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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甲省某市纤检所在某棉纺厂实施棉花公证检验时发现,乙省某轧花厂销售给棉纺厂的棉花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甲省纤检所得到市所的汇报后立即派有关执法人员和技术检验人员前往处理,对已扦留样棉花进行常规检验。该批棉花原唛头等级为229级,从38只样本的检验来看:329等级6只样,夹不孕籽棉29只样,夹短绒不孕棉3只样,与原唛头等级229级相差甚远。省纤检所认为,该批棉花存在掺杂使假的情况,  相似文献   

2.
正质检总局发布了《20 1 3年度全国进口服装产品质量状况》白皮书。白皮书显示,自2 011年对部分进口服装实施强制性检验以来,进口服装的不合格率始终较高。2 01 3年全国进口服装抽样检验不合格率为8.27%,比2012年下降0.39个百分点。其中,抽检不合格(包括质量安全和标识标签)批次最多的是衬衫及T恤产品2282批,占不合格样品的50.89%。质量安全不合格批次最多的原产地是意大利,占所有不合格批次的16.0%。  相似文献   

3.
最近发布的国家标准GB1103-1999棉花细绒棉》是原国家标准GBI103-1972《棉花(细绒棉)》的修订版本。它规定了细绒棉的质量要求、分级规定、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检验证书、包装及标志、储存与运输等,适用于细绒棉的生产、收购、加工、经营和储备。由于棉花在我国农业和纺织工业中的重要地位,该标准的修订受到广泛的关注。本文就有关情况作简要说明和分析。l修订背景GBI103-1972已经执行了27年,其中很多内容已木能适应当前形势的需要。27年来我国的棉花生产及纺织工业均发生了巨大变化。目前纺织企业正在进行结构调整;棉花已走…  相似文献   

4.
据悉,我国使用了40年的棉花品级检验方法即将退出历史舞台,取而代之的将是颜色级实物标准。  相似文献   

5.
国家经贸委、国家技术监督局组织的全国“百万担棉花质量大检查”和各级纤维检验机构对棉花质量的监督检查结果表明,棉花质量再次出现严重下降趋势,掺杂使假等严重违法案件急剧上升,必须予以高度重视。一、去年下半年以来,全国棉花质量大幅度下降去年上半年棉花质量状况尚好,截止去年6月末,全国专业纤维检验机构共监督检验棉纺企业的进厂原棉19.38万吨,品级、长度相符率分别为83.38%和92.10%,与上年度基本持平。但从去年下半年起,情况急转直下。去年7、8两月,全国  相似文献   

6.
行业标准     
国储棉新标准9月执行9月1日起,国家储备棉将执行新标准。据悉,新标准更加注重棉花的内在质量,由过去人工检验为主转为仪器检验为主,将对整个棉花产业尤其是机采棉产业产生较大影响。按照新标准,机采棉将会降级至4级左右,而过去多为23级,这意味着每吨棉花将减少收益500元左右,如果加工环节出现问题,则有可能造成降类,由白棉降为污棉,每吨棉花收益将会下降700元以上。  相似文献   

7.
来自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数据显示,1月份对国内市场销售的进口服装产品进行质量抽查检测发现,11批次样品中,共检出5批次不合格情况,不合格率为45.4%。此次抽查,天津检验检疫部门从市场上随机采购了包括进口服装、童鞋在内的11批次产品,检测机构按照我国相关产品的强制性标准进行了检测。抽取的样品中检出有5批次产品存在不合格问题,不合格项目包括标签标识不合格、色牢度不合格和纤维成分不合格。  相似文献   

8.
GB1103-79《棉花》规定:“品级实物标准每年更新,并保持各程度的稳定。”棉花检验工作中使用的品级实物标准,“由各省、市、自治区根据全国基本标准的品级程度进行仿制”。 我区的棉花品级实物标准仿制自1978年以来,共采集棉花品级标准样品约35000多千克,仿制各类标准21000多套,为我区棉花生产、品种改良、纺织厂合理用棉进而发展我区经济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但近几年来,随着我区棉花品种格局的逐步转化,由原来单一的洁白性品种逐渐转变为乳白、洁白  相似文献   

9.
王安耀 《大众标准化》2003,(7):26-26,44
棉花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战略物资 ,是我国主要的农产品和纺织工业原料 ,对国民经济的发展有重要影响。随着棉花流通体制改革的深入与棉花公证检验工作的加强 ,如何提高棉花公证检验工作质量 ,需要不断进行探讨。1棉花公证检验工作质量的现状山西省纤维检验局从1999年开始进行棉花公证检验 ,检验数量由当年的0 4万t发展到2002年的5 6万t,为保护国家资源 ,维护正常的棉花流通秩序 ,保证供需双方公平交易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棉花公证检验工作的深入 ,企业对公证检验工作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 ,但目前公证检验工作质量仍存在一些问题 ,主要是 :…  相似文献   

10.
棉花品级实物标准(简称棉标,下同)是鉴定棉花品级的依据,也是贯彻国家“按质  相似文献   

11.
近两年来,我州用棉单位、棉纺企业反映进厂棉花重量亏重现象严重,供需双方因棉花质量、重量问题的矛盾日益突出,从而引起了博州纤检总站对这一问题的高度重视。 1997年,我站对博乐市棉纺厂、精河县棉纺厂申请进厂棉的重量、质量仲裁,总计84批,重量2150吨,亏重批次62批,亏重重量16.17吨,为棉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25万余元;引起了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1998年新棉上市后,棉花加工企业加强内部质量管理工作,责任到人,层层把关。我站对这一问题非常重视,一方面严格按检验规程  相似文献   

12.
王俊 《质量跟踪》2003,14(12):93-93
异性纤维是长期困扰我国棉纺企业生产发展和产品质量提高的重要制约因素之一.现行国家标准GB 1103-1999<棉花细绒棉>将异性纤维作为考核检验棉花品质的其中一项质量指标,是非常必要的.当前,我国的棉花中混杂异性纤维问题相当严重,这不仅影响我国棉花内在质量的提高,而且给纺织生产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面对加入WTO的新形势,还会严重影响国产棉与外棉的竞争力.因此,研究异性纤维的来源与危害,采取有效措施把其危害性降低到最小程度,对提高棉花与纺织品的生产、加工及检验水平有着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3.
一纸条码,让棉包从此有了身份证,它记录了棉包生产、质量、收购、销售、库存等准确信息;一台HVI(大容量快速检验仪)检测仪器,结束了中国检验棉花质量靠目测手扯时代;227公斤的棉包,使中国棉花物流进入了国际现代化行列……  相似文献   

14.
信息集装     
滨州查获棉花掺杂掺假案 近日,山东滨州市质量技监局纤维检验所在对某经营性棉花公证检验试点企业实施棉花公证检验时,发现该企业所购进的由博兴县兴运油棉有限公司生产的310件棉花中掺有棉短绒及不孕籽回收棉,涉嫌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滨州市质量技监局纤维检验所立即组织行政执法人员重新对该批棉花进行抽样检验,检验结果短纤维含量高达19.7%,执法人员依据《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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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据悉,今年以来,我国棉花进口量明显增加,仅1-2月全国进口的棉花总量便接近去年全年的水平,而其中出现的大批次质量问题和伊拉克战争导致的原料、运费上涨,将使得这个行业的发展存在更大变数,这必然导致棉花价格随之上扬。据分析,如果战争在短期内结束,将不会对棉花的价格造成明显影响。但如果长期打下去,就会因为石油价格的攀升而直接推高化纤成本。由于纺织所用的化纤是从石油提炼而成的,所以,一旦化纤价格上涨,纺织企业便首先想到用棉花来代替,这必然使棉花需求增大。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国际市场上的棉花价格在1、2月份已低于国产棉…  相似文献   

16.
自年初以来,棉花市场在数量和质量结构上一度失衡,国内棉花价格大幅上涨。有些棉花加工厂和棉纺企业只图眼前利益,不顾质量,特别是一些投机棉贩猖獗,棉质遭殃。商贩和棉花加工企业财迷心窍,抢购棉花,轰抬价格,严重扰乱品级质量和正常的棉花市场的秩序,坑害了一些棉纺企业。  相似文献   

17.
从2004年1月1日起,强制性国家标准《棉花 细绒棉》对棉花质量的要求将增加两项新的指标:短纤维率和棉结。 短纤维率是棉纤维中长度短干一定界限的纤维重量占纤维总重量的百分率,棉结是棉纤维纠缠而成的结点。增加这两项要求,使GB1103-1999《棉花 细绒棉》的质量要求由原来的品级、长度、马克隆值、回潮率、含杂率、危害性杂物6项增加到8项。  相似文献   

18.
目前,正是全国棉花收购季节。近期,江苏省泰州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纤维检验执法人员对兴化、姜堰部分地区十多家棉花收购站2000年度棉花收购标准执行情况进行了突击检查。结果发现往年棉花收购中存在的某些问题今年仍然存在。 一是棉花收购相互抬价压价。由于一些个体棉贩收购抬价或压价,有的每500克籽棉达2.70元,有的只有l元左右,极大地影响了正规站的收购; 二是不按等级定价。凭感觉论断。按国家标准收购棉花分为l一7级,l级为最好,其他依次。但在收购中,一些收购站和个体棉贩把国家标准置于一边,没有等级记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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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秋,是棉花收购的季节。与往年不同,今年的棉花收购首次进入市场经济,国家不再统一现定棉花收购价格;棉花质量品级依国家标准而定,不得擅自变动,其价格随行就市,通过市场机制作用形成差价,充分体现优质优价、劣质低价的质量价格关系。 为此,新修订的国家强制性标准《棉花细绒棉》(GBll03—1999)于今年9月1日起实施。标准突出强调,把“异性纤维”杜绝于源头。 所谓异性纤维.是指混入棉花中对棉花及其纺织品质量有严重影响的化学纤维、动物纤维和非棉性植物纤维等杂物,例如丙纤丝、塑料绳、毛发、麻丝、  相似文献   

20.
为了解决棉花生产、流通中的质量问题,依法加大对棉花质量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棉花市场秩序,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于7月4日签署第470号国务院令,公布了《国务院关于修改〈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的决定》。《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修改后重新公布。并于公布之日起施行。修改后的《条例》规定,棉花经营者从事棉花加工经营活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资格认定。棉花经营者收购棉花,不按照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排除异性纤维和其他有害物质后确定所收购棉花的类别、等级、数量,或者对所收购的超出国家规定水分标准的棉花不进行技术处理,或者对所收购的棉花不分类别、等级置放的,由棉花质量监督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修改后的《条例》还规定,国家实行棉花质量公证检验制度。棉花经营者向用棉企业销售棉花,交易任何一方在棉花交易结算前,可以委托专业纤维检验机构对所交易的棉花进行公证检验;经公证检验后,由专业纤维检验机构出具棉花质量公证检验证书,作为棉花质量、数量的依据。为了使广大读者及时了解新的规定,现将修改后的《条例》全文刊登如下。以供参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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