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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目前,部分企业由于受宏观调控和市场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存在着不少停止使用的机器设备,有资料估计,企业停用闲置设备约占固定资产总值的20%—25%。现行财务与会计制度规定:对使用中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停止使用的机器设备(季节性停用、大修理停用的机器设备除外)不计提折旧。计算固定资产折旧,以成本或费用的方式计入生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对停止使用的机器设备应否计提折旧,影响着企业损益的计算,也影响会计核算的具体运作和固定资产的管理,笔者想就此谈点自己的认识。  相似文献   

2.
林风霞 《新智慧》2005,(4):27-27
我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接受捐赠和盘盈的固定资产不得计提折旧。这样,对于企业盘盈和接受捐赠固定资产则需两次缴纳企业所得税;当企业盘盈和接受捐赠时,税法规定盘盈和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应作为营业外收入,并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当企业使用该资产(该资产的价值逐渐转化为收入),以收入的形式收回该资产的价值时,由于税法不允许将该资产价值转化为收入的部分作为所得税扣除项目,从而造成该资产再次缴纳企业所得税。显然,我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有关“接受捐赠和盘盈的固定资产不得计提折旧”的规定是显失公平的。但要避开这一规定,使企业的税负重归合理,事实上并不困难。  相似文献   

3.
林风霞 《新智慧》2005,(10):27-27
我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接受捐赠和盘盈的固定资产不得计提折旧。这样,对于企业盘盈和接受捐赠固定资产则需两次缴纳企业所得税:当企业盘盈和接受捐赠时,税法规定盘盈和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应作为营业外收入,并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当企业使用该资产(该资产的价值逐渐转化为收入),以收入的形式收回该资产的价值时,由于税法不允许将该资产价值转化为收入的部分作为所得税扣除项目,从而造成该资产再次缴纳企业所得税。显然,我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有关“接受捐赠和盘盈的固定资产不得计提折旧”的规定是显失公平的。但要避开这一规定,使企业的税负重归合理,事实上并不困难。  相似文献   

4.
企业集团成员之间常发生固定资产购销业务,即一方将自产产品等出售给集团内其他公司作为固定资产使用。正常情况下,购入方要在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内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计提折旧,但也有不计提折旧的情形。《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为开发新产品、新技术而购入的单台设备在规定价值以下的固定资产,按规定可以一次或分次计入费用,不再计提折旧。《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中只对不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原价中包含的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在本期以及该项固定资产在以后使用期间的抵销处理进行了规范,而对一次(或分次)记入“管理费用”科目中的那部分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如何抵销处理未做规定。  相似文献   

5.
刘庆志  国凤兰 《新智慧》2004,(5A):43-43
现行固定资产折旧时间的局限性分析。《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固定资产折旧时间是: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开始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停止计提折旧。此规定依据会计核算的重要性原则似乎不存在什么问题,但仔细分析就会发现如下问题:  相似文献   

6.
徐严  宫风杰 《新智慧》2006,(3):28-28
现行会计制度规定,企业一般应按月计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开始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从下月起不提折旧。此规定的目的是简化折旧的计算工作,可以直接在上月份计提折旧的基础上,对上月固定资产的增减情况进行调整后计算当月应计提的折旧,所以本月应计提折旧额的计算公式可以简化为:本月应提折旧额=上月应提折旧额+上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应提折旧额一上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应提折旧额。该简化处理方式的确减少了会计人员的工作量,但笔认为此种简化处理方式欠妥,理由如下:  相似文献   

7.
张瑞龙 《新智慧》2004,(4A):44-44
《企业会汁制度》第35条规定,房屋、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不需用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则规定:除以下情况外,企业应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已  相似文献   

8.
谈税务筹划中会计政策的运用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税务筹划又称纳税筹划,一般是指纳税人在税法规定许可的范围内,以收益最大化为目的,通过对企业经营、投资、理财等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地取得纳税节约。税务筹划的显著特点是筹划性,即事先谋划、设计、安排。而税务筹划与会计政策有着密切的关系,特别是企业所得税的筹划,受会计政策选择的影响非常明显。可以说,企业进行所得税筹划的过程,也是一个会计政策选择的过程。 在税务筹划中运用会计政策,具体涉及到很多方面,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折旧、折耗和摊销的筹划。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摊销是缴纳所得税前准予扣除的项目,在收入既定的情况下,折旧及摊销额越大,应纳税所得额就越少。会计上可用的折旧方法很多,加速折旧 就是一种比较有效的节税方法。另外,企业财务制度虽然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的摊销期限作出了分类规定,但有一定的弹性,对没有明确规定折旧或摊销年限的资产可尽量选择较短的年限,将该固定资产折旧计提完毕。由于资金存在时间价值,这样国增加前期折旧额,把税款推迟到后期缴纳,相当于依法从国家取得了一笔无息贷款。 2.准备项目的筹划。(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可以提取的减值准备有八项,不得刻意多计提或计提不足...  相似文献   

9.
对固定资产折旧与减值进行比较,认为固定资产折旧的局限性表现在固定资产折旧缺乏灵活性和不符合真实性原则。固定资产折旧与减值的区别在于核算的意义不同、核算的范围不同、核算的目标不同、针对的对象不同、提取的时间不同、计提的方法不同、对会计原则及定义的侧重点不同等。并探讨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必要性,以确保企业资产价值的真实性、客观性。  相似文献   

10.
固定资产是单位一项重要资产,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对单位成本、费用核算有着重要影响。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有直线折旧法和加速折旧法,加速折旧法中的“双倍余额递减法”计算方法比较复杂,现重点探讨加速折旧法中“双倍余额递减法”的简便方法。  相似文献   

11.
侯迎新 《新智慧》2006,(10):72-72
按《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当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应计提减值准备,当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价值得以恢复时,应冲减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并补提折旧。按此规定,补提折旧是建立在固定资产价值恢复基础上的,只要固定资产的价值恢复,就应冲减减值准备并补提折旧。  相似文献   

12.
会计实务对固定资产的减少一般都是这样处理的:①减少时,及时将固定资产转入清理,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累计折旧”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②月末计提所有固定资产折旧时,当月应提“累计折旧”额=上月“累计折旧”计提额 上月增加固定资产在本月应提折旧额-上月减少固定资产在上月已提折旧额。以上每个步骤的处理均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关于固定资产清理和累计折旧计提的规定,也遵循了权责发生制原则。其实,这种操作顺序存在以下问题:在上述第二步中,减项“上月减少固定资产在上月已提折旧额”说明,在固定资产减少的当月隐含着一个前提:存在“当月减少固定资产在当月已提折旧额”。实际上固定资产的减少都是发生在月中,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都是在月末。按照常规的处理顺序,在固定资产减少时,已经将其转入清理,在月末固定资产信息中已经不存在本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原值及其累计折旧明细账,所以月末就无法对其计提折旧,也不会存在“当月减少固定资产在当月已提折旧额”。原来的会计手工操作采用将固定资产归类计提折旧的处理方法,忽略了个体固定资产的变化,从而掩盖了上述问题,未能引起会计人员的注意。随着会计电算化的普及,采用会计电算化的企业大多是按照单个固定资产计提...  相似文献   

13.
郭继宏 《新智慧》2004,(12A):53-53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的固定资产在计提折旧时以应提的折旧总额为准。所谓应提的折旧总额是指固定资产原价减去预计残值加上预计清理费用。笔认为,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不应考虑预计清理费用。  相似文献   

14.
《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准则》)规定,——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4万元;贷:营业外支出—计提固定资——当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价值得以恢复时,应按照固产减值准备16万元,累计折旧8万元。定资产价值恢复后的账面价值以及尚可使用寿命重新计算三、累计折旧在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转回时核算的分析及建议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因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而调整固定资在第一种情况下,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转回数=固定资产产折旧额时,对此前已计提的累计折旧不进行调整。但在实减值准备-(不计提减值准备时固定资产净值-固定资产可际计算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转回时,必须补提累计折旧。补提收回金额);冲销的营业外支出=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计提的累计折旧为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转回数与冲销的营业外支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补提的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出两者的倒挤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转回数由固定资产的减值准备转回数-冲销的营业外支出=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可收回金额确定,它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情况,本文借助例题不计提减值准备时固定资产净值 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进行分析。账面价值。在第二种情况下,补提的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减值一、可收回金额大于账面价值小于不计提减值准备...  相似文献   

15.
于立金  于桐 《新智慧》2006,(3):54-54
《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准则》)规定.如果有迹象表明以前期间据已计提固定资产减值的各种因素发生了变化.使得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大于其账面价值.则以前期间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应当转回。转回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时.按不考虑减值因素情况下应计提的累计折旧与因计提减值准备而少计提的折旧额的差额.借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相似文献   

16.
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集团的生存与发展必须以良好的管理手段为基础。固定资产作为企业集团资产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存在的根本条件,它的管理好坏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发展。由于诸多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许多问题。本文对企业集团固定资产投资中的短期行为、账外资产的形成、固定资产经营中的国有资产流失,以及固定资产价值核算中有关固定资产确认、折旧的计提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粗浅的探讨,并提出要通过改进考核办法,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推广加速折旧法等管理措施,实现固定资产的良性循环,使企业向健康发展的道路前进。  相似文献   

17.
有关固定资产的计量与会计核算问题,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与旧企业会计准则或制度比较发生了许多变化,比如固定资产的确认强调使用寿命而忽略单位价值;除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采用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外,其后续计量强调公允价值和现值,并充分考虑资产减值等因素。现行税法对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以成本为基础,后续计量以计税基础为依据,而对于所谓的公允价值、现值、资产减值和预计弃置费用等因素是不予承认的。由于会计准则与现行税法对资产计量、处理上的不同,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必然会产生应纳税(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从而影响企业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尤其是企业在年中取得固定资产且年末计提了减值准备,若采用加速折旧法计提折旧的话,后续年度应该如何计提折旧?怎样正确进行纳税调整?对于这些实际问题,不但相关的会计准则没有具体说明,而且比较权威的辅导资料(如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讲解等)也未涉及。  相似文献   

18.
黄辉 《新智慧》2006,(3):53-54
现行会计制度规定在下述情况下,固定资产价值发生变异(减少)时应当计提减值准备:①市价大幅度下跌,近期不可恢复;②市场利率太幅度提高.影响同定资产可收周余额的折现值;③势固定资产发生实体损坏而贬值;④同定资产的预汁使用方式发生变故,导致固定资产处理价值减低等等.计提减值准备是为了更准确地反映固定资产价值,使之更接近和符合当前实际,其出发点是科学的、无可厚非的。但是.周定资产核算的原有折旧体系也是为丁反映固定资产的实际价值,  相似文献   

19.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存货跌价准备金、短期投资跌价准备金、长期投资减值准备金、风险准备基金(包括投资风险准备基金)以及国家税收法规规定可提取的准备金之外的任何形式准备金的支出不予扣除。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规定,企业应当于每个会计期期末对固定资产进行检查,如果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企业应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应当按其账面价值以及尚可使用寿命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这就出现一个问题,即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根据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尚可使用寿命重新计算确定的折旧额与税法规定的扣除额不同。笔者认为,为解决这一问题,可引入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国际会计准则第36号——资产减值》中指出,如果已经确认了资产减值损失,应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第12号——所得税》,通过比较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与其纳税基础,确定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1998年生效的经修订的国际会计准则第12号由原来要求企业采用递延法或债务法(亦称损益表债务法)改为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同时禁止采用递延法或损益表债...  相似文献   

20.
“八项计提”对于减少我国目前企业资产中存在的水分,提高企业会计信息的质量具有重要作用。巳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在计提折旧时,应当按照该项固定资产的帐面价值以及尚可使用年限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企业的无形资产应当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企业存货期末可以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进行计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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