

14.
保险合同的有效订立,即意味着订立的保险合同对双方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严格履行保险合同,否则除法定例外以外,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因而,保险合同的有效订立事实上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双方商定  相似文献   

15.
保险合同解除权制度体现了私法的意思自治原则和当事人对契约实质公平的追求。体系建构不但是完善保险合同解除权制度的有效方法,也是其目标所在。建构保险合同解除权制度体系,需要将保险合同解除权的行使主体、行使条件、行使期限、行使方式和行使的法律后果等五个要素联系起来形成一个整体,从而发现《保险法》合同解除权制度的诸多问题,进而提出改进的对策。《保险法解释(三)意见稿》从被保险人和投保人继承人的解除权资格、投保人合同解除的期限等方面对其中部分问题做出了回应,但从建构完整的制度体系来看仍显不够。  相似文献   

16.
对《保险法》中关于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问题的修改建议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李芸 《上海保险》2005,(3):27-28
一、建议《保险法》明确规定保险合同为要式合同还是非要式合同国内外保险理论界和实务界对保险合同的成立普遍存在两种不同的观点,即认为保险合同是要式合同或非要式合同。从世界范围来看,对保险合同的认识经历了从要式合同说向非要式合同说的转变,我国从《经济合同法》中对保险合同的相关规定到《保险法》的出台也对这种转变有所  相似文献   

17.
商业保险是一种合同保险,投保人和保险人通过订立合同建立保险关系,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均以保险合同约定的内容为限。同时,由于合同一方当事人实质上处于弱势地位的状况,以及对于社会利益的顾虑,保险合同立法出现了强制化的倾向,原本任意性的一些合同行为,  相似文献   

18.
孙慧芝 《上海保险》2011,(4):21-22,27
新《保险法》第12条规定: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第13条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投保人或者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相似文献   

19.
全国人大常委关于今年2月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将于2009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中增订的“不可抗辩(争议)条款”格外引人注目。《保险法》第16条第3款规定,“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其实质就是保险合同成立满二年后,保险公司不得再以该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而解除合同。  相似文献   

20.
梁鹏 《上海保险》2020,(5):38-41
一、问题的提出2007年6月21日,田某为其子小田购买了一款人身保险,保险合同约定:投保人田某,被保险人小田,受益人田某、冉某(小田之母亲,田某之妻子);如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须赔付6万元。合同生效后,双方各自履行。2009年11月23日,被保险人小田因患肺结核死亡,田某和冉某要求保险公司赔付。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