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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规范企业或有事项会计核算及相关信息的披露,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或有事项》财会字[2000]6号文件,并于2000年7月起执行。根据该文件精神,笔者就或有事项及其会计处理,谈几点见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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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改革的进一步深化,经济生活出现起来越多的不确定事项,为了规范或有事项的会计处理,财政部于2000年5月17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一或有事项》。本结合《国际会计准则第37号:准备,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对或有事项的确认,计量,披露进行了深入剖析,以帮助读对《企业会计准则一或有事项》有进一步的了解。《企业会计准则-或有事项》(以下简称或有事项准则)是财政部于2000年5月17日颁布的一项重要准则,该准则将于2000年7月1日起在我国所有企业实施,或有事项准则的颁布,填补了我国会计准则中一项空白,对或有事项的会计核算业务具有示范作用,这也标志着我国会计准则体系进一步完善,本就或有事项的确认,计量及其会计披露献进行一些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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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近年来由于市场竞争的加剧和风险的增加,企业所面临的不确定性事项越来越多。这样,在财务会计中如何处理不确定性事项(特别是或有事项),日益成为会计界关注的问题之一。或有事项是指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一种状况,其结果须通过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予以证实。常见的或有事项有,商业票据背书转让或贴现、未决诉讼、未决仲裁、产品质量保证(含产品安全保证)、债务担保等。或有事项一般金额较大,对信息提供企业持续经营和发展有重大影响。如1983年美国Pennzoil公司诉Texaco公司案,历时5年,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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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强  徐华 《四川会计》2000,(11):20-21
财政部于 2000年 5月 17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或有事项》, 7月 1日起在我国所有企业执行,准则的颁布,填补了我国会计准则中缺乏有关或有事项的空白,对或有事项的会计核算业务具有规范作用。本文就或有事项的确认、计量及其会计披露方面进行一些探讨。 一、或有事项概述   在市场经济中,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会受到众多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从而产生了或有事项。准则对“或有事项”定义为:“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一种状况,其结果须通过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予以证实。”国际会计准则 (IAS10)定义为:“或有事项是指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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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计法》的实施为或有事项在财务报告中予以披露提供了法律依据,或有事项的披露对投资人、债权人等报告使用者了解分析该单位本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以及分析预测下期经营成果和发展趋势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或有事项的概念及其特征 所谓或有事项,是指一种即存的状态、情势或一些情况,致使单位可能获得某些经济效益(或有债权)或者可能丧失某些经济效益(或有债务)的情况处于不确定状态,这种情况最后的确定有赖于一种或者多种未来事项的发生或者不发生。 根据上述定义可以概括出或有事项具有以下三个特征: 1、必须具有存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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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计法》第十九条规定:“单位提供的担保、未决诉讼等或有事项,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在财务会计报告中予以说明。”为配合新《会计法》的实施,规范企业对或有事项的会计核算和相关信息披露财政部于去年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或有事项》(下文简称“或有事项准则”),规定所有企业从2000年7月1日起执行。这样,审计人员在对企业进行财务审计时,也就需要对企业与或有事项有关的会计核算和相关信息披露的合规性、正确性、充分性进行审计。一、或有事项审计的意义与目标 或有事项是企业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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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健 《企业经济》2005,(1):134-135
《企业会计制度》以及会计准则对或有事项会计处理作了规定,由于或有事项会计处理涉及许多复杂的问题,需要了解和处理各种关系,主要包括:负债与或有负债的关系;或有负债、对或有事项确认的负债和预计负债的关系;资产、或有资产和预期可获得的补偿的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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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上市公司对或有事项会计处理的现状《企业会计准则——或有事项》的颁布与实施,标志着我国会计准则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对于规范我国企业或有事项的会计处理和相关信息披露,提高会计信息披露质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但是,目前我国上市公司对或有事项的会计处理尚存在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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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企业或有事项审计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企业的或有事项是指企业由于过去的交易行为或事项所形成的一种状况,其结果须通过未来的不确定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予以证实。或有事项的特点主要有:其一,或有事项是由企业过去的交易或事项造成的,是一种现存的无法逆转时间重新再来的状况,只能面对现实;其二,或有事项的结果具有不确定性,既可能为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也可能为企业获取意外的经济收益;其三,或有事项的处理过程通常比较复杂,时间比较漫长,其不确定因素通常不是企业主观上控制得了的,对或有事项的处理往往难以有所作为;其四,由于或有事项的最终结果具有不确定性,因而由或有事项导致的或有负债、或有资产的金融也就具有不确定性,难以准确计量,即使计量核算,其实际结果很可能与原计量差异很大;其五,或有事项及其所形成的或有负债、或有资产属于企业的一种潜在负债、潜在资产,在未确认前是不计入当期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如果企业不在会计报表的附中如实披露,投资是无从知晓的,很可能因此导致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发展前景作出错误的判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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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迎 《商贸与会计》2001,(10):36-38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或有事项这个特殊的不确定事项,已越来越普遍地出现在企业的日常经济活动中,并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较大的影响。这就涉及到一个如何进行恰当反映的问题,既要反映事项的“或有性”,又要使财务报告使用对此能有一个正确的理解。《会计法》第19条作出了一个原则性的规定:“单位提供的担保、未决诉讼等或有事项,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在财务会计报告中予以说明”。也就是说,或有事项作为重要的经济事项,企业应依法在其财务会计报告中予以说明。从会计处理和披露的角度理解,就是要求企业将或有事项在会计报表内予以确认或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披露。结合此次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或有事项》,本就或有事项的确认、计量及会计披露方面进行了一些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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