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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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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刘尚仪 《魅力中国》2014,(17):302-302
回归前的香港在港英宪政秩序下建立了英式司法体系,经过长期英国普通法传统的培养、训练以及结合香港本土情况的司法实践积累,形成了莫属司法区的判倒制度。回归初期香港处于新旧宪政秩序转型和过渡的阶段,中央与特区之间、大陆法制与香港普通法传统之间的摩擦和冲突在所难免,香港的判例制度因此呈现出新的特点和变化。然而正是在这种相互冲突和相互摩擦的过程中,中央与特区之间、大陆法制与香港普通法传统寻找到了相互磨合和相互适用的方式和路径,香港判例制度的发展也因此从中获得了新的生命意义。  相似文献   

2.
梁平  尚珊 《魅力中国》2011,(20):156-156
现代中国的法律体系是三个法系的集合体:大陆属于社会主义法系,香港属于普通法法系,澳门、台湾属于大陆法系。本文希望藉中西司法制度比较找出中西方司法制度的差异和各自特色,探讨移植西方司法制度与我国司法改革之进路。  相似文献   

3.
本文分析了民法适用中彝族民事习惯法与国家法冲突的表现形式,提出了彝族民事习惯法在民法适用中的构建与完善对策。一方面,国家法要对习惯法进行整合;另一方面,习惯法应向国家法渗透。以实现民族地区国家法与习惯法的良性互动。  相似文献   

4.
张俊生 《魅力中国》2014,(13):296-296
在中国出现文化多元、民族多元、权威多元的时代背景下,少数民族习惯法也应该在民族纠纷的解决中占有一席之地,但它们与国家法的适用往往产生冲突,甚至是背离。因此,如何处理好国家法和少数民族习惯法对于民族纠纷的适用问题,将对构建中共十八中提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意义。本文将立巳于探求国家法与少数民族习惯法适用的平衡点。通过分析国家法与少数民族习惯法的关系,来解决国家法与少数民族习惯法的适用问题。  相似文献   

5.
少数民族习惯法是习惯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有着深厚的历史、文化和生活背景,是各少数民族在长期的历史发展和社会进步中自然形成和智慧累积的成果,其中也不乏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丰富内容。本文通过对习惯法及少数民族习惯法的概念做简要的梳理,列举藏族、侗族、傣族、蒙古族几个少数民族习惯法中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希望给人们在大力发展工业社会的同时带来新的思考,为我国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一定的借鉴和启示。  相似文献   

6.
本文选用世界银行和国际金融公司发布的债权人保护指数来衡量债权人保护程度,对133个国家或地区债权人保护与私营信贷的关系进行了实证研究。结果表明:一国债权人保护程度越强、合同执行效率越高,其私营信贷规模越大也更高;从实务衡量的债权人保护指数对私营信贷的作用要强于Djankovetal.(2007,2008)用理论衡量的债权人权利指数;征信信息披露的作用并不重要,这反映它是投资者保护的一个替代机制;在同等条件下,普通法系国家的私营信贷市场规模要高于其他法系国家。本文的研究结论具有很强的稳健性,倍差法和面板数据分析也证实了改善债权人保护能显著促进私营信贷市场的发展。  相似文献   

7.
根据"习惯"和"法"的定义,我们可以将少数民族"习惯"法理解为:经国家承认的,少数民族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形成的有助于维护社会秩序,进行社会管理的行为规范。习惯法中有很多和人权价值取向和哲学基础相似或相同的。本文就将对贵州少数民族习惯法中和人权相一致的一面进行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8.
起源于美国的司法审查制,在长期的司法审查实践中逐渐形成了各种各样的审查原则,并在西方国家广泛应用。其中之一的合宪性推定原则已发展成为西方国家违宪审查所经常采用的重要方法。它在维护宪政秩序、维护分权与制衡的宪政构架、维护宪法的核心价值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宪政功能。  相似文献   

9.
国家制定法与民族习惯法之争由来已久,妥当处理二者之间的矛盾和冲突,事关国家制定法在民族地区的有效实施,事关民族地区法治建设的顺利推进.本文以西藏藏族婚姻习惯法中的结婚程序为对象,研究其与国家婚姻法的冲突问题,提出协调矛盾、化解冲突的途径和方法,能够有助于促进国家婚姻法在西藏地区的顺利实施,进而有益于西藏地区良好婚姻秩序的形成.  相似文献   

10.
普通法是由司法活动促成的,英国的中夹王室法院促成了普通法,大法官法院塑造了衡平法,它们形成了英国的司法维护法治的传统。伴随着普通法的形成,法官练就了独特地办案思维方法,养成了一种遵循先例的司法思维定式,这就是英国的判例法主义。  相似文献   

11.
非洲国家婚姻家庭法律制度的演进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历史时期,大致分为三个阶段.在前殖民时期,对于婚姻家庭关系的调整主要靠部族习惯.到了殖民时期,殖民当局根据本国殖民的需要,将大量英美法和大陆法关于婚姻家庭方面的规定引入非洲.非洲国家独立后,对原本适用于殖民时期的婚姻家庭法律没有一概废除,许多非洲国家采取的政策是将原本适用于殖民地的婚姻家庭法律保留并适用于独立后的国家.由于非洲国家本土习惯法的大量适用,使其解决习惯法和既存婚姻家庭法的工作举步维艰.部分国家在试图统一习惯法和既存婚姻家庭法时出现了过激的政策,导致部族矛盾激化,危及统治和地区安定.因此,合理解决非洲习惯法和西方法的冲突显得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12.
晓波 《北方经济》2015,(3):76-78
在漫长的生存与发展过程中,少数民族地区受到地理环境、宗教道德、政治经济、风俗习惯等影响,逐渐形成了符合民族自身实际的习惯法,它在少数民族地区具有特殊地位,对少数民族群体价值观、财富观和消费观产生了重要影响。然而,尽管习惯法是符合少数民族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内生秩序,它也不可避免地像很多历史性产物一样具有合理性和时滞性的双重性质。一方面,民族地区的习惯法承担了维系社会秩序、培养社会角色、传递民族文化、促进社会发展等满足少数民族传统需要的重要角色,延续了少数民族的生存、繁衍和发展;另一方面,习惯法保护或调整民族地区以家庭、家族、家支乃至村落为主体的财产所有权制度,反对或不支持个人成为财产所有权的主体并独立拥有财产或自由支配财产,这无疑对民族地区产权制度的发展产了很强的制约性作用。因此,在研讨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我们应当重视习惯法“双刃剑”角色对现代产权制度建构的影响作用。  相似文献   

13.
覃东升  张强 《魅力中国》2011,(20):326-326
现代宪政国家是西方文明的产物,宪政理念起源古希腊,经历了西方不同国家,不同历史阶段的发展,宪政理念呈现出不同的形态,并且取得不断的完善和发展。1908年,中国清政府出台了第一部宪法性的文件——《钦定宪法大纲》。标志了中国宪政的起步。中国宪政的发展历程远远落后与西方国家,但是,在源远流长的华夏文明中,很多学派的政治思想都体现着宪政理念,儒家思想就是其中的一学派。  相似文献   

14.
封冠洪 《魅力中国》2011,(7):311-312
就宪法与宪政的关系而言,宪法是宪政的前提,究政则是宪法的实施。宪法的内容直接决定宪政的内容,没有宪法就谈不上宪政;而离开了宪政,宪法则成了一纸空文。同时,在实施宪政中,在建设民主政治过程中,又不断丰富和发展宪法的内容。本文简要阐述了宪法和宪政的定义,宪法与宪政的关系,望有益于我国宪法的发展和宪政的建设。  相似文献   

15.
财政制度是国家宪政体制的重要组成,其构建离不开宪政思维。文章是从宪法学的视角切入,探寻国家财政应有的精神内涵,反思我国财政体制漏洞,并立足宪法政治范式,对如何改革我国财政管理体制提出了几点思考,使财政改革体现宪政理念,形成宪政秩序。  相似文献   

16.
徐文峰 《魅力中国》2010,(23):169-169
近代中国有识之士为建立宪政国家而进行了种种努力。纵观历史我们可以发现,在这个过程中忽略了对于国人宪政意识的唤醒,不能发动最广泛的人民一起为建立宪政国家而奋斗。由于受传统文化的影响,人们并不能自觉的产生宪政意识。可以说,近代中国宪政之所以失败在于未能唤起人们的宪政意识,即启蒙的失败。  相似文献   

17.
教会法与伊斯兰法作为历史上最富盛名,并且影响最大的宗教法,对西欧社会和阿拉伯国家发展,尤其是西欧法律体系及伊斯兰国家法律体系产生了极大的推动作用,与之相比较,中华文明古国的宗教也曾盛极一时,但却没有给我们的中华法系带来多少教会法的因素,这其中的原因是本文着重要探究的.  相似文献   

18.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建设迅速发展,人民物质生活得到前所未有的改善.在看到经济发展带来的实惠后我们也必须清醒的认识它的副作用,贫富差距、诚信问题、腐败问题、资源浪费、环境质量恶化、生态失衡种种的社会问题亟待解决.其中,环境问题日益成为羁绊经济发展的锁链,本文选取青海省三江源地区作为研究对象,从法律调整方面讨论该地区环境保护的解决思路,发现国家立法、地方立法以及民间习惯法都对三江源地区的生态保护起到一定的调整作用.同时,将国家法与习惯法相融合是解决当地环境问题的一种必然选择.  相似文献   

19.
伊斯兰法文化作为伊斯兰文化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整个文化体系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伊斯兰法系是世界五大法系之一.目前,伊斯兰法在很大程度上仍然支配着穆斯林的生活.有些国家定伊斯兰教为国教,以教法治国.宁夏作为中国回族最集中的地方,伊斯兰法对该地区社会生活有着特殊的影响.本文旨在揭示出这种影响及其对构建和谐宁夏的作用.  相似文献   

20.
蒋玮 《发展》2014,(2):87-87,91
在推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过程当中,国家法势必进入原来民族习惯法的作用领域,两者又表现出了明显的张力。对此,国家法与民族习惯法的作用方式应当从原有的替代型规则交往模式转向规则共治的交往模式,具体表现为在少数民族地区进行兼容性的立法工作、灵活性的司法工作、区域性的规则共治以及多元性的解纷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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