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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经理人(中旬刊)》1999,(6)
1994年7月5日八届全国人大第八次常委会议通过了忡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确定了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为了维护房屋权属证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整顿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秩序,规范房地产产权发证行政管理工作,防止违法分子伪造房屋权属证书,制止多级、多部门发放房屋权属证书,切实保护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建设部决定颁布全国统一,具有防伪性能的房屋权属证书式样。主要有下列规定:1.国家实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各地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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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部“机构、职能、人员”三定方案、各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房地产行业管理、土地有偿转让、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住宅建设、房屋商品化、住房制度改革、登记发证和物业管理等,这些方方面面的行政管理,理应于法有据,出台相关法律。而目前,房地产立法滞后,国家关于房地产管理最具权威的基本法只有一部《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行政法规不配套,多为建设部门规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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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行房屋权属的登记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59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进行房屋权属登记需经过以下几个程序:受理登记申请、权属审核、公告(登记机关认为必要时进行)、核准登记并颁发房屋权属证书。在该过程中,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有对权利人(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的职责。但究竟是形式审查还是实质审查,相关法律法规并不明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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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地产》2000,(10)
建住房[2000]201号法规各省、自治区建设厅(建委),直辖市房地产管理局:现将《简化房地产交易与房屋权属登记程序的指导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附件:简化房地产交易与房屋权属登记程序的指导意见二OOO年九月十八日附件:简化房地产交易与房屋权属登记程序的指导意见为了进一步活跃房地产市场,方便当事人申办房地产交易与房屋权属登记手续,规范市场管理,提高办事效率,现对房地产交易与房屋权属登记程序提出如下意见:一、推行房地产交易管理与房屋权属登记一体化各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均应设立统一对外的办事窗口,实行一个窗口收件,一个窗口发证,“一条龙”办公,统一收费,规范服务。涉及房地产交易与房屋权属登记的,当事人只填写一份申请书,申办资料提交齐全后,管理机构内部传递有关资料,不再重复收件;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管理机构分设的,由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负责初审,权属管理机构负责复审,改变原来分散管理、各自封闭的工作方式。二、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限调整内部运行环节,确立简捷、必要的工作流程,将测绘及确属必要的评估等服务项目从流程中分离出去,取消核发房地产转让过户单程序。清理审批中没有必要提供的各种证件,原则上取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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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确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权属管理工作。目前我国的大部分地级市都设区,管辖区域相对较大,加上前几年撤县建区、建设开发区等原因,地级市的管辖范围进一步扩大。因此在房屋权属管理工作中,委托下辖区房管部门的登记机构(下称受托机构)进行房屋权属管理成为国内许多地级市的房屋权属管理方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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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原自贡市房产交易所,下称"中心"),是自贡市房地产管理局直属的副县级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在自贡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自贡市房管局的正确领导下,自贡市房屋权属登记中心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要求,全面实现了房地产交易与登记管理业务办理机构一体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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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信 《广西质量监督导报》2004,(2):40-40
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以下几种房产买不得。购房者进入楼市时,不要只轻信片面的宣传,一定要对所购房屋涉及的各种情况进行全面的调查,还注意加以甄别。一、没有权属证书的房屋买不得。未履行权属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利人的权利不具有法律效力,你在购买该房屋时,也就没办法办理合法的房屋过户手续,这样也就得不到法律应有的保护。二、权属有争议的房屋买不得。由于权属不明,势必会影响到交易的合法性。因此,在权属争议解决之前,不可贸然买下。三、未完成开发投资总额四分之一以上的商品房买不得。这类楼盘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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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是口头语言,一般是指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系不动产登记机关颁发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法律意义上的房屋权属证书除了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外,还包括房屋共有权证和房屋他项权证。《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59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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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是建国以来首次规定房地产权属登记制度的一部法律。该法明确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为房屋权属登记机关,解决了“登记机关法定”这一重要问题。但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毕竟不是不动产登记法,不可能对房地产权属登记作出非常具体的规定。近几年来,对在房地产权属登记中登记机关应承担哪些责任的问题,往往会引起争议。房地产权属登记是依据“物权公示”这一法则进行的。然而,对权属登记的主要作用(公示作用)还没有被社会所广泛认识。一些城市的登记机关为了避免在登记中出现差错,要求登记申请人提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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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市早在1987年全国开展城市房屋所有权总登记时,就开始了村、镇集体土地上房屋权属登记。1998年,按照江苏省政府、苏州市政府的要求,对全市范围内的农村房屋进行了登记发证工作,共核发权证17万余份。近年来,通过设立专门办证机构,完善网络,在我市广大农村形成了凭证管业的良好局面。但由于集体土地上房地产的法律法规相对滞后,给开展房屋权属管理工作带来了诸多束缚和困难。本文就我市工作中遇到的几个问题作如下探讨。一.应明确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为登记发证机关国务院《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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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机关的房产测绘起始于1997年,已累计完成各类房屋测绘面积1200多万平方米。房产测绘形成的面积数据,成为省级机关办公用房标准管理、房改售房、房屋权属登记、公务员住房等房地产管理各项工作的基础数据和科学依据。房产测绘在机关房地产管理各项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依法做好房产测绘工作,对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履行好房地产管理职能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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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大部分城市的房屋权属登记,是由房屋权利人自行提出申请,登记机关无须核验其婚姻状况和判断其是否为夫妻共有房产,在申请资料齐全的情况下即可确权发证。《婚姻法》修改以后,关于夫妻共有财产的界定问题,在权属登记部门引起了很大的争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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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房地产交易权籍一体化管理的发展过程和存在问题2000年9月,建设部提出了《简化房地产交易与房屋权属登记程序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推行房地产交易与房屋权属一体化管理,设立统一对外的办事窗口,实行一个窗口收件、一个窗口发证“,一条龙”办公,统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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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房屋权属登记制度的发展历经曲折,至今已走过了50多年的风雨历程。上世纪五十年代初期,各城市开始建国后的第一次城镇房屋普查,对城镇房地产进行总登记,核发私有房产契证.在加强房地产产权产籍管理以及健全基础资料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五十年代后期起,特别是经过文革十年浩劫,我国房屋产权登记制度一度废弛。改革开放伊始,百废待兴之时,中央政府即已敏锐地意识到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对四化建设的重要性,建设部1982年及时颁发了《关于城市房地产产权产籍管理暂行规定》,并开始实施第二次城镇房屋的普查登记,以恢复和整顿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工作。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