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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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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对《审计法》第三十九条的探讨殷德胜《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审计组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后;应当向审计机关提出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报送审计机关前,应当征求被审计单位的意见。被审计单位应当自接到审计报告之日起十日内,将其书面意见送交审计组或者...  相似文献   

2.
何进 《现代审计》2007,(1):70-70
《审计法》第40条规定:审计组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后.应当向审计机关提出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报送审计机关前.应当征求被审计对象的意见。被审计对象应当自接到审计报告之日起十日内,将其书面意见送交审计组。但是,以什么方式、以谁的名义、如何送达被审计单位,以及征求什么意见等问题:[第一段]  相似文献   

3.
按照审计法规定的审计程序,审计组在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后,向审计机关提交审计报告前,应当征求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的意见。被审计单位应当自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10日内,将其书面意见送交审计组或者审计机关。目前,许多审计机关的做法是,审计组在向审计机关提出审计报告前,将(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附审计报告送达或邮寄被审计单位,被审计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书面意见,没有提出书面意见的视同无异议。但是,也有不少审计机关不是采取这种做法,而是由审计机关领导带领审计组亲临被审计单位“交换意见”。我认为,这种做法并不可取…  相似文献   

4.
目前,审计机关履行审计处罚告知的程序是由审计组《审计报告》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的方式替代,即将审计组《审计报告》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同履行审计处罚告知程序。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审计报告》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视同审计机关履行审计处罚告知程序,至少存在以下问题: 一、受文单位不同。审计报告是审计组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后,就审计实施情况和审计结果向派出的审计机关提出的书面报告。《审计报告》的受文单位是审计机关。而审计处罚告知书的受文单位是被审计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  相似文献   

5.
审计程序     
王芳 《审计月刊》2006,(10):45-45
审计机关根据审计项目计划确定的审计事项组成审计组,并应当在实施审计三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审计人员通过审查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查阅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检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等方式进行审计,并取得证明材料。审计组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后,应当向审计机关提出审计组的审计报告。审计机关按照审计署规定的程序对审计组的审计报告进行审议,并对被审计对象对审计组的审计报告提出的意见一并研究后,提出审计机关的审计报告;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依法应当给予处理、处罚的,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者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意见。审计决定自送达之日起生效。  相似文献   

6.
高志明 《审计月刊》2005,(12):14-16
审计报告是审计机关的重要文书。1985年《国务院关于审计工作的暂行规定》最早对审计报告做了规定。1988年审计条例和1994年《审计法》将审计报告规定为审计机关的内部业务文书。《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以下简称6号令)对审计报告进行了重新定位:审计报告是审计机关实施审计后,对被审计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发表审计意见的书面文书。  相似文献   

7.
贾震 《中国审计》2005,(5):14-15
审计报告作为审计工作及其成果的总结,对于国家审计机关、被审计单位和审计报告的其他使用者(如:社会公众等)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审计法》第四十条规定:“审计机关审定审计报告,对审计事项作出评价,出具审计意见书,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处理、处罚的,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者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意见。  相似文献   

8.
审计组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后,在向审计机关提出审计报告时,审计组长在审计报告中涉及到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和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有关责任人员给予审计处罚的时候,审计听证的条件和程序应引起审计组长(主审员)的关注:一、审计听证的条件中国审计规范《审计机关处理处罚的规定》第十七条规定:"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处以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金额5%以上,且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罚款时,应当告知被审计单位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审计单位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被审计单位要求听证的,审计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对违反国家财务收支行为负有直接  相似文献   

9.
新修订的《审计法》第四十条规定:“审计组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后.应当向审计机关提出审计组的审计报告.”第四十一条规定:“审计机关按照审计署规定的程序对审计组的审计报告进行审议.并对被审计对象对审计组的审计报告提出的意见一并研究后.提出审计机关的审计报肯”。首次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了“双审计报告制”,  相似文献   

10.
承诺,是指“对某项事情答应照办”,是一种“君子协定”式的约定。而审计承诺则是指审计机关为了保证监督效果和审计质量,要求被审计单位就审计事项中有关的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和其他相关情况作出的承诺。对此,国家审计署在《国家审计基本准则》第21条规定“审计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承诺制度。”要求“审计机关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时,应当书面要求被审计单位法定代表人和财务主管人员就与审计事项的有关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和其他相关情况作出承诺。在审计过程中,审计组还可以根据情况向被审计单位提出书面承诺的要求。”同时还规定,“审计组及其审计人员应当将被审计单位交回的书面承诺作为审计证据编入审计工作底稿。”另外,在《审计机关审计报告编审准则》第7条也将“被审计单位对提供的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的承诺情况”作为审计报告的具体内容之一。为了保证审计承诺制度的实施,国家审计署还制定了  相似文献   

11.
刘刚 《现代审计》2009,(3):55-56
一、注意荐选项目审计踪迹的检查 依据《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审计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等规定。审计基本程序为制定审计计划→根据审计项目组成审计组→进行审前调查→编制审计方案→按照规定时限和条件制送审计通知书→进行审计并取证→编制审计工作底稿→按照规定时限提交审计组审计报告→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审计机关审议出具送达审计报告和审计处理文书→审计执行→审计档案整理。  相似文献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基本准则》第四章第三十三条规定:“审计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审计报告的复核制度,设立专门机构或者配备专门人员,对审计报告进行复核。”这对于提高审计质量至关重要。 1998年以来,根据《审计署关于审计复核工作规则》的通知(审发[1998]305号)要求,地方各级审计机关相应制定了符合本部门工作实际的《审计复核工作规则》,建立了专门复核机构或配备了专职复核人员,对审计工作全过程实行“三级复核”。其程序是:审计组组长对审计组编制的审计工作底稿、收集的审计证据等审计资料进行审核一审计组所在的审计(处、科、股)业务部门对审计组提交的审计报告以及有关审计资料进行审计复核→审计小组将审计业务部门复核过的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送被审计单位征求意见→审计组编制关于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异议的说明→专门复核机构或专职复核人员对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书、审计决定进行  相似文献   

13.
审计准则审计标准审计准则审计人员进行审计工作时所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我国审计准则包括以下内容:(1)一般准则:审计机关及其审计人员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职业条件。(2)作业准则: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在审计准备和实施阶段应当遵循的行为规范。(3)报告准则:审计组反映审计结果、提出审计报告以及审计机关审定审计报告时应当遵循的行为规范。(4)处理处罚准则:审计机关对审计事项作出评价、出具审计意见书、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以及违反《审计法》的行为,给予处理、处罚、作出审计决定时应当遵循的行为规范。…  相似文献   

14.
审计准则审计标准审计准则审计人页进行审计工作时所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我国审计准则包括以下内容:(l)一般准则:审计机关及其审计人员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职业条件。(2)作业准则:审计机关和审计人贝在审计准备和实施阶段应当遵循的行为\规范。(3)报告准则:审计组反映审价结果,提出审计报告以及审计机关审定审计报告时应当遵循的行为规范。(4)处理处罚准则:审计机关对审计事项作出评价、出具审计意见书、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以及违反《审计法》的行为,给予处理、处罚,作出审计决定时应当遵循的行为规…  相似文献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在第五章审计程序中规定,“审计组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后,应当向审计机关提出审计报告”。“审计机关审定审计报告,对审计事项作出评价,出具审计意见书;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处理、处罚的,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者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意见”。由此可见,审计报  相似文献   

16.
审计机关是专司审计监督的部门,按照《审计法》规定,审计机关具有审计检查权和处理处罚权。关于审计检查和审计处理处罚的具体实施程序,《审计汉》和《审计汉实施条件》的规定是,审计机关根据审计项目计划确定的审计事项组成审计组→审计组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向审计机关提出审计报告→审计机关专门机构或人员进行复核→审计机关审定审计报告,对审计事项作出评价,出具审计意见书;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处理、处罚的,在法定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处理、处罚意见。  相似文献   

17.
今年1月,审计署审法发(1996)18号文件印发的《审计工作规范化建设规划方案》中列出了50个审计工作规范项目,其中之一是审计报告规范。本文拟对审计报告的编写程序规范略抒己见。 (一) 《审计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审计组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后,应向审计机关提出审计报告。”据此我们认为,审计报告是审计组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后,就审计工作情况和审计结果,向审计机关提交的总结性书面报告,是审计机关的内部审计文书。它的主要内容有:一是审计范围、内  相似文献   

18.
王章渊 《财会通讯》2004,(11):46-47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审计报告是指注册会计师根据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被审计单位年度会计报表发表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书面文件;是注册会计师在完成审计工作后对外出具的审计工作的最终书面总结文件,具有极强的法律效力,不需要经过任何部门和单位审批,直接提供给审计工作的委托人。我国审计报告准则是1996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7号——审计报告》(以下简称“审计报告准则”),  相似文献   

19.
(一)审计报告内容要全面审计报告应当具备《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第58条规定的七个方面的具体内容:审计依据,即实施审计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具体规定;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责任;实施审计的基本情况,一般包括审计范围、审计方式和审计实施的起止时间;审计评价意见,即根据审计实施方案规定的审计目标,以审计结果为基础,对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发表评价意见;审计查出的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财务收支行为的事实和定性、处理处罚决定以及法律、法规、规章依据,有关移送处…  相似文献   

20.
审计实施方案是审计组为了完成审计项目任务,从发送审计通知书到处理审计报告全部过程的工作安排,审计实施方案由审计组编制。根据《国家审计准则》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审计组应当调查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相关情况,评估被审计单位存在重要问题的可能性,确定审计应对措施,编制审计实施方案;对于审计机关已经下达审计工作方案的,审计组应当按照审计工作方案的要求编制审计实施方案。"在审计项目质量控制体系中,可以说审计实施方案是整个控制体系中的灵魂,是完成审计项目、实现审计目标的关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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