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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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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政策     
外企和个人将交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10月18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的通知》,决定从12月1日起,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征收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相似文献   

2.
国务院日前发布通知,决定自2010年12月1日起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这是我国统一内外资企业税制的又一重要举措,也意味着我国内外资企业税制的全面统一。  相似文献   

3.
根据《国务院关于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的通知》(国发[2010]35号)决定,自2010年12月1日起,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以下简称外资企业)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现将有关问题规定如下:  相似文献   

4.
国务院关于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的通知自2010年12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适用国务院1985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和1986年发布的《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1985年及1986年以来国务院及国务院财税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法规、规章、政策同时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  相似文献   

5.
声音     
《英才》2010,(12):16-16
中国将于下月开始对在华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这意味着中国境内所有内外资企业统一了全部税制,外资享受“超国民待遇”的时代正式终结。 ——新华社评论文章指出,在华外企应该停止抱怨,摒弃猜忌,重新审视和定位自己的投资经营方式,抓住战略机遇。  相似文献   

6.
自2010年12月1日起,中国开始实施统一内外资企业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这意味着所有外资在华企业将与中国本土企业一样,享受国民待遇,在平等的条件下参与市场竞争,  相似文献   

7.
往期回顾     
《中国新时代》2011,(2):118-118
内外资无差别时代来临(2011年1月号) 自2010年12月1日起,中国开始实施统一内外资企业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这意味着所有外资在华企业将与中国本土企业一样,享受国民待遇,在平等的条件下参与市场竞争,从而结束实施了若干年的外商投资企业优惠政策,关于外资企业享受超国民待遇的种种争论也随之划上了句号。  相似文献   

8.
中国投资环境之争的话题归根到底还是源于跨国企业在本土化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他们要么拒绝本土化,要么过度本土化12月1日起,中国开始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标志着外资企业在中国内地长期享有的所谓超国民待遇进一步终结。中国的投资环境是不是变得越来越糟糕了?  相似文献   

9.
一、其他业务应交纳的营业税等价内税费应记入哪个账户 对于其他业务应交纳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价内税费应记入哪个账户这一问题,在理论与实务界中存在着不同看法。有的认为应记入“其他业务成本”账户,有的认为应记入“营业税金及附加”账户。  相似文献   

10.
房地产税是一个综合性概念,即一切与房地产运行有直接关系的税都属于房地产税,目前主要包括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耕地占用税、契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等12种税。2015年将启动房地产营业税改增值税的改革。一、我国现行房地产税分布我国现行房地产税按照征税发生的环节区分,可以分为房地产开发环节、流转环节和保有环节。  相似文献   

11.
企业“免、抵、退”税是否具有税收筹划空间,许多人都进行了不同层面的尝试。在实际的业务操作中,我们不难发现在“免、抵、退”税规定的申报期内,通过调整出口退(免)税单证的收齐时限,完全可以影响和控制当期应纳税额、应退税额以及“免、抵”税额的大小,进而决定当期应缴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以下简称税费)的增减变化。  相似文献   

12.
一、“潜伏”的欠缴税款 某市地方税务局在今年4月的税收预警信息核实检查中发现,A企业的出口退(免)税纳税信息存在异常。该企业是一家以生产纺织机械设备为主的出口企业,自2006年1月发生首笔出口业务以来,基本上每月都有“免、抵、退”税额。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25号)规定:  相似文献   

13.
自去年以来,在笔者所接触的内资出口企业中,有不少实行“免、抵、退”方式的出口退税企业在被地税部门检查时,对2005年至2007年期间的出口产品销售收入免、抵的增值税额,地税部门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25号)的规定,要求企业补缴相应的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相似文献   

14.
近日,财政部税政司在答复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关于减轻物业管理行业税收负担的建议”中,明确指出:“为了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国家对企业当年新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的优惠。  相似文献   

15.
《商贸与会计》2006,(1):42-4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 根据现行税收法律法规,对出租房屋的行为,根据不同情况应分别征收营业税及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或城市房地产税、个人所得税或企业所得税、印花税。近年来,各级地方税务机关针对房屋租赁市场的实际情况,  相似文献   

16.
自2010年12月1日起,我国对外资企业和个人开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这项措施作为逐步取消外资企业的超国民待遇的重要一步,对创建更加公平的内外资企业竞争环境、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发展、提高利用外资质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至今,此项举措已经实施一年  相似文献   

17.
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适用于生产型出口企业(以下简称生产企业),其中退税与免抵税额是组成免抵退税的两个重要部分。按照政策规定,出口货物免抵税额是计算城市建设维护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税依据,它将直接影响到生产企业两项税费的税负增减。因此,免抵税额计算的多少及所占比重对生产企业至关重要,许多税收筹划和避税方法应运而生,但也不可避免地出现了通过虚抵进项税额、隐瞒内销收入等手段来影响免抵税额的情形。本文主要对生产企业免抵税额占比的影响及免抵退税涉税的风险因素进行分析,进而提出风险防控措施。  相似文献   

18.
一、企业参展的纳税筹划方法企业参展涉及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企业及个人所得税等多个税种,涉税事务主要渗透于展品赠送与折价销售、租赁或转租展位、洽谈及签订经济合同等参展运营工作中。  相似文献   

19.
《中国就业》2013,(2):37-37
(1)税收优惠: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型微利企业,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关税收支持政策。  相似文献   

20.
在土地二级交易市场,转让方和受让方需按照税法的规定,依法向主管税务机关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等税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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