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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上市公司利用可转换公司债券融资仍存在着一些问题,严重阻碍了证券市场的发展。促进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展应采取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自我完善相结合的发展策略、推动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和奈款设计的市场化、放宽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条件、解决可转换公司债券定价问题、增加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投资品种、注重一级和二级市场的协调发展等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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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玉桃 《湖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9,25(5):113-116
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都既涉及债务融资又涉及股权融资、都要承担到期还本付息的财务风险,但二者在法律特征、融资方式、发行价格的确定方式、融资成本等方面均有区别。《企业会计准则》只规范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会计处理,对于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会计处理尚无具体规范,《企业会计准则》有必要对企业发行认股权证与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补充规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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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霖 《山东财政学院学报》2002,(1):36-39
作为一种金融创新产品,我国目前条件下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票面利率、期限、转股条件,发行后的回售、赎回、价格修改等相关制度都尚需探讨和完善。章就我国目前证券市场中所存的相关问题展开讨论,并结合国际资本市场的现状,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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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较于普通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对投资者更具有吸引力。财政部于2006年10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中关于债券投资的会计处理,并未区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和普通债券。本文围绕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特殊性,对其会计处理作以下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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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企业的筹资手段之一。在转换日,理性债券持有人将视具体情况处理可转换公司债券:①转换价格高于股票市场价值时,要求发行公司赎回债券并支付利息补偿金;②转换价格低于股票市场价值时,将债券转换为股份;③不进行转换,持有债券至到期日收回本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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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换公司债券是我国为采取多种形式发展资本市场而推出的新金融品种,其内在特征要求与我国目前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相关法律制度相冲突。应修改《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确立折衰资本制为我国的公司资本制度;债券发行公司在转换期内应备足股份以供债券持有人行使转换权;在股东名册闭锁期间,债券持有人也可行使转换权;同时,贯彻落实债券持有人转换股票的选择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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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怡雄 《广西财经学院学报》2007,20(4):34-35,44
可转换债券具有负债和权益双重性质,对其按一般应付债券进行会计处理已经不能适应市场发展的需要.本文就可转换债券的股票期权计量方法探讨了"布莱克-斯科尔模型"及"权益部分余值计价法",并采用权益部分余值计价法对可转换债券公允价值的初始及后续计量进行了讨论和举例,最后指出可转换债券会计处理的关键在于其公允价值能否被合理估计、可靠计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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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期间,我国将进一步利用证券市场提高利用外资水平,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开拓企业融资渠道,扩大投资工具,繁荣证券市场等方面都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深南玻可转换公司俩券成功的发行与转股,揭示出发行可转换公司俩券对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的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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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彦勇 《辽宁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6,18(5):40-41
自国务院证券委提出要进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试点以来,我国股市出现了一场围绕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炒作。文章从投资者的角度出发,对比股票与债券的组合、股票、债券这三种投资方式与可转债之间的风险——收益,然后从其他一些方面分析投资者热衷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原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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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办法》以来,已有多家上市公司宣布将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转债”)。转债不同于普通公司债券之处在于,转债的持有有权选择在特定时间内,按特定条件,将其所持有的债券转换为普通股股票。正是因为这个选择期权的存在,使转债成为一种兼具债券和股票特性的混合性衍生证 相似文献
12.
杨华 《贵州财经学院学报》2003,(6):25-28
可转债定价理论在国外发展了近半个世纪,并且形成了基于公司价值和基于股票价格的两种定价模型体系。我国可转债的发展历史较短,业界对其定价理论仍然比较陌生,因此了解国外可转债定价理论的发展对我们有着极为重要的借鉴意义。但同时,我们也要注意不能盲目照搬国外的定价模型,而是要结合我国可转债的特点找到适合中国市场的定价模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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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笑诵 《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4,4(4):59-60
可转换公司债券如今已成为企业市场融资的主要方式之一。文章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概念及特性入手,分析了我国可转换公司债券设计上的缺陷,并在此基础上对我国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设计提出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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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投资》的有些规定过于笼统,不利于会计实务的核算。如由于追加投资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时,有些企业按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而有些企业则直接按转换日的账面价值进行结转。笔认为,在转换时应分析该种转换是否属于会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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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换公司债券,是指债券持有人在一定的约束条件下,可依其意愿将债券转换成发行公司的股票的特殊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附带的这种选择权,不仅能够更好地解决一些财务问题,也给企业理财带来了新的观念、新的视野。 相似文献
17.
刘航 《河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2,15(6):35-36
衍生金融工具作为一种高风险的避险工具,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致使衍生金融工具的计量成为衍生金融工具合计的难点,并冲击传统会计计量。但公允价值可以解决衍生金融工具的计量问题,这是由于它极大地提高了信息的相关性、可比性以及可预测性。采用公允价值对衍生金融工具计量包括初始计量和再计量,可由此确认因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利得和损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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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会计制度将可转换债券视为一般债券进行会计处理。在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新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中,做出了对可转换债券所含债务和权益分开处理的规定,并将可转换债券的潜在普通股归入每股收益的计算口径。这充分体现了我国新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的思想,但依然存在问题。本文拟对可转换债券会计处理的改进谈点粗浅的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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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应当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资产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比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不能可靠计量.应当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