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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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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文章采用2001~2016年的木质林产品贸易数据,以"一带一盟"建设为研究背景,分析了中俄木质林产品双边贸易的现状、影响因素及贸易潜力。近年来中俄木质林产品贸易发展速度较快,双边贸易总额呈波动上涨趋势,通过分析中俄木质林产品产业内贸易情况,得出中俄木质林产品互补性较强。基于引力模型的实证研究表明,国家经济规模、人口、森林资源禀赋差异、资源禀赋差异等是影响中俄木质林产品双边贸易的重要因素。中俄木质林产品双边贸易潜力系数随着时间的变化逐年降低,证明双边贸易潜力提升明显。文章建议我国应充分利用"一带一盟"建设的推动作用,扩大与俄罗斯木质林产品贸易的规模和互补性,继续挖掘双边贸易潜力,实现互利共赢。  相似文献   

2.
以2006—2015年联合国贸易数据库整理的数据为基础,结合中国与东盟十国的木质林产品贸易状况,利用扩展后的引力模型,分析木质林产品贸易的影响因素,测算其贸易潜力。结果表明:中国与东盟木质林产品贸易的进出口总额大体上呈现逐年递增的态势;国内生产总值、人口、森林资源禀赋差异、亚太经济合作组织等因素对中国与东盟木质林产品贸易具有正相关作用,而距离、全球金融危机等因素具有负相关作用;中国和东盟各个国家的木质林产品贸易属于"贸易开拓型",双边木质林产品还有可开发的贸易潜力空间;双边可以发挥有利因素,促进双边木质林产品贸易向更远发展。  相似文献   

3.
文章把中国木质家具出口贸易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与非"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行划分,通过贸易竞争优势指数比较两者之间关系,认为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的木质家具出口贸易正处于互补性逐步增强的阶段。文章进一步测算了我国木质家具产业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与非"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贸易潜力,结果显示:中国对"一带一路"地区更具出口木质家具的贸易潜力。建议中国政府出台有关政策,鼓励中国木质家具出口"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与地区,指导或者积极推动我国木质家具出口制造商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与地区进行战略市场转移。  相似文献   

4.
运用贸易互补性指数、出口稳定性指数分别对2006~2015年中俄木质林产品贸易的互补性及稳定性进行了研究。结果表明,中俄木质林产品比较优势存在巨大差异,中俄两国在进行木质林产品贸易中遵循了比较优势原理,形成了双向的产业间互补。中俄木质林产品贸易除少数年份有轻微波动外,长期处于稳定状态,这主要得益于两国进出口产品种类的多样化、结构的合理化和较强的贸易互补性。中俄两国应以"一带一路"倡议为契机,加强林业经贸合作,实现中俄木质林产品贸易的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5.
《中国林业经济》2021,(3):76-78
东盟是我国"一带一路"倡议发展的优先方向和合作的重要伙伴,与我国林产品贸易互补性强,合作潜力大,在林产品双边贸易中占重要位置。在对中国与东盟林产品贸易历史回顾及现状分析的基础上客观总结了当前双方林产品贸易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我国与东盟林产品贸易进一步发展的策略。  相似文献   

6.
采用2006~2015年的木质林产品贸易数据,分析了中国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木质林产品贸易现状,并利用贸易引力模型研究了中国对沿线国家木质林产品贸易的影响因素及潜力。研究表明:两国的经济规模、人均森林资源禀赋差异、同为APEC成员国对双边贸易额有正向影响。两国之间的人口规模、空间距离对双边贸易有负面影响。名义汇率和共同边界没有显著性影响。中国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大部分国家木质林产品贸易潜力较大。基于实证分析所得出的结论,为我国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木质林产品贸易的良性发展提出启示,在继续稳定重点市场的同时,加强对中亚及欧洲木质林产品市场的开拓。  相似文献   

7.
基于UNcomtrade数据库整理的数据,分析中国与东盟木质林产品贸易状况,并利用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与贸易互补性指数分析中国与东盟木质林产品贸易的竞争性与互补性。结果表明,中国与东盟木质林产品进出口贸易总体呈增长趋势,贸易竞争性与互补性并存,木质家具、单板、人造板、木制品等劳动密集型木质林产品的竞争性大于互补性,原木、其他原材、锯材等资源密集型木质林产品互补性大于竞争性,软木及回收纸等木质林产品竞争性与互补性均不强。  相似文献   

8.
"一带一路"战略的提出,为中国深化与中东欧国家经贸合作提供了新的契机,文章在现有研究的基础上,对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的农产品贸易进行重新审视。研究表明:近年来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农业贸易发展迅猛,且贸易产品之间表现为较强的互补性;GDP水平的提升以及人口增长是贸易发展的主要驱动因素;双方贸易效率水平较低,未来贸易发展仍有很大潜力,贸易互补性、海运基础设施、"一带一路"对双方贸易效率有显著的正向影响;而关税水平、欧盟一体化进程对双方贸易效率有显著的负向影响。为进一步提高贸易效率,增加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的农业贸易利益,应采取调整贸易结构、提升中国农产品竞争力、优化贸易环境等措施。  相似文献   

9.
中国与“一带一路”国家农产品贸易竞争性和互补性分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为我国农产品贸易的发展提供了有利契机。本文详细介绍了中国与"一带一路"国家农产品贸易总体概况及发展趋势,并通过计算RCA指数和TCI指数分析中国与"一带一路"国家农产品贸易的竞争性和互补性。结果表明:中国与"一带一路"国家间的农产品贸易竞争性与互补性并存,但互补性更为明显。中国与"一带一路"国家应在利用既有的双多边机制的基础上,加强农产品贸易合作,不断丰富充实农业合作内涵,从而实现互利共赢,共同发展。  相似文献   

10.
本文根据2012-2016年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藻类产品贸易数据,分析中国藻类产品贸易现状、市场结构、贸易竞争性和贸易互补性。结果显示,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藻类产品贸易总额呈现较大波动,出口额下降,进口额上升,处于贸易逆差地位。中国藻类产品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比较优势下降,贸易互补性有提升空间。因此,中国应发挥科技支撑作用,提高藻类产品竞争力;巩固现有贸易伙伴,开辟新贸易市场;发挥龙头企业引领作用,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藻类产业技术合作与贸易互补。  相似文献   

11.
文章分析了中国与东盟各国木质林产品贸易的绿色生产率效应,探讨了中国与东盟各国进行木质林产品贸易对东盟各国绿色经济增长产生的影响。研究结果对中国与东盟各国的木质林产品贸易策略调整,以及消除沿线国家对于绿色经济增长的担忧和质疑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为此,文章基于2003-2019年中国与东盟木质林产品贸易数据,采用计量模型,在测度东盟各国绿色经济增长水平基础上,实证检验了双方木质林产品贸易对东盟地区绿色经济增长的影响关系。研究表明:(1)中国与东盟木质林产品贸易显著正向提升了东盟各国绿色生产率,影响系数达到了0.134,各国平均技术进步指数达到了1.369,说明技术进步是推动绿色生产率提升的主要动力;(2)"一带一路"相关贸易政策对东盟各国绿色生产率产生显著促进作用,影响系数为0.143,显示与我国进行木质林产品贸易并未削弱东盟地区发展的绿色红利;(3)木质林产品贸易对技术进步指数产生显著正向影响,影响系数为0.161,表明东盟各国林业企业技术与设备得到有效的进步与升级。但受制于人力资本差异与水平限制,当地的林业企业在管理水平、资源配置与规模生产等方面提升效果不佳。基于此,提出四点政策启示:一是进一步优化现有贸易体制,营造良好贸易环境,加快推进贸易政策自由化与便利化;二是通过税收优惠、财政补贴、出口退税等措施积极引导中国林业企业"走出去";三是加大林业教育投入与支出,不断强化和提高人力资本水平,增加林业行业高端人才储备;四是林业企业应加大科技投入,调整产品结构,提高产品附加值,获得产品差异优势。  相似文献   

12.
在产品、市场和贸易主体的维度上,对我国木质林产品的贸易结构进行具体分析。在此基础之上,发现在我国木质林产品贸易结构优化升级过程中,面临贸易壁垒增多、产品竞争优势不足和贸易国别风险高等多种问题。据此,提出了要加快推进我国木质林产品贸易向技术资本密集型转变,规范市场竞争、建立品牌优势;通过"一带一路"加强和巩固与各国之间的合作关系,分散贸易风险,开创新的发展格局。  相似文献   

13.
基于2001—2018年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成员国的木质林产品进出口贸易数据,采用社会网络方法分析RCEP成员国之间的木质林产品贸易网络格局。研究表明:RCEP成员国之间的木质林产品贸易联系比较紧密且贸易关系日益复杂;RCEP成员国之间的木质林产品贸易网络正向着最优的网络形态发展且木质林产品贸易往来趋于平衡;RCEP成员国之间签署、生效和升级自由贸易协定会加强RCEP成员国之间的木质林产品贸易关系;截至2018年,中国的木质林产品贸易地位已取代日本在RCEP木质林产品贸易网络中的核心位置,成为唯一的核心国家。因此,中国一方面要重视RCEP成员国的木质林产品市场,以此为契机促进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推进全球贸易自由化;另一方面,中国木质林产品要依托质量、品牌、技术、管理创新等提高产品附加值,通过高质量发展来提高价值链分工地位,通过实施双循环战略实现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提升国际竞争力,进而获取较高的贸易利得,确保中国木质林产品贸易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14.
随着"一带一路"倡议和中巴经济走廊持续发展,中国越来越重视加强与巴基斯坦的经贸合作。根据贸易引力模型,建立与南亚、西亚、中亚等其他"一带一路"倡议沿线国家的引力模型,探究中国和巴基斯坦贸易的影响因素。  相似文献   

15.
基于2014-2018年中美木质林产品贸易数据,通过测算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贸易互补性指数、贸易结合度指数三个指标综合分析贸易战对中美木质林产品贸易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中国和美国间木质林产品贸易合作性大于竞争性,在贸易战的影响下两国木质林产品产业竞争力均显著下降。总体来说,贸易战对中国木质林产品行业的现状及发展影响更大。  相似文献   

16.
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农产品贸易互补性强,增长潜力巨大,但是大多数沿线国家在海关效率、基础设施、制度环境等方面存在贸易便利化的障碍。为推动"一带一路"农产品贸易便利化制度建设,未来我国应该加强与沿线国家政府间的双边合作,积极发挥重大国际会议、论坛等平台的作用,构建区域农产品贸易便利化措施和制度,特别是推动沿线国家积极实施WTO《贸易便利化协定》,以海关便利化为突破口,带动"一带一路"农产品贸易便利化制度的整体提升。  相似文献   

17.
基于2005~2014年间中国与中东欧国家林产品双边贸易的面板数据,运用贸易引力模型对中国与中东欧沿线国家林产品双边贸易的影响因素及贸易潜力进行研究。结果表明:两国的经济规模和人均森林资源面积差异对双边贸易额有正向影响;两国之间的距离和"16+1"总理会晤机制的建立有负向的影响;两国的人口规模和金融危机没有显著性影响。中国与罗马尼亚、捷克等国家林产品贸易过度,与波兰、匈牙利等国家林产品贸易不足。因此,针对不同的中东欧国家应有相应的林业政策,加速推进"一带一路"进程,加快建设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的铁路基础设施。  相似文献   

18.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木质林产品国际竞争力比较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基于"一带一路"共同体的理念下,林产品助力沿线国家绿色可持续发展,从UNcomtrade中提取数据,使用传统显示性比较指数RCA以及考虑国内市场因素相对比较优势指数RTA,分析同为一条产业链上的木质林产品原木、人造板、木质家具的国际竞争力大小。测度结果表明:属于产业链上游的原木比较优势较强的国家主要集中在东南亚、东欧,亚洲人口大国中国、印度、越南原木需求量大,西亚国家比较优势弱国内市场需求小。人造板与木质家具在东欧国家具有普遍产业优势,中国、巴勒斯坦等国虽然原木比较优势较弱,但属于产业链中下游的人造板与木质家具有一定比较优势,西亚中高等收入国家对于人造板与木质家具市场需求强烈。因此,"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应在各自比较优势及国内市场需求不同的基础上加强林产品合作与贸易;中低收入国家尤其是森林资源禀赋强的东南亚国家应延长林产品产业链,从低端锁定的原木比较优势向人造板、木质家具延伸与创新,提高产品附加值。  相似文献   

19.
简要介绍了国家竞争优势理论的内涵,运用"钻石体系"定量分析了中国木质林产品贸易国家竞争优势的要素,即生产要素、需求要素、相关产业和支持产业、企业战略结构和竞争对手四大基本要素以及机会和政府两大辅助要素,找出中国木质林产品贸易中"钻石体系"各要素存在的问题,认为应该运用国家竞争优势理论指导中国的木质林产品贸易实践,并提出解决中国木质林产品贸易中存在问题的对策。  相似文献   

20.
基于联合国贸易数据库林产品数据,应用恒定市场份额模型,探究1998—2018年造成中国进口俄罗斯木质林产品贸易波动现象的影响因素。结果表明:1998—2018年,中国进口俄罗斯木质林产品贸易集中于资源密集型和需求增长较快的产品,且贸易波动呈现出明显的阶段性;中国进口俄罗斯木质林产品总额波动现象受产品结构、市场规模、竞争力等多种因素影响,其中中国进口结构和国内市场需求是贸易波动的主要因素;此外,中俄林产品贸易还受到世界经济环境的影响。因此,中国应寻找其他进口渠道,减少对俄罗斯供给的依赖,保障中国木质林产品产业安全,密切关注两国经济政策变化,及时调整进口贸易策略,促进中俄木质林产品贸易的健康稳定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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