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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及其应用指南规定:具商业实质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确定换入资产成本的基础。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作为确定换入资产成本的基础。不管以何种基础计价,都不核算收到补价中所含的收益或损失,而是确认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直接计入损益。笔者认为,符合公允价值计量条件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业务中与换出资产有关的税费的会计处理没有遵循谨慎性原则。  相似文献   

2.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企业换入一项资产时,无论是按换入资产公允价值还是按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都应是包含增值税额,在计算换入资产成本时扣除可抵扣增值税额;在计算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时,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和换出资产账面价值也应该包含增值税额。当然,以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作为换入资产入账价值时,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所包含的增值税额相等,也可按不含税价值计算。如果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同时换入多项资产,首先应按换入单项资产的方法确定换入多项资产的入账价值总额,然后确定分配到各项资产的成本。但  相似文献   

3.
《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第三条规定,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均能够可靠地计量,则应当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确定换入资产成本的基础,同时确认换出资产的损  相似文献   

4.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会计处理主要包括三个方面:换入资产入账价值的确定、换出资产的终止确认以及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的确认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以下简称准则)规定: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当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相似文献   

5.
《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简称"准则")第三条规定,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者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则应当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确定换入资产成本的基础。笔者将此称为公允价值模式。准则第六条规定,未同时满足本准则第三条规定条件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当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笔者将此称为账面价值模式。  相似文献   

6.
《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解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王秀芬 《财会通讯》2006,(10):60-61
一、换入非货币性资产入账价值的确定更加合理财政部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下简称“新准则”)第4条规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2)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公允价值均能够可靠计量的,应当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确认换入资产成本的基础,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新准则第7条规定,未同时满足本…  相似文献   

7.
彭克强 《财会月刊》2008,(11):75-76
《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规定,当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并且换出资产或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应当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确定换入资产成本的基础。而一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则应看是否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换入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在风险、时间和金额方面与换出资产显著不同。②换入资产与换出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不同,且其差额与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相比是重大的。  相似文献   

8.
於流芳 《财会月刊》2008,(10):43-44
《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简称“准则”)第三条规定,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者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则应当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确定换入资产成本的基础。笔者将此称为公允价值模式。准则第六条规定,未同时满足本准则第三条规定条件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当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人资产的成本。笔者将此称为账面价值模式。  相似文献   

9.
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与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时,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是指换入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在风险、时间和金额方面与换出资产显著不同;或者指换入资产与换出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不同,且其差额与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相比是重大的。在确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时,企业应当关注交换各方之间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关联方关系的存在可能导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  相似文献   

10.
《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分别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是否能够可靠计量规定了确定换入资产成本的两种计量基础:一是以公允价值为计量基础。即换入资产的成本=换出资产公允价值±补价+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二是以账面价值为计量基础。即换入资产的成本=换出资产账面价值±补价+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同时准则中指出两种计量基础下损益的计算:以公允价值为计量基础的,当期损益=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一换出资产账面价值;以账面价值为计量基础的,不确认损益。  相似文献   

11.
《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用指南中对关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涉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做出如下解释: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在发生补价的情况下,支付补价方应当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或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收到补价方,应当以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换出资产为长期股权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相似文献   

12.
黄清泉 《财会月刊》2007,(10):76-76
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相关税费的处理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第三条规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①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②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  相似文献   

13.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换入资产成本的计量以及对换出资产损益的确定需要运用不同的计量基础和判断标准。本文主要探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相关会计核算问题。  相似文献   

14.
《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下简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中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定义及交换条件进行了明确规定,从中可以看出,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会计核算的主要问题是换入资产入账价格的确定。该准则第3条规定,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同时符合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两个条件时,应当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如果涉及到补价的,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即支付补价的,换入资产成本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加支付的补价、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收到补价的,换入资产成本加收到的补价之和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加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未同时满。足该准则第3条规定条件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当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人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如果涉及到补价的,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即支付补价的,应当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收到补价的,应当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去收到的补价并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根据上述规定,可总结出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业务会计处理的步骤。  相似文献   

15.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若以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计量,不是虚增就是虚减换入资产的成本。笔者认为,只有以换入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才能客观准确地计量换入资产的成本。  相似文献   

16.
一、将计账基础重新引入"公允价值" 新准则第三条规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一)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同时规定:"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公允价值均能够可靠计量的,应当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确定换入资产成本的基础,但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的除外.未同时满足上述条件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由准则可知,在新修订的准则中提出了两个计量模式,一个是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在符合一定条件情况下,可以采用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另一个是如果不符合这些条件则采用账面价值计量.对于发生补价的,准则也作了明确规定:"企业在按照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成本的情况下:(一)支付补价的,换入资产成本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加支付的补价、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之和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二)收到补价的,换入资产成本加收到的补价之和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加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之和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在按照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成本的情况下,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一)支付补价的,应当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二)收到补价的,应当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去收到的补价并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相似文献   

17.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时相关税费的会计处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相关税费的处理规定《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第三条规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  相似文献   

18.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往往涉及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运杂费等相关税费,对这些税费的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规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应当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对该规定的理解,关键在  相似文献   

19.
《财会通讯》2007,(10):17-18
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概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指交易双方通过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等非货币性资产进行的交换,有时也涉及少量货币性资产(即补价)。认定涉及少量货币性资产的交换为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通常以补价占整个资产交换金额的比例低于25%作为参考。支付的货币性资产占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或占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与支付的货币性资产之和)的比例,或者收到的货币性资产占换出资产公允价值(或占换入资产公允价值和收到的货币性资产之和)的比例低于25%的,视为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适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高于25%(含25%)的,视为以货币性资产取得非货币性资产,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等其他相关准则。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共三章十条,规范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着重解决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资产的成本确定和相关损益的确认问题。  相似文献   

20.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往往涉及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运杂费等相关税费,对这些税费的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规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应当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对该规定的理解,关键在于对支付的相关税费的处理。目前,不同的教材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情况下,产生的相关税费的会计处理不尽相同,有的教材将换出资产应缴纳的营业税、消费税、运杂费计入到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有的则计人到换出资产的处置损益中,笔者拟对此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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