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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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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夏辉 《税收征纳》2007,(8):31-32
今年35岁的罗理莉.是湖北省麻城市国税局白果税务分局的一名普通女税官。她身惠甲状腺癌.历经几次手术、化疗,劫后余生,依然笑对人生,以惊人的毅力与癌魔顽强抗争.坚持工作至上、他人至上、学习至上,展现了她昂扬向上、自强不息的风采.赢得纳税人、同事、领导的一致好评,被誉为“钢铁女税官”。[第一段]  相似文献   

2.
由于基层税务工作人员掌管业务的直接性,以及他们工作第一线的特殊性,形成了每时每刻都与纳税人、纳税单位有着密切联系,这种业务上的联系,使纳税户产生一种直观上的错觉,那就是“税官”有权,只要与他们搞好关系,就能少交税甚至不交税。结果税务工作人员成了被腐蚀的主要对象,从发案情况看,基层的案件占90%。  相似文献   

3.
陈辉  朱艳  屠义娜 《税收征纳》2006,(10):30-31
江汉区政务中心国税窗口连续两年被区政府授予“红旗窗口”。这“红旗窗口”是几位税务干部用自己过硬的技术、周到的服务换来的.被纳税人称之为“诚心、称心、细心、热心、贴心”税官的李晓极,就是他们中的一个。  相似文献   

4.
1999年第10期《中国税务》杂志发表了一组“为人民服务还是为纳税人服务”的讨论章,其中喻某及《解放日报》评论员分别写的章都对“为纳税人服务”口号持反对态度,主要“理由”是:  相似文献   

5.
为了使税收征管工作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七条规定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委托税务代理人代为办理税务事宜”。税务代理 ,就是纳税人、扣缴义务人 ,委托并授权社会中介机构中的代理人员 ,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 ,以纳税人的名义代为办理有关涉税事宜。根据《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和国家计委、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整理税务代理机构有12项为纳税人代理服务项目 :1 代办税务登记、变更、注销手续 ;2 代办除增值税专用发票外的发票领购手续 ;3 代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或代扣缴义务人办理扣缴税款…  相似文献   

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及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应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废业”)。因此,查清申请废业的一般纳税人在经营期间的税收问题,做好清理检查工作,严把“废业关”是税务稽查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  相似文献   

7.
企业税务注销登记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邴兴东  李军 《税务纵横》2003,(12):148-149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或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注销税务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六条规定:“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  相似文献   

8.
税务检查是税务机关依照国家有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对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情况进行审查监督的管理活动。税务检查权是税务人员实施检查行为、监督和督促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重要保证和手段。对于税务检查,新《税收征管法》新增了一个条款,修改了四个条款,保留了一个条款。与原征管法相比,进一步明确了税务检查权,明确了税务机关与有关单位和个人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加强了对税务机关的执法制约和纳税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也为稽查人员行使税务检查权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法律规范。超越《税收征管法》规定的权力范围行使检查权,会直接侵害纳税人的权益,并可能引发税务行政复议和税务行政诉讼。因此,稽查人员正确把握税务检查的权力范围,正确行使这种权力十分重要。那么,在税务检查中,稽查人员如何正确行使税务检查权呢?  相似文献   

9.
董占涛 《税友》2001,(1):33-33
税务行政赔偿,是指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务过程中,因其行为违法而侵犯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闪并造成损害,由税务机关依法给预赔偿的一项法律责任,税务行政赔偿是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其他当事人因税务行政违法侵权所受的损害给预救济的一种手段,对于税务人员违法行政造成的损害,受害人不能向税务人员个人请求补偿,但是,也并不是说税务人员个人请求补偿,但是,也并不是说税务人员不负任何法律责任,税务人员应负的法律责任,另由其他法律法律约束,对于税务违法行政造成的损害,受害人也不能针对侵犯机关和个人提出民事赔偿诉讼,对于这类损害,受害人只能通过请求行政赔偿的方式得到救济。  相似文献   

10.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的公布,尤如一石击起千重浪,在税务系统和纳税人中引起了强烈反响。纳税人认为:征管法的修订,使纳税人权益的法律规定更明晰了;税务人员认为:税务执法的可操作性更强了。为此,我们专访了青海省国家税务局局长郭梓楠同志,请他就修订后的《税收征管法》谈谈个人意见。  相似文献   

11.
税法是属于行政法的范畴,税收行为属于具体行政行为,税务机关要想在税务行政诉讼案件立于不败之地,则税务稽查案件的办理必须要符合《行政诉讼法》等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对行政诉讼案件证据的要求。《行政诉讼法》中关于行政诉讼案件证据的基本原则主要有以下几条:一、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在办理税收行政案件时,以事实为根据,就是要求税务机关在对税收案件检查后,对纳税人作出补税、加收滞纳金和给予税收行政处罚的决定,必须是建立在纳税人有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具体行为和客观事实的基础上,不能以其他东西为根据。要查清纳税人的税收违法案件事实,就必须先调查取证,并根据证据作出符合税收违法案件事实的结论。以事实为根据、依法律为准绳原则,决定了税务机关“先取证、后裁决”的程序规则。先取证然后根据证据确定税收违法事实,最后才能依法处理。在税收案件的调查取证环节发生错误,则必然导致对税收案件事实定性错误,进而导致裁决错误。公民常说“凭什么说我犯法?我犯了那条法?”,这就要求税务部门在办理税收案件时,必须以事实证据来说明纳税人的行为或事实违反了税法,并定性违反了哪条税法。因此,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突出强调了税务部门办理税收案...  相似文献   

12.
胡笳 《湖南地税》2005,(1):42-44
2001年5月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稍后制定的《实施细则》,从立法的高度进一步明确了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把为纳税人服务的理念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这标志着税收明和进步的进程加快。自此,政府和税务部门在宣传“依法治税”时,不再片面地强调纳税人应该“依法纳税”,而是把税务部门的“依法征税“和明服务纳入议事日程。全国各地因此涌现出许多先进经验,如“微笑服务”、  相似文献   

13.
首问负责制就是纳税人办理涉税事宜,问到第一个税务人员,该税务人员就有责任帮助纳税人进行办理,或者带纳税人到相关部门处理,该税务人员不得借故推诿,即“本职岗位的事情当场解决,其他部门的事情亲自传达”。下面,笔者就如何优化首问负责制的有关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4.
税务行政赔偿,是指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职务过程中,因其行为违法而侵犯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由税务机关依法给予赔偿的一项法律责任。税务行政赔偿是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其他当事人因税务行政违法侵权所受的损害给予救济的一种手段,在性质上属于国家赔偿,赔偿责任则国家整体负担。税务人员违法行政造成的损害,在任何情况下受害人都不能向税务人员个人请求补偿,税务人员个人不能成为赔偿的请求人或告。但是,也并不是说此种情况下,税务人员不负任何法律责任,税务人员应负的法律责任,另由其他法律法规约束。税务违法行政造成的损害,受害人只能通过请求行政赔偿的方式得到救济。  相似文献   

15.
王榕 《湖南地税》2011,(2):62-62
《执行重在到位》是区局作为开展读书活动发到我们手上的。它用寓理于事的叙述向我们揭示了“执行到位”的理念,“这样执行最到位”的方法,为执行力建设指出了关键所在!税务部门是依法行政机关,行政执行力对于我们基层税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来说,说难不难,无非是政策怎么规定,我们就怎么做。  相似文献   

16.
新规程 新要求——《税务稽查工作规程》解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9年12月24日新修订出台的《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强调了税务稽查工作“执法型稽查”的职能定位,对进一步规范税务稽查工作提出了更高、更全面的要求,同时更加注重对纳税人权益的保护,增设了许多有关纳税人权利及其权益保障的条款。  相似文献   

17.
“一事不再罚”亦称“一事不二罚”,它源于行政处罚中的“过罚相当”原则,具体指对行政管理相对人的一个违法行为,不能给予多次处罚。行政处罚以惩戒为目的,这一个违法行为实施了处罚,就已达到了片戒目的,如果再对其处罚,有失公允。税务行政处罚作为行政处罚的一个组成部分,它同样适用“一事不再罚”原则,在税务行政处罚中正确把握“一事不再罚”原则,对于充分保护纳税人的权益,体现税收的“公平、公正”,具有重要意义。新《税收征管法》的实施加强了对纳税人权益的保护,“一事不再罚”原则也得到了充分体现。现结合新《税收征管法》将“一事不再罚”原则在税务行政处罚中的运用进行粗浅探讨。  相似文献   

18.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已于1999年10月1起施行。它是继《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之后的又一部规范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重要法律,该法的颁布实施,对于加强行政机关内部的监督制约机制促进行政机关合法、正确地行使职权,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具有重大意义,为了全面、正确地贯彻实施行政复方乐趣,切实按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做好税务行政复议工作,国家税务总局又制定了《税务行政复议规则(试行)》(以下简称复议规则),此规则也于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依法向税务行政复议机关申请税务行政复议,是纳税人和其它税务当事人的一项权利。税务行政复议是指纳税人及其他税务当事人认为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税务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复议,由税务行政复议机关受理税务行政复议申请,并作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其任务是为了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不当的具体税务行政行为,保护纳税人及其他税务当事人的佥权益。监督税务机关依法行使职权,那么纳税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应当如何正确进行税务行政复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笔以《行政复议法》和《税务行政复议规则(试行)》为依据。结合工作实际,就有关规定介绍如下。  相似文献   

19.
《税务研究》2022,(10):144-144
一、“四刊”简介《中国税务》月刊是国家税务总局主管、中国税务杂志社主办的国内发行量较大的财经类期刊,是我国目前具有权威性的税收专业期刊。《中国税务》先后入选“中国期刊方阵”“双高”期刊行列、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百强报刊”、“第四届中国出版政府奖期刊奖提名奖”等。《中国税务》透视涉税热点,普及税法知识,解读税收政策,报道税务工作,部析涉税案例,反映税企诉求,充分发挥税收宣传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适合广大纳税人缴费人、税务人订阅。《中国税务》为大16开本,80页:邮发代号:80-291。  相似文献   

20.
对于存货毁损责任人赔偿金的税务处理,专家学者争论颇多,实务工作做法各异。近读汪雄飞老师《企业存货毁损财税处理之我见》一文(刊载于《财会学习》2013年06月号,以下简称“汪文”),受益颇多又感觉文章中的个别观点值得商榷。现以“汪文”为参照,分析一些税务处理观点,探讨正确的税务处理方法。本文在假定企业为一般纳税人且仅限于增值税税务处理的前提下展开讨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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