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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破产和解以及破产重整构成了现代破产法律制度的三大基石,这三部分内容在指导破产工作中是共生共存、缺一不可的。现代意义上的破产,是一个包含三层含义的综合概念,1986年我国制定颁布了第一步破产法,这部法律直接奠定了我国由清算、和解与重整等三大法律制度形成的三位一体的破产结构形式。本文通过对这三种制度的深入分析,比较这三种制度在指导破产工作中的异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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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个人破产制度无疑是各国破产立法的重要内容。本文从个人破产立法的历史演变过程,论症了当前在我国采用一般人破产主义建立个人破产制度的理由。在比较、借鉴他国立法经验的基础上,对建立我国个人破产制度作出建议,并进一步提出推行个人破产制度尚需完善配套制度的建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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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个人破产立法一度被推上风口浪尖,然基于诸多种种考虑却又使个人破产制度夭折。本文试图对个人破产制度实施的利及其在我国实施可行性的探讨,评价我国建立个人破产制度的绊脚石及对策,从而得出个人破产制度在我国的可行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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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中心主义是保全债务人财产的关键,而指定合适的破产管理人是管理人制度发挥作用的前提。我国法院主导型的、合并规定的管理人指定制度存在较大缺陷。对破产管理人指定制度的完善需跳出现有制度的瓶颈,并将其放在整个破产制度中进行考量。从破产法的价值目标出发,在还原破产案件中各方角色定位的基础上,寻求我国破产管理人指定制度逐步的、分阶段的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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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发展至今,建立个人破产法律制度既有必要性又具可能性。没有个人破产制度的破产法律制度是不完整的,个人破产制度的建立有利于形成和谐社会下的债权人与债务人关系。根据目前经济基础和法律理论与实践的积累,我国具备了建立个人破产法律制度的条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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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自1986年有了《企业破产法》以来,经过不断发展,初步形成了我国的破产法律机制。但也应看到我国在破产立法和执法方面存在一些内在的缺陷。因此有必要制订和出台新破产法,以适应加入WTO后建立市场经济新规则的需要,确保优胜劣汰的市场经济竞争机制的形成。为此要扩大破产制度的主体适用范围;建立规范的破产程序;通过打击破产犯罪,防范利用法人破产制度进行欺诈;废除企业注销制度,建立强制性的清算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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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破产立法在我国已是大势所趋.我国应以保障债权人利益、培育信用经济为个人破产的基本理念.同时,将公平、高效、债权人自治、与国际接轨等作为我国个人破产制度基本原则,以指导有限制的免责制度、破产和解制度、破产前置协商制度和破产程序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和程序的设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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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少敦 《福建论坛(经济社会版)》2003,(11):75-77
“政策性”破产又称计划性破产,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破产制度。它产生于1994年,至今已近十个年头。然而,系统研究这一制度的文章不多,但不等于没有必要。“政策性”破产的法律特征,以及制度上的不足等等,都有必要加以研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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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通过借鉴其他地区及国家法律体系中个人破产相关条文,提出构建我国个人破产制度的若干构想。个人破产制度的建立能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稳定运行.同时也有利于国际间长期有序的交往。本文还指出个人破产制度应建立在保证破产个人的基本生活权益基础之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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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深入发展,召唤着我国破产法适当扩展其适用对象的范围,将自然人纳入破产法的适用情形符合经济发展需求和法律规制需要。毋庸置疑,个人应当成为市场经济的主体,现代商业发展给予我国个人破产制度构建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美国在商业经济和破产制度方面颇有建树,从比较法视角分析美国个人破产制度的法律规定和运作机理,借鉴域外个人破产法的先进经验,寻求我国个人破产法律制度构建的可能进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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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学界对破产重整制度的效率价值已达成共识,但对我国破产重整制度存在的不足缺乏深层次的法理层面的反思。该制度所存在的缺陷将直接影响破产重整实施的效果,司法权的行使所存在的问题更将有损司法的公正价值。因此必须对司法权作出立法限制,以减少重整程序启动上的不公正,并规范重整批准程序,加强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从而矫正破产重整制度的缺陷对司法公正价值的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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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管理人是指在破产程序过程中,由人民法院指定,负责债务人必要的业务经营、事务管理,对破产财产进行管理、处置、分配等各项破产事务的专门机构。破产管理人是破产程序中最重要的一个组织,破产程序能否在公正、公平和高效的基础上顺利进行和终结,与破产管理人的活动密切相关。本文首先对破产管理人制度进行概括描述,然后对我国破产管理人制度进行简要评价,最后对完善我国破产管理人制度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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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管理人是指在破产程序过程中,由人民法院指定,负责债务入必要的业务经营、事务管理,对破产财产进行管理、处置、分配等各项破产事务的专门机构。破产管理人是破产程序中最重要的一个组织,破产程序能否在公正、公平和高效的基础上顺利进行和终结,与破产管理人的活动密切相关。本文首先对破产管理人制度进行概括描述,然后对我国破产管理人制度进行简要评价,最后对完善我国破产管理人制度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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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加入WTO,个人破产法律制度的建立显得日益迫切,这不仅是克服和弥补民事诉讼制度不足的需要,同时也是为维护债权人和债务人合法权益的需要。因此有必要从破产申请的条件、破产管辖、破产财产的范围与自由财产制度等几个方面构建我国个人破产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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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破产制度是金融市场退出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机构破产制度的设计关涉多面向的利益,但我国现有立法在金融破产方面存在严重制度性缺陷。实践中为数不多的金融破产实例也主要是在司法解释的支撑中艰难前行。在资本流动性非常强的现代市场经济中,与其他公司一样,商业银行也始终存在着倒闭的风险。以完善的市场退出机制来推动银行合理配置资源,控制经营风险,实行竞争中的优胜劣汰,是市场经济的必然。也是竞争机制的一种法律表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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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国个人破产立法的几点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WTO背景下个人破产制度应该成为破产法的一个重要内容。文章从建立我国个人破产制度的必要性、个人破产财产的立法模式选择、个人破产财产范围界定、个人破产程序的模式选择、个人破产原因与举证责任分析等几个方面就个人破产立法问题作了阐述。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