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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CEPA——中国内地与香港经济合作的新契机 为促进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经济的共同繁荣与发展,加强双方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经贸联系,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代表自2002年1月25日起,经过多轮磋商,于2003年6月29日在香港达成《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简称CEPA)。CEPA的总体目标是:逐步减少或取消双方之间实质上所有货物贸易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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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精神,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信贷支持,切实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2009年12月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与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四大银行在人民大会堂签署了《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合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备忘录的实施将有利于充分发挥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各自优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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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德两国政府部门签署的《关于中国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合作备忘录》,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德国经济技术部合作,设立了“中德中小企业经营管理者培训项目”,简称MP项目。中方项目执行单位为工信部中小企业对外合作协调中心,德方执行单位为德国国际继续教育和发展协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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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经理人(中旬刊)》1998,(1)
1.香港回归后,与内地的经贸往来仍视作对外经贸关系,对内地的投资仍视作投资,继续享受外资待遇,内地将继续鼓励香港客商来投资和条件成熟的内地企业到香港上市。2.支持香港作为单独关税地区参加世界贸易组织及其他有关国际组织和国际贸易协定,包括优惠贸易安排。促进香港与内地的对外贸易合作,疏通内地与香港的经贸协商渠道,进一步扩大经贸往来3.加强海关和商检方面的合作,更好地维护出口秩序,在内地与香港实行不同产地原则的前提下,继续提高原产地证管理方面的合作,打击非法转口活动。4.促进京九、京广沿线生产力合理布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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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促进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以下简称“双方”)经济的共同繁荣与发展,加强双方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经贸联系,2003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府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签署了《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以下简称《安排》).并于2003年9月29日进一步签署了CEPA的六个附件。该协议于200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基本内容分为如下几个部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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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通过对我国内地中小企业到香港创业板上市后的成长性进行实证研究,研究发现,在香港创业板上市的内地企业的成长性与盈利质量、风险水平之间存在着明显的相关关系,而与资产质量、现金质量之间的关系不显著,说明香港创业板上市公司成长性的影响因素与其他板块上市公司成长性影响因素有所不同,并针对香港创业板的现状发展,提出内地中小企业选择到香港上市应注意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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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09,(12):5-5
11月13日,国家质检总局与江苏省政府在南京签署《关于推进江苏质量振兴和外经贸发展合作备忘录》。国家质检总局局长王勇、江苏省省长罗志军分别代表合作双方签字,并在签字仪式上致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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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全国高度看"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和自由行"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香港回归,任何有利于香港的政策和举措,一定会反馈到内地,内地每前进一步,香港必然会有感应。《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和自由行保障香港继续繁荣,是给香港人民的大礼。《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和自由行推动内地改革开放,促进内地与世界经济融合,也是给内地人民的大礼。随着时光流逝,《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和自由行将进一步释放绚丽的光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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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质量技术监督》2006,(1):24-24
1月19日,天津市政府与国家质检总局在津签署《关于推动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建设、促进天津经济发展合作备忘录》。天津市市长戴相龙和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李长江分别代表双方在备忘录上签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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