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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法应引入“法定受益人”制度——谈《保险法》第64条的修改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第二次修订草案面向全国征求意见.可以说,这是我国立法上的一大进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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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修订草案)>,适当拓展了保险资金运用渠道,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有了明确的法律地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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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修订草案)>,适当拓展了保险资金运用渠道,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有了明确的法律地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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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8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修订草案)>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08年8月25日召开的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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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是在我国保险市场的起步阶段制定的,不但已落后于目前的市场形势,更不可能解决如何与世贸组织有关服务贸易协定相一致的问题,因此,修订和完善<保险法>已显得非常现实和紧迫了.修改<保险法>对以下几个方面应予以足够的关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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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0月1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正式实施.新<保险法>的目的在于强化对消费者的权益保护,引发社会各界对新法实施工作的广泛关注.该如何看待新<保险法>的变化?与消费者自身利益相关的看点有哪些?消费者购买保险时应注意哪些方面?针对这些问题,本刊记者采访了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法务与合规部律师张海姣女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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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磊 《金融经济(湖南)》2008,(10)
8月25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讨论了保险法的修订草案,该修订草案中有一项重要内容就是进一步拓宽了保险资金的投资范围.比如可“买卖有价证券”和不动产投资等。至此,业界期待已久的政策终于开闸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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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决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狭窄、保值增值难度大的问题,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对保险资金的运用作出规定,拓宽了保险资金的运用渠道.修订后的<保险法>将现行的"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拓宽为"买卖债券、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并增加了"投资不动产"的内容.保险资金运用渠道拓展,实现了与国际完全接轨,但是如何保障保险资金的安全性,如何加强对其的风险管理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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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保险法》对保险标的转让时通知义务的修订2009年2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修订草案(以下简称为“新《保险法》”,将2002年修正的保险法简称为“旧《保险法》”)。此次是中国第二次修改保险法,重点修改了2002年修正基本未涉及的“保险合同法”部分,强调保护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的投保人及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使投保人、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之间的利益关系更加趋于平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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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世纪第一年,中国保险业会迈出哪几步?
修改<保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1995年颁布,迄今实施5年有余.近年来业界修改<保险法>的呼声日高,第九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上海市分公司总经理何静芝认为:修改、完善<保险法>已是刻不容缓.由于<保险法>与新形势的不适应是如此之多,更要命的是有些条款会严重制约民族保险业的发展,比如<保险法>第104条关于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规定,与现实需求相违背,也与国际惯例不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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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者看来,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稳步发展的前提下,保险法修订草案获得初步通过,是金融监管意志法治化正式步入成熟阶段的信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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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保险法>的修订,既在强化保险监管、加强对被保险人利益的保护方面做出了规定,也对保险公司、保险业务的风险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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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新《保险法》相关修订及影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9年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修正案(草案)。此次对于《保险法》的修订是全面性的修订,内容广泛,涉及条文众多。着重从明确当事人权责并加强对被保险人利益的保护,规范保险公司经营行为,防范保险市场风险等几个方面做出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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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保险法》的修订草案,并将于10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业内人士称,相比2002年第一次修改《保险法》,此次修订对保险合同章节调整较多,更强调维护投保人及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本刊特邀北京市理格丰律师事务所的郭玉涛律师为大家详解新《保险法》,从本期开始陆续刊发,敬请关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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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金融业巨灾保险经验借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国际巨灾保险特点
(一)立法先行
许多国家在巨灾保险领域进行了立法.如日本的<地震保险法>、美国的<全国洪水保险法>、法国的<自然灾害保险补偿制度>等,而且这些法律随着巨灾风险和巨灾保险市场的变化及时进行修订.通过立法形式,明确了本国巨灾保险的性质、巨灾保险的模式、参与方的权利和义务等.使巨灾保险的发展有法可依.有的国家甚至通过立法的方式实施强制性的巨灾保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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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保险法》的修订草案,并将于10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
业内人士称,相比2002年第一次修改《保险法》,此次修订对保险合同章节调整较多,更强调维护投保人及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本刊特邀北京市理格丰律师事务所的郭玉涛律师为大家详解新《保险法》,从本期开始陆续刊发,敬请关注。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