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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荷兰邮政的特快专递业务 荷兰邮政特快传递业务开办于1973年。当时西方国家的商品经济已相当发达,商品流通与交换过程中,对实物与信息的一般传递速度已远远不能满足社会的需求。商品经济高速发展,国际间贸易日益频繁,对快速传递文件、物品的要求越来越高,荷兰邮政抓住这一机遇积极地开办了特快专递业务。从开办伊始,荷兰邮政特快业务就面临着私人公司的激烈竞争。为了自身业务的生存和发展,他们采取了积极的对策,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八个方面。 1.设有高度经营自主权的特快专递部门 全国共建立28个特快专递邮件的收寄、处理中心,职工800人。主要以揽收为主,各支局也可收寄特快邮件。为适应不同层次用户的需要,他们开办了三种传递速度不同的特快业务:第一种时限最快,由邮局工作人员上门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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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字经唱火特快戏骆祖春因受社会经济发展及各大商业银行金融结算微机联网的影响,1995年度连云港市邮政特快专递业务量锐减,竞争也达到了白热化程度。在这种大环境下,解放路邮电支局的特快业务却异军突起,红红火火,全年共收寄特快专递邮件55456件,比199...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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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群 《中国邮政》2004,(10):60-60
2004年7月19日,一用户到邮局反映,其在6月底寄的一封特快专递被退回后,邮局工作人员没有及时通知他,导致该邮件滞留在邮局,而该特快专递里面是一封催缴通知,由于该邮件没有能及时送达到收件人手里,导致欠款不能及时追回。经业务部门查询,该特快专递邮件在寄达后,由于“查无此人”被签收单位退回,而该邮件被退回后也没有相关催领通知的记录。现用户提出要求,由邮局出具证明,证实“该特快专递由于邮局的原因不能寄达收件人的手中,导致该笔欠款无法及时追回”。请问:邮局能否开具这样的证明呢?答:首先,根据《邮政法》的规定,对于信函型的特快专…  相似文献   

4.
盖销,是指邮局收寄各类邮件之后,对邮件上所贴邮票加盖日戳以示核销,并使部分戳印留在邮件上。这样做的目的是:(1)邮件上加盖了收寄局日戳,就证明了相关用户所使用的邮政业务的有效性(即已纳付邮费,委托关系成立)。如果邮票脱落,也同样可以辨明用户是否已付邮费。(2)如果发生给据邮件延误、丢失,日戳日期是证明的可靠依据,寄件人可凭邮政收据,直接向收寄局查询或索赔。(3)切实掌握和了解发寄时间及投递全程所需时间,万一发生邮局责任,致使邮件逾限,可以分清责任局,进行相应的处理。滚销,指邮件在处理过程中遇到收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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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快专递邮件的收寄及有关规定崔德福特快专递邮件业务是以最快发运方式,专门组织处理,专人专车上门收寄和投递的保时业务。我国自1980年7月起开办国际特快专递邮件业务,自1984年11月起开办国内特快专递邮件业务。现将有关收寄规定介绍如下。一、特快专递邮...  相似文献   

6.
特快专递邮件赔偿办法一、适用本赔偿办法的邮件种类国内特快专递业务:国内特快专递邮件、国内收件人集中付费特快邮件、国内代收货款特快邮件、国内超常规特快邮件(仅限批准通过邮政运输网发运部分)。国际特快专递业务:国际特快专递邮件、安邦快件、台湾快件、国际收...  相似文献   

7.
随着居住条件的改善,人们的居住地不再像以前那样稳定。在投递挂号信和汇款单等给据邮件时,经常送几遍都找不到收件人。这不仅耽误了收件人及时收到邮件,也加大了投递工作的难度。笔者认为,在收寄挂号信和汇款单等给据邮件时,需增加“收信(款)人电话号码”一栏,像特快专递和包裹收寄一样,要求寄件人在邮件上注明收件人电话号码。这样投递员在无法将给据邮件送达收件人时,就可以根据邮件上的电话号码拨打电话,请收件人在家等候或带证件到邮局投递班直接领取。此举不但能使收件人及时收到邮件,减少因投递引发的投诉,而且能为投递员妥投邮件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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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国内特快专递业务发展迅猛,已成为邮政业务中一个新的业务增长点。但因特快邮件破损、丢失后的赔偿额问题,用户与企业发生争吵甚至引发诉讼的现象也与日俱增,影响了邮政服务质量和企业信誉。究其原因:(1)用户交寄保价特快邮件要填写“申报保价金额签条”,手续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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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用户的利益不可取辉高日前收到江苏某市局发来的简函称:“凡我市寄往贵市(县或乡镇)的国内特快专递邮件请按快件投递,望予以支持配合”云云。笔者所在的邮局尚未开办特快专递业务,所以窃以为此举损害了用户的利益,实不可取。其一,我局既无专人接收、处理特快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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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宗邮件业务收寄制度改革设想一、大宗邮作业务处理的现状及存在问题1.现行大宗邮件业务收寄是“全承包”型的。用户单位预交一笔邮费后,每天只要把需要寄递的各类邮件送到邮局,就算完成交寄工作。而邮局营业人员将承担大批量邮件收寄的前期处理工作,包括邮件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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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富魁 《邮政研究》2000,16(3):11-11
近几年来,由于邮政以外的特快公司不断地与我们竞争,使我们EMS的市场占有份额不断下降,而且有愈演愈烈的趋势。作为邮政企业的EMS业务,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如何立于不败之地,本文就此作一探讨。一、时限达不到用户要求目前,各私人公司,京、津、塘互寄邮件,11∶00点以前寄的邮件下午17∶00点以前送达;18∶00点以前收寄的邮件,次日上午10∶00以前送达。京、津之间的邮件,12∶00点以前收寄,下午17∶00点以前送达;18∶00点以前收寄的邮件次日上午10∶00点前送达。京、塘之间的互寄邮件,13∶00点以前收寄的特急件下午送达;11∶00点以前收寄的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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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收寄和投递跟踪系统 对包裹和特快传递务业(EMS)的有关收寄和投递的跟踪系统,已通过一个联机网络实施管理。使用户的查询能实时得到回答,这一新服务开办手1988年10月。 挂号邮件系统 在分布于全国各地的一些邮局中,关于普通挂号邮件的发运、运输,寄达和回执的信息,已输入回执制单机、挂号誊写机和挂号跟踪终端中。该信息通过固定的邮政网络(PNGT)送入综合邮政信息中心主机中,这就能实时回答有关挂号邮件投递和其他方面的用户查询。这一服务于1991年10月向公众开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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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2005,(11):58-58
案件回放 2005年1月19日,用户程建国在北京市西外大街邮电局寄发特快专递邮件,用邮票支付邮费时遭到邮局拒绝,并与邮局发生纠纷。1月24日,程建国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他认为邮局拒收邮票的行为违反了《邮政法》第十六条“各类邮件资费的交付,以邮资凭证或者证明邮资已付的戳记表示”的规定,侵犯了消费者的选择权,要求在特快专递上使用邮票,并返还其现金23元,由邮局承担本案的诉讼费和律师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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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臣孚 《邮政研究》2001,17(4):42-42
有这样两则案例 ,案情基本相同 ,时间稍有先后 ,其间法律、法规并无变动 ,但法院判案结果却大不相同 :甲例 :1 997年 4月 1 7日北京《邮政周报》刊登了一篇题为《为什么只能补偿十八元》的报导文章 ,文中的案例大意是 :“某地商业服务有限公司寄了一件发往广东惠东电子器材公司的非保价银行信汇特快专递邮件 ,由于邮局失误将该特快寄往东北的鸡东去了 ,以致延误、汇票失效 ,损失利息 1 8万元 ,寄件人状告邮局要求赔偿 1 8万元 ,经法院调查审理 ,最后以《邮政法》第 33条和《国内特快专递邮件处理规则》等 1 35条的规定赔给寄件人 1 8元结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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叉车配件毁损邮局应负主要责任胡砚耕看了《邮电企业管理》1994年第11期刊登的案例后,我有如下认识和看法:一、邮局方面应承担主要责任1、邮局没有不保价物品类特快专递业务,所以“物品类特快专递邮件必须作为保价邮件交寄”系强制性条款(《国内特快专递邮件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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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出售信封规格应齐全唐登云最近,笔者在分拣邮件过程中,经常碰到用邮政快件信封和邮政特快专递信封寄递的平常函件。据了解,出现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邮政营业窗口出售的信封规格品种不齐全。用户交寄的物品多种多样,而且规格大小不一,请柬、照片、生日贺卡、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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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行改革开放以来,国际间交往日渐增多,国际邮件与日俱增。根据邮电部规定,县、市局均应收寄国际平挂函件和包裹,城乡支局均应收寄平挂函件,邮电所应收寄国际平常函件。目前有的局、所由于业务不熟不愿收寄国际邮件,以种种理由拒收,给用户交寄造成困难:也有的局、所不按规定收寄,造成退回或邮件延误,在国内外造成不好影响。有的同志认为收寄国际邮件比较难,实际上只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就能收寄好国际邮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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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特快专递邮件运输问题的尝试贵州省邮电管理局邮政处罗光明"快"是特快专递邮件的显著特征。特快专递邮件从收寄到投递,全过程都要突出一个"快"字,要尽量减少存局时间和最大限度地缩短在途时间。但是,对于邮件量小、交通不十分发达的边远地区来说,发展速递业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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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开拓特快专递市场的钥匙邹连忠山东省微山县邮电局1993年7月成立速递公司,正式开办特快专递业务。第一个月仅收寄15件。到年底也只收寄了700多件,半年下来收入不到1万元,不及半年来的宣传费用,特快专递成了“赔本买卖”。“特快专递有没有市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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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例 2006年底,一用户投诉到消费者协会称:近日收到邮政部门投递人员送来的特快专递邮件,内装交警部门开具的交通违章罚款通知书。用户在领取邮件时,邮政部门却要求用户支付10元邮费后,才同意将邮件交给用户。因为这封邮件不是用户交寄的,用户觉得不应该支付这笔费用,于是该用户向消费者协会提出投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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