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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正>由于部分群众安全用电意识淡薄等原因,人身触电事故时有发生,给受害人、供电企业造成不可估量的精神伤害、经济损失及社会负面影响。与我国正在实施建设和谐社会的目标极不相容。河北省广平县供电供电公司通过对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研究分析,结合工作实际,探索出一条降低人身触电事故发生。或发生触电事故后使人身伤亡率大幅下降,规避企业法律风险的路子,取得了较好效果。风险产生的原因风险产生的原因主要有:电力设施产权界定不清,责任不明;宣传教育不够,群众自我保护意识淡薄;群众在电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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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身触电伤亡事件的相关资料保管和事故处理程序中应注意的问题随着供电企业外部环境日趋复杂,触电事故已成为供电企业的一个重大经营风险。2000年至今,宜宾电业局共发生涉电民事案件18起,涉及标的541.84万元。其中,人身触电损害赔偿案件14起,标的453.14万元。2002年11月,宜宾电业局江北供电局发生一名六岁儿童触电伤残案件,索赔标的高达201.5万元。就近几年涉及供电企业的人身触电伤亡赔偿案件看,发案率和索赔金额都呈直线上升趋势。在电力设施上发生触电伤亡事件后,如何采取措施,减少或免除供电企业不应承担的责任,已经成为供电企业必…  相似文献   

3.
农村触电伤亡事故民事责任划分王再初随着农村用电越来越普及,农村触电伤亡事故也经常发生。事故发生后的民事纠纷越来越多,越来越麻烦。不少纠纷中,乡镇农电站甚至供电局被无端牵扯进去,成为被告,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严重损害供电企业的形象和经济利益。笔者就农村触...  相似文献   

4.
触电人身伤害赔偿案件已成为供电企业近几年来所遇民事纠纷的主力型案件,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一般都会判决供电企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此类案件的发生,不仅严重损害了供电企业的社会形象,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供电企业的法律责任和风险。因此,必须在供电企业安全生产、经营管理的每一个环节做好触电案件的预防,形成预防机制。  相似文献   

5.
本文分析了农村触电伤亡事故案件审理中混淆了供电企业的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的有关问题。  相似文献   

6.
农村触电伤亡事故不可避免,供电企业的赔偿责任却可以避免,要在事故处理中占据主动地位,事故的调查报告是重要证据。  相似文献   

7.
2005年8月13日,重庆江津市柏林镇东胜村发生了一起高压线触电伤亡事故。于是,引发了一场重庆江津供电公司,楼房房主和承建人都被告上法庭的官司。重庆江津市人民法院判决被告各方赠偿原告总金额35.8746万元,其中江津供电公司赔偿10.76233万元。  相似文献   

8.
无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损害后果严重、预防难,使县供电企业应对高压触电事故胜诉困难。安徽省贵池供电公司在应对一起高压触电事故诉讼案时胜诉,无疑值得借鉴和深思  相似文献   

9.
正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从2013年4月8日起废止后,供电企业在触电纠纷案件的管理,特别是案件诉讼上,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一旦发生高压触电纠纷,供电企业就很难脱责"的现象经常发生。在新形势下,为有效遏制这样的态势,通过对触电纠纷案件管理的难点在哪里、怎样管等所面临的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结合实践总结,提炼出"案前抓防范、案中抓诉讼、诉后抓闭环"的案件"三抓"管理模式。  相似文献   

10.
案例问诊:张某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在供电企业10千伏高压线下兴建房屋,并由申某承包建设。供电企业在巡视发现后,多次与张某等人沟通,并采取了相应的通知警告措施,但张某等人置之不理,继续建房。一日,申某雇佣的王某在搬运钢筋时,不慎触碰高压电线抢救无效死亡。王某家属起诉至法院,要求供电企业与张某、申某共同承担赔偿责任。眼下,违章建房导致的触电人身损害案件频频发生,供电企业作为高压电  相似文献   

11.
近年来,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供电企业与社会各方面的关系日趋复杂,电力纠纷特别是人身触电伤害案件日渐增多。作为供电企业,如何运用法律武器,确定赔偿责任主体和归责原则,成为维护和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编者按]  相似文献   

12.
张天舒 《中国电业》2005,(12):71-72
山东平阴供电公司连续3年保持全市农电工岗位知识及技能竞赛团体、个人“三连冠”.连续5年无农村触电伤亡事故,连续5年在济南供电公司、山东电力集团公司保持“零投诉”、“零举报”,2005年又荣获了“国家电网公司一流管理县供电企业”称号。[编者按]  相似文献   

13.
桂网文 《广西电业》2013,(Z1):87-93
一、开展触电案件法律风险防范研究的背景和意义(一)触电案件是公司发案率最高的案件类型2008~2010年,广西电网公司所属各供电局(含县级企业)共发生案件纠纷287起,其中触电案件169起,占公司案件总数的59%。(二)触电案件的胜诉率偏低三年来,公司系统所发生287案件的总体胜诉率为67%,没有达到南方电网公司考核的85%的目标要求。案件总体胜诉率不高的主要原因是触电案件的胜诉率偏低。169起触电案件中,  相似文献   

14.
●无过错责任并不是供电企业的独有责任,谁直接占有高度危险作业物并从事作业致人损害,谁就是赔偿义务主体。  ●受害人在电力设施保护区从事法律、法规所禁止的行为造成触电伤亡,应成为电力设施产权人的免责条件。  ●电力部门只是对用户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其用电活动,并不应对用电设施的缺陷未被发现而致人触电后果负责。  近年来,人身触电伤亡诉讼案异军突起,一路飚升,数量之多,令人瞠目。此类案件有个共同点,即差不多每个讼案的被告席上动辄有电力部门的一席之地。也可能受媒体导向的影响,索赔数额扶摇直上,动辄百万…  相似文献   

15.
王中秋 《广西电业》2014,(Z1):54-56
正近年来,人身触电损害赔偿案件逐渐增多,特别是在广大农村,农电体制改革和一二期农网改造以后,供电企业直接抄表、管理、维护到户,作为电力设施产权人负责管理维护的电网设备和线路延伸到配电网和低压用电客户,管理范围急剧扩大,责任关口前移,部分群众安全用电意识仍十分淡薄,以及人身触电行为发生原因的多样性,造成牵  相似文献   

16.
县级供电企业是各类法律法规、政策的最基层执行者,同时也是法律风险的后果直接承担者,因此县级供电企业的法律风险防范的重点应定位在如何应用和执行法律法规、政策层面。结合近几年在县级供电企业从事法律工作.将常见的停电、人身触电伤害侵权、电力线路架设纠纷、行使用电检查权利不当,以及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的违法行为处理等法律风险问题谈一些对策。  相似文献   

17.
电工在检修低压电气装置时,容易发生的工伤事故有两类,即触电事故和高空摔跌事故。其中高空摔跌事故往往由触电事故引起,并会导致重伤或死亡。  相似文献   

18.
黄春勤 《广西电业》2007,(10):73-76
高压送电导致的高压触电致人损害引起的侵权诉讼在供电企业诉讼案件中占有极高的比例,部分地区甚至高达80%,这些案件造成的人身损害后果严重,人员非死即残,赔偿金额居高不下,不但对受害人造成了严重危害,也给高压送变电企业带来了巨大压力。因此,有必要对高压触电致人损害的特殊侵权问题进行研究探讨。  相似文献   

19.
<正>触电人身损害事故常常给供电企业带来法律和经济风险,供电企业处理触电人身损害案件,做好事前的预防、事后的补救等工作,抓好企业内部管理与处理好企业外部关系对预防、减少触电事故,维护企业利益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种原因引起的人身触电损害事故时有发生。而触电人身损害事故经常导致损害赔偿民事法律纠纷,让供电企业承受着巨大的法律责任风险。针对触电案件的频发,供电企业从事前预防和事后补救双管齐下,全面到位。  相似文献   

20.
王再初 《华北电业》2000,(10):34-35
《民法通则》第123条规定:"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第106条规定:"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这就是法律上的高度危险作业的无过错责任原则。但是一些法官,将"高电压"理解为《民法通则》中的"高压",当发生高电压,甚至低电压触电伤亡事故时,无论供电部门有无过错,均按高压无过错责任原则承担民事责任,这是对法律的曲解。  首先,必须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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