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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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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金融监管法是国家干预金融市场之法,属于经济法的范畴。在经济法体系内部,根据“二元结构”的划分方法,一方面,依据调整对象,金融监管法属于金融法的重要组成部分,而金融法又属于宏观调控法的范畴;另一方面,从金融监管法的调整方法和调整对象的特定性来看,其又应属于市场规制法下的部门法。两种不同的划分结果导致了金融监管法在经济法体系中所处的层次不同,造成了其地位的二元性。通过进一步比较分析,笔者认为,金融监管法与金融法的其他组成部分间存在较大差异,把金融监管法归入市场规制法的范畴更有利于维护经济法体系的严谨性和合理性。  相似文献   

2.
陈晓环 《金卡工程》2009,13(6):98-99
任何一个部分法的体系构建都不能没有其权利的研究,而权利的研究离不开部门法调整对象的支撑,目前由于经济法调整对象上的众说纷坛,导致了经济法权利的研究几乎是空白,这样的局面又及其不利于对经济法主体的保护,同时也是经济法理论本身的缺陷.应当尝试初步构建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领域的经济法权利。  相似文献   

3.
现有主要经济法理论,是从主体维度的"公私二元结构假设方法论"来考察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经济法产生的现代性,要求从时间维度的"传统现代部门法二元结构假设方法论"来界定其调整对象."增量利益关系论"是从时间维度来界定调整对象的.从时间维度来界定调整对象,经济法就可以真正从调整对象上与传统部门法区别开来,进而彰显经济法蕴含的社会整体经济效益价值.  相似文献   

4.
再论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所谓经济法基本原则,是指经济法调整特定社会关系和人们行为的准则,是超级规则,是制造其它经济法规则的规则。经济法基本原则是经济法律规范产生的基础,是经济法律制定与实施过程中的指导性要求与标准,它往往集中地体现经济法的本质和价值,反映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的客观性与发展规律。  相似文献   

5.
经济法作为一个独立法律部门,产生的时间远远迟于其他法律部门,发展尚未成熟,因此学界对经济法的许多方面存有争论。其中,经济法调整对象的确定仍为争论焦点。本文从经济法产生时间的角度,探讨中国经济法调整对象的界定、范围及变化,得出经济法调整对象静态性与动态性相结合的特性。  相似文献   

6.
寻静秋  魏传凯 《云南金融》2012,(7X):122-122
经济法作为一个独立法律部门,产生的时间远远迟于其他法律部门,发展尚未成熟,因此学界对经济法的许多方面存有争论。其中,经济法调整对象的确定仍为争论焦点。本文从经济法产生时间的角度,探讨中国经济法调整对象的界定、范围及变化,得出经济法调整对象静态性与动态性相结合的特性。  相似文献   

7.
赵立宝 《金卡工程》2010,14(10):158-159
经济法自其产生以来,一直伴随着法学界的各种争论和非议。其中,在法学界长期争论不休的诸多基础理论问题中,最为重要的应当是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和经济法的地位问题。而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过程,以及其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发挥的重要作用,无不标志着经济法地位的举足轻重。作为顺应历史和时代需要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法律部门,经济法的重要性和独立性应该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因此,本文首先从界定经济法的地位的含义入手,从中提炼出研究这一问题的两个要点;然后,从理论上论证经济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的独立部门法地位。  相似文献   

8.
市场失灵是研究经济法产生、调整对象、体系等问题的一个重要前提。中国的市场失灵问题必须结合中国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这个过渡期的大的现实背景来理解,以西方经济学的市场失灵假设为基础来构建中国经济法并不合适。中国经济法必须立足于转轨时期的现实国情,才能走出一条务实之路。  相似文献   

9.
汤磊 《时代金融》2012,(32):28-29,32
经济法的核心价值,是指经济法对于主体的最根本的有用性,它在经济法价值体系中处于指导性、明示性的作用,引领和支撑着经济法体系的构建和完善。反不正当竞争法是经济法一个重要部门,它同样受经济法核心价值——社会整体效益的引导。反不正当经济法是在鼓励和保护正当的个人竞争的基础上,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以维护市场的稳定有序。  相似文献   

10.
经济法作为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法学的重要分支,由于我国经济法体系建设起步较晚,在诸多方面还存在着不足和争议,并且经济法调整的是经济领域,对经济建设有重大影响,因此对其责任特征进行系统探讨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从社会性、综合性、多样性、多重性和不对等性等五个方面对经济法责任的特征进行了系统阐述与分析,旨在为相关研究提供参考和指导,促进我国经济法体系不断地发展和完善。  相似文献   

11.
李凯威 《金卡工程》2009,13(7):87-87
经济法的本质是经济法学研究的重要理论问题。本文讲了法的本质与经济法的本质释义以及理解经济法的本质应注意的问题。  相似文献   

12.
市场经济法律体系新探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市场经济法律体系既不同于经济法律体系,又不等于经济法体系,更不是一国的法律体系。现代市场经济法律体系是由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构成的三元分立、互补的法律体系。笔者认为,只有确立三元互补的现代市场经济法律体系,才能实现对现代市场经济的系统有效的法律调整,最终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建设。  相似文献   

13.
市场经济法律体系既不同于经济法律体系,又不等于经济法体系,更不是一国的法律体系.现代市场经济法律体系是由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构成的三元分立、互补的法律体系.笔者认为,只有确立三元互补的现代市场经济法律体系,才能实现对现代市场经济的系统有效的法律调整,最终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建设.  相似文献   

14.
法律系     
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法律系源于1994年政治理论部设置的经济法专业(财税法方向),。2003年6月,经济法教研室从政治理论部分离,成立经济法系,下设经济法教研室和法律基础教研室。2006年6月,学校系部调整,经济法系更名为法律系。师资队伍建设法律系坚持引进与培养相结合的方针,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地引进高素质教师,采  相似文献   

15.
张国兴  徐寒洁 《金卡工程》2010,14(5):170-170
在经济法体系的构建中,为经济法体系的构建设定一个比较合理的标准,是经济法体系构建的关键所在。其次,经济法体系的构建应当遵循一定的原则。  相似文献   

16.
马连强 《金卡工程》2010,14(5):166-166
法能否有效实施,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有无可诉性,并且应当有相应的诉讼保证机制加以保证。而经济法作为调整经济领域社会关系的法律部门之一,出于传统诉讼理论和机制的限制,可诉性缺陷比较明显,有些学者指出:经济法作为现代法,与传统法律部门一个重要的不同点,在于不可诉规范较多。[1]正是因为这些缺陷抑制了经济法有效地发挥作用,抹杀了经济法的可诉讼性。笔者通过对经济法的实现模式及可诉性理论进行探析,来证实中国经济法的可诉性。  相似文献   

17.
张建萍 《中国外资》2011,(17):139-140
经济法是国家为了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而对一定经济关系进行调整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经济法的不断完善,在协调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调整经济结构方面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科学发展观战略的提出,对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都带来了历史性的转变,同时对我国法律结构,尤其是能够体现国家干预的经济法提出了新的要求。如何构建科学的经济法是本文讨论的重点。  相似文献   

18.
中国经济法理论与前苏联、西方经济法学既有冲突又有融合,但还没有形成中国的经济法学。当人们还在为经济法是否成为一个独立法律部门而困惑时,新经济快速成长,引起了社会关系的巨大变化,这使人们除了继续要解决旧有的问题以外,还必须认真面对新经济关系而思考法律调整问题。新经济法调整新的经济关系。新的经济关系具有高度流动性、相对不稳定性和广泛性的特点,它与传统经济关系不同,因此必须通过新的法律调整形式来适应。  相似文献   

19.
经济法的地位是指确认经济法属于具有干预经济权利和经济活动的部门法。必须重新认识经济法的本质及其功能,重新确认经济法的框架体系与经济法律关系的保护,应对高科技时代对中国经济法的挑战。WTO使中国面对一个完全依法运作的市场运行体系,促使中国经济法律体系进一步国际化。  相似文献   

20.
经济法责任是经济法学理论的基本范畴之一。经济法理论要想走向成熟,就必须有自己的经济法责任理论。经济法责任不是完全独立于三种传统责任形式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之外的一种新型责任,但它有其特殊性。经济法责任的特殊性应在维护社会整体经济利益的经济法理念下研究。很难说有一种很绝对的经济法责任,惩罚性赔偿作为代表性的经济法责任形式,目的与功能在于惩罚和阻遏,而这种预防目的具有很强的经济法属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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