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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三包”变“一包”按照“三包”条文,手机出现性能故障,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三包”凭证中修理者的修理记录,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手机。目前,消费者大都是按保修单提供的地址到指定的维修网点修理的,这些网点有的就是生产厂家的一个部门,或者与他们有直接的利益关系,不填写维修记录,就是为了规避换货规定中关于修理次数的限定。修理者不提供这样的凭证,消费者也就无法证明自己符合“三包”规定中的换货条件,工商机关也难于调解和查处,但这却给消费者带来了无穷的烦恼。“三包”规定在执行…  相似文献   

2.
据国家工商总局统计分析显示,当前主要有八类消费纠纷困扰消费者。一、不法分子利用手机发送中奖虚假短信息多一些不法分子打着公司的幌子,给手机消费者发送中奖信息,称该公司开展手机用户抽奖活动,该手机用户有幸获得价值几千元乃至几万元的奖品,通知其将个人所得税或邮寄费几百元至几千元汇到指定帐户,并到指定城市领取奖品。二、手机“三包”申诉多生产销售和维修方利用消费者对“三包”规定尚不熟悉,为手机“三包”设置障碍。如对消费者购买的手机不开具有效的发票,扣留随机的保修卡,不出具维修凭证,七天内出现质量问题收取折…  相似文献   

3.
手机“三包”规定,对消费者有以下几项保障:其一,售出之日起7天内,主机出现故障消费者可选择退货,并且销售者应按发票价格一次退清。手机“三包”出台之前,退货对于消费者可谓是天方夜谭,要么换,要么修,退货免谈。11月15日后,消费者无需怯于言退货。若哪个商家敢拒绝,你完全可据此力争,维护自己的权益。其二,“三包”期内(一年内),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手机,销售者也必须为消费者免费更换同型号、同价格的手机。此前的行规是15天内包换,1年内包修,过了15天后(除特殊情况外)无论修多少次也不会换货。这项规定使用…  相似文献   

4.
1年手机主机的“三包”有效期为1年,电池和充电器为6个月。“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因此消费者在拿到发票时,一定要核对开票日期。  相似文献   

5.
去年11月15日,手机“三包”规定正式实施,而投诉量绝不比手机少的家用电脑却没有被列入“三包”的范围。有关部门虽然也在努力加紧调研,然而时至今日,家用电脑“三包”规定还不见踪影。电脑亟待“三包”近年来电脑市场利润不断下降,一些不法电脑销售商开始利用消费者对电脑产品技术的不熟悉进行变相的质量欺诈,各种手段花样百出。最常见的手法就是利用消费者对产品的不熟悉进行造假,如把低频率的CPU打磨成高频率的CPU来卖,把返修的产品重新包装成新的产品摆在柜台上销售。还有一些销售商在装机的时候,神不知鬼不觉地把消费者好…  相似文献   

6.
针对近期手机投诉率居高不下和许多消费者不会利用手机“三包”规定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现状,有关权威人士近日告诫消费者:13种问题手机千万买不得!这13种问题手机具体指的是:包装盒内没有中文使用说明书的手机;包装盒内没有厂家“三包”凭证的、不能执行国家关于手机“三包”规定的手机;对国家规定的手机附件赠品不实行“三包”规定的手机;在保修条款中规定“最终解释权”、商品使用功能发生变化时“恕不另行通知”的手机;没有售后维护的手机;实物样品与使用说明书、宣传材料不一致的手机;与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标准不符的手机;拨“#06#…  相似文献   

7.
2001年11月15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工商总局、信息产业部联合颁布《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即手机“三包”规定)。一年多时间过去了,可以看到,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一定的保障,更多的手机厂商出台高于“三包”的售后服务要求,促进了手机消费环境的提升。然而,记者最近调查发现——  相似文献   

8.
2001年11月份,手机新三包规定正式实施,对于2亿多国内手机用户来说,这无疑是一个福音。但据权威部门统计数字显示,从今年3·15消费者权益日开始,手机质量投诉呈上升趋势。这一方面说明,手机新三包规定的实施让消费者拥有了维护自身权益的“武器”;另一方面也表明,手机新三包规定的实施还有许多坎坷。事实上,新三包规定实施以后,手机质量投诉的解决仍然更多的是依靠质监人员的直观判断和与厂商的协商、协调,因为与手机三包息息相关的手机质量检测仍然面临尴尬的境地。三包是把无形的标尺如今,手机已逐渐摆脱以往的“贵族”身份,步入普通老百…  相似文献   

9.
手机“三包”实施已有很长一段时间,然而手机投诉率不降反升,手机售后服务可能是最大祸源。笔者近日暗访这一市场,发现商家坑害消费者实在太狠。品牌店“一言堂”手机出了毛病谁负责,特别是“三包”期内的手机?按理说消费者可以要求免费维修或者更换手机。但是,这样的好事儿可没有,你只能无条件接受他们的“检测”结果。修理中心的第一黑招就是:不管什么原因,硬要说你的手机是人为损坏。就是会“较真儿”的人,也会陷入他们无穷无尽的推诿和扯皮中,直到你已经没有力量再往维修中心跑了为止。对各品牌通用的“免责故障类型”,手机维修业内人士…  相似文献   

10.
《福建质量管理》2013,(11):52-53
“汽车三包”的推出对于汽车消费者来说无疑是利好的,“汽车三包”条例明确规定了,车辆在三包期间有问题,消费者只需找经销商去解决,这样可以减少在解决问题时经销商和厂家将消费者推来推去出现“扯皮”现象;另外,消费者在修车、退换车时也有据可查,并有法律做保障。三包政策实施后,相信消费者因维修“扯皮”的事,或者因为汽车质量问题而投诉无门的情况会大大减少。  相似文献   

11.
手机已经成为人民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通讯工具,而那些外型漂亮、功能齐全、价格适中的手机更是让年轻人爱不释手。然而,伴随着手机产品的更新换代,手机销售量不断攀升,愈来愈多的烦恼也随之而来,手机的质量问题、手机“三包”问题逐渐成为当今消费者关注的焦点。  相似文献   

12.
作为一种快速普及的消费品,手机已经走进千家万户,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方便。据相关统计,目前我国手机的拥有量已超过4亿部,而且还在成几何级数增长。但是,手机在给我们带来便利的同时,手机质量投诉却面临着”高烧”不退的尴尬。据中消协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2005年受理手机投诉77945件,占总投诉量的11.7%,投诉量净增11.1%。投诉主要集中在手机质量问题、手机维修服务不满意、“三包”承诺不落实等方面。特别是售后服务问题多多,更是投诉的焦点。虽然手机“三包”规定已出台四年多,对规范市场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由于“三包”规定还有不够完善,其中某些条款与《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有些脱节,成为个别厂商逃避责任的借口。  相似文献   

13.
新近由国家发布的有关文件,对部分商品实施三包时间上有如下规定。(1)“7日”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2)“15日”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门)“三包有效期”规定。三包有效期自开发票之日起计算。在国家发布的第一批实施三包的18种商品中,如彩电、手表等的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消费者可凭修理记录和证明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按有关规定退货。三包有效期应扣除因修理占用和无零配件等修的时间,…  相似文献   

14.
质监动态     
上半年消费投诉显示质量问题堪忧中消协近日公布的上半年消费者投诉统计显示,全国消协组织受理的质量投诉,占总投诉量的63%,其中商品类质量投诉增幅最大的是照摄像类产品。中消协的分析认为,许多数码产品进入市场势头迅猛,更新换代速度极快,而国家没有相关的“三包”规定来进行约束,一些企业趁机钻空,声称没有配件,服务滞后,不愿意对零部件进行维修,或者把零部件价格定得很高,对产品只换不修,反倒要求消费者填补差价。上半年手机质量投诉占手机投诉量的82.5%。中消协分析手机投诉近几年持续增长的原因时指出,厂家为了抢占市场,盲目扩大生产规模,一些必要的技术试验过程被人为省略,造成手机本身质量不过关,存在各种缺陷。消费者已经发出了“功能越多越容易出现毛病”的不满声音。同时,厂家售后服务不规范,不能严格执行手机“三包”规定。中消协呼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尽快修改手机“三包”规定,明确容易产生歧义和令人误解的内容,删除或修改比如折旧费等不利于消费者的条款。同时对在执行“三包”规定中偷换概念、人为设置障碍、欺骗消费者的不法经销者和修理者予以重点打击。中消协分析对汽车质量的投诉时指出,汽车销售市场供需两旺,汽车生产厂家基本无库存,形成“只要...  相似文献   

15.
政策法规     
国家质检总局9月24日同时公布,并将于11月15日起施行的规章: 《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和《固定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 规定》、《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出入境快件检验检疫管理 办法》、《出入境检验检疫风险预警及快速反应管理规定》。手机“三包”十大原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信息产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制定的手机“三包”规定已出台,此部门规章具有以下十大原则: 1.手机“三包”规定是按《民法》、《合同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法…  相似文献   

16.
1、消费者购买手机时,大部分手机商不按"三包"规定给消费者准确完整地填写手机"三包"凭证,甚至根本不填写"三包"凭证。一些手机商不按"三包"规定给消费者开具正规发票,绝大部分手机商不在发票上注明"三包"规定要求注明的内容。"三包"凭证和正规发货票是消费者持有的重要维权凭证,手机商为了非法获利往往在电池、充电器、主板、入网证上做文章、打主意。例如,对手  相似文献   

17.
手机“三包”实施1年有余,手机生产企业做得怎样?消费者的烦恼减轻了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又有什么新打算?不妨落座圆桌,听听他们聊些什么。  相似文献   

18.
《大众标准化》2014,(11):67-67
近日,北京市消协和澳门消费行委员会联合向准备赴澳门旅游购物的消费者发出提示,澳门当地出售的手机、平板电脑、相机等电子通讯产品,不适用内地“三包”规定,因此选购电子通讯产品应谨慎。  相似文献   

19.
日前,消费者张某刚买了不到三个月的手机出了故障,送交手机销售商修理后被认定是消费者使用不当,致使“手机进水”所致,面对手机销售商出具的检修证明,张某无法证明手机故障是“正常使用”所致。觉得这个哑巴亏吃得不小。原本属于“三包”范围的免责条款竟保护不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类似张某尴尬遭遇的手机消费者正变得越来越多。有统计显示,40.8%的用户曾遭遇手机质量问题,表示在维修过程中没有得到满意服务的人数占42.6%。那么,手机质量和服务水平不高的原因在哪儿?记者日前就此问题对手机维修服务市场进行了调查,发现手机维修服务市场中…  相似文献   

20.
国家质检总局和信息产业部共同制定了《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和《家用视听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的有关规定。这些规定与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但是,作为消费者十分有必要进一步了解目前实施“三包”的商品目录还有哪些?据《实施三包的部分商品目录》,我国目录已实施三包规定的商品有19种。它们是:手机:主机三包有效期为1年。附件的三包有效期为:电池6个月,外接有线耳机3个月,充电器、移动终端卡、数据接口卡为1年。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扣除因修理占用、无零配件待修延误的时间;自行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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