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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薄晓波 《环境经济》2013,(10):52-55
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第46条将原《刑法》第338条"重大污染事故罪"修改为"污染环境罪",与罪名变化相伴的是更为重要的犯罪构成要件的变化。现《刑法》第338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相似文献   

2.
在司法活动中,对抢劫既遂和未遂的量刑是有很大区别的。在刑法理论上,犯罪既遂有结果说、目的说和构成要件说三种。对同时侵犯财产和人身的抢劫罪应以抢得财物为既递的标准,因为我国刑法规定抢劫罪是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非法占领公私财物,在抢劫中对他人人身的侵犯只是抢劫财物的手段。  相似文献   

3.
杨小兰 《经济导刊》2011,(12):68-69
在侵犯商业秘密的犯罪中,仅刑法第219条规定了侵犯商业秘密罪一个罪。由于该条第2款关于"应知"的规定,引起了对该罪主观罪过的争议。复合罪过: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缺陷复合罪过,有的又称混和罪过,  相似文献   

4.
新刑法关于干扰无线电通讯罪的规定 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进行了修订,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二百八十八条 违反国家规定,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或者擅自占用频率,经责令停止使用后拒不停止使用,干扰无线电通讯正常进行,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罪的处罚: 根据新刑法典第288条的规定,犯干扰无线…  相似文献   

5.
刑法典第128条规定了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根据刑法规定,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是指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或者单位,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出租出借枪支,依法配置枪支的人员或者单位,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出租、出借枪支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笔者认为,从刑法理论上来看,本罪无论在主观方面还是犯罪即遂形态方面都存在着严重问题。  相似文献   

6.
陈修辉 《发展研究》2006,(9):99-100
修订后的《审计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审计机关“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依法应当给予处理、处罚的,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者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意见。”《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对财政违法行为作出处理、处罚和处分决定的程序,依照本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相似文献   

7.
法定量刑情节,既包括刑法总则规定的对各种犯罪共同适用的情节,也包括刑法分则对特定犯罪适用的情节。从重或从轻处罚的标准,应该坚持"基准点"说。在减轻处罚的情况下,仍然要判处刑罚,只是区分不同的情况,在法定刑以下,或者在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多功能情节在中国刑法中属于从宽情节。多情节同向从重处罚,必须要限定在法定刑的量刑幅度内判处,可以是法定最高刑,但不可以突破,升格成加重处罚。在存在多个逆向情节的情况下,采取相互抵消的做法是不恰当的。  相似文献   

8.
2020年12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该修正案一方面将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机构"弄虚作假"首次纳入刑法定罪量刑,另一方面对刑法原有的"污染环境罪"的适用情形提高了处罚档次,同时还补充了在自然保护区非法建设、非法引入外来物种两类新的犯罪。这些重要修改值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高度关注。  相似文献   

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副省级城市环境保护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解放军环境保护局: 《水污染防治法》第九十条明确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行为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对环境管理中违反治安管理规定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行为做出了具体规定。为认真贯彻执行《水污染防治法》,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充分运用行政拘留的强制手段处罚恶意排污行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2008年5月印发了《对违法排污行为适用行政拘留处罚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将《意见》转发给你们,并将具体运用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0.
最近,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六)》对危害金融机构资金安全的犯罪进行了修改和补充,其中对骗取贷款造成损失的行为新增了一个条款并规定为犯罪,笔者拟从分析其犯罪构成的基础上探讨与贷款诈骗罪的异同,并就侦办工作谈些思考和建议。一、骗取贷款罪的概念和构成要件《刑法修正案(六)》第十条规定,在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后增加一条,作为一百七十五条之一:“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  相似文献   

11.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宏观经济政策和存款利率的浮动变化,通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方式非法集资的现象时有发生,严重扰乱了国家的金融秩序,也影响了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刑法第176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般理论认为本条规定了吸收公众存款罪,但也有认为本条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罪的选择性罪名.但目前基本上已认同为单一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相似文献   

12.
张成立 《经济师》2002,(9):71-72
刑法保护是WTO及其成员保护商业秘密的重要手段 ,我国在《刑法》中确立了“侵犯商业秘密罪”。该罪的客体应当是复杂客体 ,主观方面既可以是故意 ,也可以是过失。我国在商业秘密刑法保护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也存在亟待解决的问题 :公民的法律保护意识淡薄 ;《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尚需完善 ;忽视刑法保护的现象依然存在。  相似文献   

13.
正"两高"司法解释,对利用暗管、渗井、渗坑非法排污的行为做出了刑事处罚的规定,而新环保法则规定了行政拘留的处罚。许多人认为,在"两高"司法解释中,利用暗管、渗井、渗坑非法排污是行为罚,即只要有这种行为就应入刑;而在新环保法中又规定了行政拘留的处罚,这是一种法律的倒退。对此,环境保护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别涛说,这是一种误解。两条法律规定的是两种不同行为情况下的处罚措施,条文之间的规定并无冲突。这次新增加的规定,有特定的几种行为引入了治安拘留,这是立法机关针对环境管理违法比较突出的情况提出的新的制裁手段,范围是特定的,在法律上有严格的区别。根据《刑法》和"两高"司法解释,有一个入案的标准,也就是门槛。"两高"司法解释的规定是,物质是特定的,可能是放射性物质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  相似文献   

14.
中国刑法对犯罪既遂的概念及判断标准未作出明文规定,刑法第23条关于犯罪未遂的规定,就成为理论界解释犯罪既遂在逻辑上的法律依据。由于对"未得逞"存在不同理解,因此围绕犯罪既遂的概念及其判断标准就产生了诸多主张。通过对现有犯罪既遂标准的分析论证,得出应当以体现对刑法所保护的法益造成实际侵害的犯罪结果作为犯罪既遂标准的结论。  相似文献   

15.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资料等严重犯罪活动,不但极大地侵害了国家、公众的利益,而且对社会经济秩序构成严重威胁。对于这些严重的会计违法犯罪活动,单靠行政处罚手段是难以有效遏止的,客观上需要将其作为单独的犯罪来规定相应的刑事处罚,以便从源头和基础上维护国家利益、公众利益和社会经济秩序。我国在借鉴世界发达国家和地区惩治会计犯罪规定的基础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一)》(以下简称《刑法修正案(一)》)第1条中将“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行为增订…  相似文献   

16.
关于犯罪中止和犯罪未遂,一直是刑法理论中容易混淆的两个概念,在司法实践中,二者也往往难以区分,争议不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二十四条,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而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所以认定犯罪是中止形态还是未遂形态,对被告人的最终量刑影响巨大.本文试对二者进行浅析.  相似文献   

17.
现行《刑法》第219条增设了侵犯商业秘密罪,本罪存在着“重大损失”的认定标准不明确、行为方式的规定不清晰、刑罚的设置不完善以及刑事诉讼程序不健全等几个问题。对此,本文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并提出了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18.
刘长春  谢雯 《经济论坛》2006,(12):133-134
我国于2005年10月27日出台的新《公司法》引入了股东代表诉讼制度,其第152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  相似文献   

19.
《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统称"两个证据规定",施行以来,对职务犯罪案件的侦办既是机遇也提出挑战,尤其在司法实践中执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定的过程中,出现了若干新问题。因此,在对非法证据排除规定程序和实体进行评述的基础上,通过对案件办理中新问题的分析,提出了应对措施和立法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20.
陈明 《经济师》2007,(4):263-264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随意殴打、追逐、拦截、辱骂他人,强拿硬要、任意损毁、占有公私财物,破坏公共秩序,情节恶劣或者情节严重、后果严重的行为。该罪是从修订前的刑法第一百六十条流氓中分解出来的。对于该罪的处罚,法定最高刑是5年以下,那么对于在寻衅滋事中致人重伤、死亡的是否也按此定罪处罚,刑法条款及司法解释中均未做出具体规定,在实践中遇到这样的案件如何正确把握?文章就此问题展开分析论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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