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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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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王华 《济南金融》2006,(6):67-6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或个人欠国家银行贷款逾期两年未还应当适用民法通则规定的诉讼时效问题的批复》(法复[1993]1号)中指出:“国家各专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系实行独立核算的经济实体。它们与借款的企业或公民之间的借贷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国家各专业银行  相似文献   

2.
一、关于贷款诉讼时效问题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对此,《民法通则)有三方面的规定:一是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二是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三是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拒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目前,银行逾期及“双呆”贷款占整个…  相似文献   

3.
一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而且诉讼时效期间是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关于诉讼时效的效力,即超过诉讼时效,权利人丧失何种权利的问题,主要有三种主张:(1)实体权消灭主义.即将诉讼时效的效力规定为直接消灭实体权;(2)诉权消灭主义;即诉讼时效完成后,其权利本身仍然存在,仅诉权归于消灭.(3)抗辩权发生主义.即时效完成后,义务人取得拒绝履行的抗辩权.我国从立法到学理上都采用的是第二种观点,即诉权消灭主义,如<民法通则>第138条规定,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相似文献   

4.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第137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民法通则》规定的诉讼时效就是提起诉讼的法定有效期限;它对稳定财产关系促使债权人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由于各种原因,我县的国营、集体、个体企业和农户拖欠贷款的问题越来越突出,有的贷款已经形成呆滞,如不及时清收,就有可能造成更多的资金损失。如我行在清理1987年金融资产中,清理出非正常贷款2539.29万元,占全部贷款总数31.73%。其中:一般逾期贷款1398.93万元,占全部贷款总数的17.37%,呆滞贷款997.43万元,占全部贷款总数  相似文献   

5.
《广西农村金融研究》1992年第6期刊登的梁焕兰同志《当前银行信贷工作中值得注意的几个法律问题》一文,从几个方面阐述了信贷工作中该注意的法律问题,阅后深有感触、但该文忽视了追偿贷款的诉讼时效问题。似有商榷的必要。 一、诉讼时效及其重要性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请求人民法院按强制程序保护其合法权益而提起诉讼的法定有效期限。在诉讼时效期限内,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请求权予以保护;在诉讼时效期限届满以后,对这种请求权不再予以保护。诉讼时效是法律明文规定的,因此时效届满是一种法律事实,它可以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终止。民法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即从知道或者应  相似文献   

6.
本文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实施后,结合银行工作实际,从诉讼时效的法定性、法院适用诉讼时效的被动性、诉讼时效中断的“到达主义”、有效运用新的诉讼时效中断方式等七个方面对法条进行解读,并据此对金融机构如何运用诉讼时效新规定、有效维护债权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7.
谈谈欠款清理的诉讼时效江苏省三友盐化公司孙亦兰,傅宁人诉讼时效,是指在民事活动中,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有效期限。在欠款清理的全过程中,必须十分注意诉讼时效问题。一、诉讼时效的一般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  相似文献   

8.
刘苗 《金卡工程》2009,13(11):73-74
诉讼时效制度是一项有着悠久历史的民事法律制度。这项制度重在督促权利人行使权利,稳定社会秩序,保护社会公共利益,保持民事活动中法律关系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以及交易安全。在我国,1986年颁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对诉讼时效制度的规定过于笼统,缺乏可操作性。2008年8月11日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从诉讼时效的起算、中断、中止、效力等方面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了较为系统、全面的规定,对完善我国的诉讼时效制度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是,我国的诉讼时效制度仍然存在一定的缺陷,有待于我国未来民事立法对其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9.
诉讼时效的客体是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从诉讼时效的概念入手,从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开始,对请求权进行分析、论证,最后确定我国诉讼时效的客体包括债权请求权和部分人格权请求权及身份权请求权.  相似文献   

10.
《民法》中的诉讼时效又称诉讼时效期问,简称时效,是保障权利人运用诉讼程序实现其请求权利的时间效力。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享有请求法院依法定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其义务的权利。在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权利人即丧失了胜诉杈。权利人提起诉讼,诉讼时效期问确已届满的,法院应当依法驳回权利人的诉讼请求。诉讼时效期问届满后的债权,不再受国家强制力保护。  相似文献   

11.
保险索赔时效是对保险金请求权行使期间的限制,《保险法》第2 6条对之有所规定。但该条规范不仅与我国诉讼时效制度的基本法理和民法规范相冲突,亦与保险消费者保护这一现代保险法立法理念相背离。而且,其对诉讼时效期间起算点的不当规定更是我国学界关于保险索赔时效之法律性质争议的肇因。《保险法》第2 6条将保险索赔时效定性为诉讼时效并无不妥,但其中诉讼时效期间长度和起算点的规定亟需得到修正。就前者而言,应当将非人寿保险金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延长为3年;就后者而言,应当以“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能够依诉行使保险金请求权之时”,即“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人不履行保险金给付义务之时”,作为保险金请求权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具体情形包括三种。责任保险的索赔时效亦应适用非人寿保险索赔时效的一般规定,《保险法司法解释(四)》第1 8条的特别规定应予废止。  相似文献   

12.
关于保证期间过后保证人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是否有效,以前一直争议不断。而今关于这个问题的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应当如何认定保证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后又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问题的批复》(法释[2004]4号文)已经出台,司法解释对以上问题作了明确的规定,下面结合诉讼时效对这个问题进行简要介绍,以期能够对各行贷款催收工作有一定的指导作用:  相似文献   

13.
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并决定于1982年7月1日起施行。这是在经济领域内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一件人事,必将促进我国社会主义生产建设的发展。银行是国民经济的综合部门,与各部门、经济合同关系是信贷关信贷关系和结算关系,都是经济合同关系。信贷是中国人民银行和各专业银行、信用合作社,以及其他合法金融机构互相之间,以及它们同其他法人、公民之间发生的存款、贷款关系。结算是中国人民银行、专业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合法的金融机构办理法人之间的经济往来,以转帐或者现金方式进行的货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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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6月27日向各地各部门发出《关于加强银行金融信贷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的内容是: 一、各级人民银行要加强对专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业务领导,切实把各项资金管好,把固定资产的投资管好。各专业银行的信贷规模,要统一纳入人民银行的国家信贷计划;各专业银行的固定资产投资贷款,要按项目严格控制,不得突破国家下达的计  相似文献   

15.
注册会计师民事诉讼时效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如何认识和界定注册会计师民事法律责任,法律界和行业界都在关注和研究,诉讼时效的确定对注册会计师民事责任具有重要意义,这对于修订《注册会计师法》工作也有一定的参考作用。本文在研究民事诉讼时效的基本功能、历史演变,民法通则和有关法律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及国外有关注册会计师民事诉讼时效的基础上,提出我国注册会计师民事诉讼时效的建议,旨在抛砖引玉。 民事诉讼时效的概念及法律意义民事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于一定期间内不行使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权利即丧失该权利,人民法院对其民事权利不再予以保护的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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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0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将于2008年4月1日起施行。新的民事诉讼法将申请执行的期间延长至两年,并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更加有利于债权人保护债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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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国有企业与专业银行新型关系的探讨王君彩,牟宁目前,我国专业银行对非国有企业贷款,一般是按盈利性、安全性、流动性的原则发放,四大专业银行之外的金融机构也已基本与企业形成了合理的关系。但是国有企业与四大专业银行之间的关系还存在着一些弊端。为了适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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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全国人大七届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于1991年4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204条企业法人破产后的还债程序取消了国家银行和信用合作社贷款优先偿还的规定,而改为与其他债务同等对待。这一修改直接关系到国家信贷资金的安全,涉及经济、金融全局,并由此产生如下问题:一、专业银行作为国家政策性银行,贷款占全社会贷款总额90%以上,工商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主要靠国家银行贷给,至1990年底我国国家银行各项贷款余额已达15000亿元,如果把国家银行贷款等同于公民或一般企业的其他债权,在不足清偿时按比例分配,将使国家信贷资金流失,迫使国家银行超经济发行贷币。二、国家银行贷款是国家财产的重要体现。如果不把国家银行贷款作为优先债权加以保护,金融形势就无法保证稳定。三、对破产企业债务不足抵偿贷款本息部分,势必要由银行本身承担,将导致国家财产的损失和国家利润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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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逃废金融债务是指企业违反国家法律、政策规定,采取各种形式,致使金融机构的债权无法实现的行为.目前企业逃废金融债务尤以逃废国有商业银行债务为多.据人民银行总行统计公布,至2000年底,在国有商业银行及交通银行开户的62656户改制企业,涉及贷款本息5792亿元,其中经过银行认定的逃废债企业占改制企业的51.29%,逃废银行贷款本息占改制企业贷款本息的31.96%.笔者认为,企业逃废金融债务的产生、扩展与蔓延很大程度上与我国的法治环境有密切的关系.  相似文献   

20.
张然 《金卡工程》2010,14(8):229-229
目前我国民事立法中并未确立物权请求权的概念,只在《物权法》中以第三章"物权的保护"规定了四种保护物权的具体方式,尽管物权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没有任何立法确认,但是关于物权请求权是否适用诉讼时效制度,仍然存在争议。我国主要有三种观点,即肯定说、否定说和折衷说。本文认为,物权请求权兼具物权和债权的某些特性,但考虑到我国关于诉讼制度的现行立法状况,无论从物权请求权的性质出发,还是从物权请求权的类型分析,都不应适用诉讼时效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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