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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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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长期以来,负商誉在会计界理论和实务中一直是颇有争议的热点问题.文章从多个方面分析了负商誉存在的原因,说明负商誉从理论上是客观存在的,在实际工作中也是会出现的,并对几个主要国家关于负商誉的不同账务处理方法进行了比较,建议我国对负商誉的账务处理方法应该统一,即采用直接确认负商誉,并在一定期间内系统地记入收入的方法.  相似文献   

2.
我国关于企业合并的会计准则至今尚未出台,其还存在许多引发争论的问题,而负商誉的会计处理方法就是诸多争端之一。1.负商誉的性质。关于负商誉的产生,主要存在以下几种观点:(1)徐泓等认为,负商誉是购买企业的自创商誉。(2)李晓玲认为,负商誉的产生有三方面原因:①购买企业承担被购企业的隐性成本,这些隐性成本会导致未来经济资源流出;②各被购企业经营不善,连年亏损,即将倒闭,企业则宁愿以低于公允市价的价格将其出售,以求得比继续经营和破产更有利的结果;③社会经济发展特殊阶段的一种现象。(3)杜兴强从产权经济学角度对负商誉进行分析后认为,负商誉是在单项出售净资产的交易费用大于整体出售净资产的交易费用的前提下产生的,是理性的目标企业所有者为了避(4)谢群松和陈昭方等从财务经济学角度利用模型区分是否存在交易费用和不同的合并方法,对负商誉的产生进行了分析。他们通过分析得出结论:①根据陈信元等提出的负商誉与合并双方的谈判能力有关,而合并双方的谈判能力并不仅仅取决于合并双方各自自创商誉大小的观点,得出负商誉是购买企业的自创商誉不成立的结论;②在吸收合并情况下,李晓玲和杜兴强的理论都得到了支持;③在购受控股和权益联合合并两种方式下,负...  相似文献   

3.
负商誉问题,当今会计理论界争议较多,其中有代表性的观点有三种:第一,负商誉是一种负债;第二,负商誉是一种“递延收益”;第三,负商誉是商誉的一种形式。笔者赞成第三种观点,其会计处理方法应符合资产以历史成本计价的会计原则,体现其本质属性。  相似文献   

4.
购买法与权益结合法下的企业合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购买法与权益结合法是两种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各有适用范围。两者对合并企业具有影响:按照购买法,合并所产生的商誉采用了分期摊销与减值测试并用的方法;权益法要求按并入净资产的原账面价值入账,不确认商誉或负商誉。  相似文献   

5.
刘笑霞 《新智慧》2004,(5A):9-10
负商誉是会计理论中一个久而未决的难题。迄今为止,在负商誉是否存在、其性质和会计处理等问题上人们仍未达成共识。笔者拟就负商誉的若干问题,结合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2001年发布的《财务会计准则公告第141号——企业合并》(SFAS141)的相关规定,谈谈自己的看法。  相似文献   

6.
负商誉问题是会计界争议较大的问题。负商誉在逻辑上不可能存在,但它在企业合并中确实存在,造成选种现象的原因非常复杂,在会计处理上不能忽视负商誉的客观存在,而应合理地在帐面上加以反映和在报表上进行披露。目前.应采用按比例直接冲抵非流动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我国负商誉的基本处理方法,并结合我国具体情况设计一个例外原则作为可选择方法。  相似文献   

7.
商誉的会计处理一直是理论界争论的焦点,文章通过比较分析中美最新的会计准则对于外购商誉的初始计量、多次股权的购买、减值测试以及负商誉的会计处理的异同,发现目前我国CAS中有关外购商誉处理的不合理之处,并提出相关的改进意见。  相似文献   

8.
王飞扬 《新智慧》2000,(2):45-45
一家企业收购另一家企业时,其支付的价款低于被收购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的部分,习惯上被人们称之为“负商誉”。对于负商誉的账务处理,通常有三种处理方法:①将负商誉确认为一项负债,并在确定的期限内摊入各期收益;②在进行企业合并的账务处理时,作为权益的增加。即确认为资本公积;③按比  相似文献   

9.
一、负商誉悖论的提出要理解负商誉,首先就必须理解商誉。商誉一般认为是净资产的获取代价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从会计学角度而言,对商誉的理解主要有两种观点:①商誉是人们对企业具有好感的无形价值;②商誉是其未来收益超过不包括商誉在内的投资正常报酬的贴现值。在实务中,商誉就是兼并方支付的价款大于被并方的单项净资产公允价值之和的差额。根据著名的会计学家亨德里克森的观点,如果被并企业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之和大于被并企业原股东得到的价款,那么被并企业的原股东就会将净资产单项出售,而不会将企业整体出售。这样,在理论上就不可能存在负商誉。而且如果将商誉作为一项资产,它也不可能是负数,这在逻辑上是很难成立的,但在实际经济生活中负商誉又确实存在着,于是便产生了负商誉悖论。二、负商誉悖论的解读现在人们对负商誉性质的认识及其会计处理存在着较大的争议。本文将从会计准则的不完备性和交易费用的角度去解读这一悖论,以便为实务中对负商誉的确认与计量方法的选择提供一个理论基础。1.会计准则的不完备性与负商誉悖论的解读目前,会计学界普遍把负商誉定义为兼并时取得的净资产的公允价值超过购买成本的差额。在实务中的做法就是在企业合并时,按照会计准则的要...  相似文献   

10.
形成负商誉的原因很多,因而不能单纯从某个方面来理解负商誉。本文认为应当将负商誉视作一个混合性的账户,即将负商誉分为调整性的负商誉、暂时性的负商誉和长期性的负商誉三个方面,并相应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  相似文献   

11.
负商誉会计     
<正> 当一家企业以购买法合并另一企业时,往往会产生商誉或负商誉.关于商誉的确认和摊销,我国会计制度中已有规定,而关于负商誉的会计处理,制度中则未提及.本文试图对这一问题进行探讨.讨论负商誉的会计处理,在我国具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随着我国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和现代企业制度的日趋完善,企业合并在《公司法》中得到了认可和约束.许多经营困难的企业可能会被一些实力雄厚和有发展前途的企业合并.若某企业以低于另一企业净资产公允市价的价值收购另一企业,负商誉的会计处理就成为一个很关键的问题,其处理方法会对企业的资产计价和收益确认等产生很大影响,如不合理解决会影响财务信息的可靠性.  相似文献   

12.
不管对正商誉的价值评估还是对负商誉的价值评估,都可以用超额收益法,其中关键问题是对未来企业年超额收益数或年降低收益数的估计。但是由于该方法默认的前提是:企业年超额收益数或年降低收益数全部是由商誉造成的,所以笔者认为用该方法估计商誉的价值误差会很大。不管对自创商誉还是对外购商誉,都可以用割差法。  相似文献   

13.
现行会计准则对商誉的性质、外购商誉以及负商誉的会计处理方法存在不足,应予以改进:根据商誉的无形性和不可分割性,对外购和自购商誉都不予以确认;对购并时购买价格高于或低于被收购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分别作为递延资产和递延收益处理;而商誉的价值体现,则通过中介机构定期评估并对外披露来实现。并通过此种对商誉会计理论的“破”与“立”来弥补现行商誉会计理论的缺陷及在实际操作处理中的不足。  相似文献   

14.
本就会计界争议颇多的负商誉问题提出一些看法,章肯定了负商誉的存在,对负商誉的价值确认提出质疑,并且对目前存在的三种负商誉摊销方法进行了分析。  相似文献   

15.
本文提出了负商誉产生的三组必要条件,即价格条件、交易费用条件和目标企业自创负商誉条件;进而证明了负商誉是源于外部协同效应的财务收益,或是源于交易费用节约的财务收益,或是由财务收益和剩余负商誉两部分组成;在此基础上指出了负商誉的会计处理。  相似文献   

16.
对负商誉问题的几点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现代经济社会中,负商誉是客观存在,不可避免的。目前会计界学人多从定量角度说明负商誉的外在表现形式,本文则透过现象来说明负商誉的内在本质,即:尽管负商誉与商誉相比体现的差额为负值,但这只是一个以货币量表现的外在形式,它的本质仍然是企业未来的超额获利能力。文章建议,对于负商誉的帐务处理,我国具体会计准则应规定统一采用,直接确认负商誉,在一定期间内系统记入收入的作帐方法  相似文献   

17.
文章在指出 Hendriksen 在其名著《会计理论》一书中关于负商誉的一个有疑问的论点(称之为“负商誉悖论”),借助“科斯定理”在企业并购背景中对“负商誉悖论”进行解读,力图从 “交易费用”角度阐释负商誉的本质。并对其确认与计量的问题进行探讨——支持将目标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与主并企业收购价之间的差额直接作为负商誉,主张将负商誉作为其它全面收益的项目加以确认  相似文献   

18.
从理论上讲,负商誉是不可能出现的.如果被并购企业可以辨认的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之和大于收购企业的收购价格,那么,被并企业就会将净资产逐项出售,而不会再像存在正商誉那样将净资产一揽子出售.但负商誉在企业并购中确实存在,本文围绕负商誉的性质、确认问题进行了探讨,并指出负商誉的不合理性.  相似文献   

19.
本文首先对美国著名会计学家亨德里克森关于负商誉的论述提出质疑,然后从分析其论述的前提条件入手, 借助于 “科斯定理”来对负商誉的客观存在性、负商誉存在的条件进行论证  相似文献   

20.
目前国际上对负商誉的账务处理主要有三种方法:一是全部列作递延收益,并在规定期限内分摊计入各期损益。在这种方法下,将负商誉作为递延收益分期摊入各期损益,粉饰了企业的经营业绩,会使财务报表使用者产生盲目乐观情绪,不利于企业进行经济决策,而且增加了企业的所得税费用,为企业管理者调节利润创造了便利条件。二是按比例冲抵被并购企业非流动资产的公允价值,如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冲完后仍有余额,剩余部分按第一种方法进行处理。采用这种做法有助于避免高估资产和虚计负债,符合会计的客观性和谨慎性原则。但是这种做法也存在缺陷:只将负商誉理解为资产价值的高估,而否定了其他因素对负商誉的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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