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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盟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催生了法律服务市场对涉东盟法律人才的强烈需求,并对广西高校传统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提出了挑战。广西高校采取国内多学科融合模式培养涉东盟复合型法律人才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途径之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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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中国-东盟贸易便利化合作对中国地区产业增长的双重差分非线性模型,研究发现,中国-东盟贸易便利化合作显著促进中国地区产业增长,尤其促进对东盟贸易依存度较高产业的增长,体现了贸易便利化合作和产业优化配置的作用。中国与东盟贸易合作的政策调整需结合各国与中国各地区自身的贸易便利化特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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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盟经贸关系2006年中国-东盟经贸关系继续成为“亮点”许宁宁副会长指出,中国-东盟经贸关系是中国-东盟关系的发动机,2006年是中国-东盟建立对话关系15周年,也是中国-东盟“友好合作年”。中国-东盟建立对话关系15周年纪念峰会、第三届中国-东盟博览会的成功召开,表明中国-东盟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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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东盟复合型法律人才的培养,是中国-东盟自贸区经济贸易迅速、健康、持续发展的需要。是自贸区制度建设的应然要求。该培养目标对我国法学教育尤其是广西高校法学教育的影响是全面的。广西高校法学教育应在法学教育培养目标、法学课程设置、法学教学师资水平以及法学教学方法等方面作出应对,以契合面向东盟复合型法律人才培养的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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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是双方为应对新的形势做出的战略选择,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构建并非一帆风顺。结合中国、东盟的实际情况,中国在推动自由贸易区建立进程中的应对之策为:消除东盟的顾虑,坚定合作信心;优化产业结构增强我国经济的互补性与竞争力;积极稳妥实现目标;确定合作重点,协调利益关系;努力拓展与东盟多领域的经济技术合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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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西南政法大学中国—东盟法律研究中心自2010年成立以来,立足于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国际合作和社会服务,主要开展对中国与东盟法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规则的系统性、基础性和前瞻性研究,为中国与东盟法治合作交流提供学术交流平台,为政府、商业团体和其他机构提供咨询建议,为本地区繁荣发展提供法律和智力支持。中国—东盟法律研究中心秘书长、西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院长张晓君接受本刊记者专访,畅谈在共建“一带一路”法治国际交流方面搭平台、促合作中,如何发挥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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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服务贸易协议》的签署开启了中国与东盟服务贸易自由化的进程。本文评估了中国-东盟服务贸易自由化的程度,并与韩国-东盟、澳新-东盟服务贸易自由化程度进行比较,说明中国-东盟服务贸易自由化的特征。通过RCA指标测量了中国与东盟各国服务贸易总体竞争力和部门竞争力,以说明中国与东盟服务贸易自由化程度及其相关性,从而揭示中国-东盟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前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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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围绕GAST的宗旨--逐步推进服务贸易的自由化,结合CAFTA《服务贸易协议》中的东盟各国对旅游服务贸易的具体承诺,反映了中国与东盟国家间的壁垒问题,不断削减中国东盟旅游服务贸易的壁垒,需要依GAST兑现承诺以及修改法律,并借鉴先进国家的经验,建立国际旅游服务贸易专门法,并在中国和东盟国家之间建立专门的旅游服务贸易协定,从而使中国-东盟旅游服务贸易达到进一步自由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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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促进中国-东盟各领域务实合作的机构,中国-东盟中心已成为促进双方友好交流的独特纽带和推动务实合作的重要平台。2019年12月8日,中国-东盟中心第九届联合理事会会议在西安举行。会议由东盟轮值主席国泰国外交部东盟司司长素力亚和中国外交部亚洲司副司长毛宁共同主持。中国-东盟中心秘书长陈德海及相关部门官员、东盟各成员国及东盟秘书处代表出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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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1月《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签署,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正式启动。这将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自由贸易区,也是由发展中国家组成的最大的自由贸易区。中国与东盟间的经贸合作,由侧重一般贸易向全面合作快速发展。在政府的有力推动下,经济与科技等领域的合作,包括旅游合作、资源开发合作、农业合作、能源合作、信息产业合作、人才培训合作等一系列的合作已经启动,而且正呈突破性发展趋势。中国与东盟十国的板块市场正走向一个相互融合的大市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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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1日下午,中国-东盟博览会组委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组委会在南宁举行新闻发布会,向中外媒体介绍第四届博览会和峰会的基本情况和主要成果。中国-东盟博览会组委会副主任兼秘书长、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组委会副主任兼秘书长、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李金早宣布,第四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圆满落下帷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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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盟"一轴两翼"区域经济合作新格局将对区域内合作各方的经济社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但"一轴两翼"区域经济合作存在法律关系复杂、次区域贸易规则不清晰、市场竞争障碍、地方政府行为不规范等问题.文章依据WTO规则及《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规定的原则,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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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盟是中国在境外第二大人民币跨境收付地,在东盟率先实现人民币国际化具备较好的基础条件,但也存在与东盟国家金融合作层次不高、人民币收益性和流动性较弱、东盟国家对美元有较强的路径依赖、人民币与日元国际化竞争激烈等问题。RCEP的实施给在东盟实现人民币国际化带来扩大人民币使用范围、发挥人民币货币锚作用等重要机遇。在RCEP框架下,要充分运用RCEP规则,以提升人民币计价和结算功能、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新空间、搭建人民币跨境支付新渠道为根本,通过建设中国-东盟数字货币合作区、中国-东盟人民币结算示范区、提升人民币在东盟国家货币锚作用、优化人民币国际化的金融市场环境等新路径,来提高人民币在东盟的国际化水平。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