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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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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是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重大措施,是亿万农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一条明文规定:“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前不久,淮安市发生的一起镇政府撤换村主任,法院一审判决镇政府败诉的行政诉讼案件中,我们可以发现,农村改革愈深化,经济愈发展,实行村民自治、扩大基层民主就愈重要。  相似文献   

2.
村主任丢官     
易颖 《中国改革》2003,(2):16-17
相关链接 就在辞职的前几天,陆义宝刚刚参加了宜兴市人大和民政局组织的“村主任法律知识培训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江苏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  相似文献   

3.
当前 ,在我国农村实行村民自治的过程中有许多理论和现实问题 ,其中农村村民自治委员会 (下称村委会 )和中国共产党基层党支部 (下称村支部 ) (以下简称“两委”)的关系问题就是自改革开放特别是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下称《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正式实施以来出现的一个新问题 ,需要我们认真研究和妥善处理。一、“两委”关系存在的问题1 “两委”职责不清。虽然《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下称《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对“两委”各自的职责作出了规定 ,但比较原则 ,还需要结合各个地…  相似文献   

4.
最近下乡调查时,一些村干部向笔者反映他们那里精简村干部的做法:几个经村民选举产生,并在任期内的村民委员会成员,在没有履行任何法律程序的情况下,就被乡政府宣布免去了职务。村干部们说,乡政府实行村组精兵简政,他们支持,但对这种做法实在不理解。减少村干部数量,提高其素质,减轻农民负担,这是一件好事,但在实施时应严格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程序办。该组织法明确规定: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须经有选举权的村民过半数通过。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派、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对照《村  相似文献   

5.
村民自治属于社会基层自治 ,是宪法所确认的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我国宪法第 1 1 1条规定 :“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居民选举。”这就是说 ,村民自治是包括城市居民自治和企事业职工自治在内的社会基层自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是宪法所确认的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我国 1 998年 1 1月颁布《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其核心问题是村民自治的法律问题 ,至今已经走过了四个年头。在现代法治国家的建设中 ,借市场经济全面建成、民主政…  相似文献   

6.
怎样确定好村干部报酬,是当前农村亟待解决的热点问题之一。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第十八条中规定:“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享受误工补贴。误工补贴的人数及标准,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乡(镇)人民政府可以对享受误工补贴的村民委员会成员的人数及标准提出指导性意见”。  相似文献   

7.
《农家之友》2009,(12):9-9
据新华杜报道规范村民选举委员会产生程序。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必须依法推选产生,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任意指定、撤换。提倡按照民主程序将村党组织负责人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一作,发挥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依法被确定为村民委员会成员侯选人的,应当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所缺名额从原推选结果中依次递补。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不履行职责的,经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村民小组讨论同意,按照原推选结果依次递补或者另行推选。  相似文献   

8.
农村基层民主:我们仍然在路上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2003年11月4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施行5周年的日子。村民自治以及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经过多年的发育和实践,在逐步而又深刻地改变着中国农村的形态,用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副司长詹成付的话来说,“这个实践过程早已超出了单纯的村民自治,最主要的是对农民的思想启蒙,在农村引入了民主理念,在9亿农民中树起了一个大写的‘人’字。”然而,这一民主建设的进程正在进行之中。它在克服一个个传统体制固有的问题的同时,又不断地面对着“单兵突进”、配套改革还跟不上的新困惑。在《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施行5周年之际,我们编发了长期关注村民自治问题的山西省运城市民政局副局长魏荣汉先生的文章,希望能够引起人们对这个问题更多的关注和思考。  相似文献   

9.
《农村工作通讯》2011,(21):64-64
10月27日前,北京市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若干规定(修订草案),在市法制办网站公开征求意见。 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开9项事项,其中包括“由村财务开支的工作人员的报酬或者补贴及其他待遇、外出学习考察以及业务招待费的使用情况”这类村级“三公”。另外还须公开村财务收支情况、村民负担费用等事项。  相似文献   

10.
三年撤了187名民选村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1999年年底,与全国许多地方一样,湖北省潜江市举行了第四届村民委员会选举。这次选举是1998年《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颁布后中国首次将直选村官在全国范围内推开,一时引来海内外的极大关注。由于是直选,一大批群众信得过的村官得以走马上任。 值得一提的是,潜江在1999年4月曾被国家民政部表彰为全国村民自治模范市;1999年9月第四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后,又被湖北省表彰为全省村民自治  相似文献   

11.
草根民主     
《中国改革》2004,(12):28-29
从1982年开始,在我国建立了村民自治制度,特别是1998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像一个投入中国农村社会的石子,激起了千层波浪——20余年来,由村民自治和农民的民主要求在与现实的碰撞中产生出了诸如“海选”、“贿选”、“罢免”、“村务公开”、“村民理财小组”等等词汇,它们演义出一个个现代中国草根民主萌芽期的生动故事。2004年11月4日,是该法实施6周年的日子,村民自治以及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经过多年的发育和实践,正在逐步而又深刻地改变着中国农村的形态,用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副司长詹成付的话来…  相似文献   

1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人民政府,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军委总政治部,各人民团体:村民委员会制度是社会主义民主在农村最广泛的实践形式之一,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是其中的一个重要环节。近年来,各地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认真组织开展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选举制度日益完善,选举活动不断规范,农民群众的民主法制意识显著增强,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得到较大发展,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做出了贡献。2002年,全国农村许多地方…  相似文献   

13.
党的十五大以后,我国在农村推行了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但在部分农村,一些乡、村干部把“村务”与“政务”两个概念混为一谈,因而出现政府行为以村委会名义实施;村委会行为由政府实施的权力错位现象。“村务”与“政务”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政务是指基层乡镇人民政府对本辖区的事务,依法进行管理的活动。村务是指村民委员会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对村内事务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自治活动。政务和村务是两种不同性质的活动。政务体现政府意志,具有代表国家,强制被管理者服从的特征,政府工作人员从事政务活动,受法律保…  相似文献   

14.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是当前农村经济管理工作中经常涉及到的两个概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都提及到这两个概念。因此,弄清楚这两个概念的内涵,准确地把握其实质对于正确地理解、贯彻和执行党的各项农村经济政策,运用法律、法规维护和保障广大农民利益,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下面拟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内涵和实质以及与村民委员会和村民的联系与区别作些粗浅探讨,以供从事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同志参考。  相似文献   

15.
19世纪法国著名政治学家托克维尔说:"政治生活始于乡村。"新中国第一个村民自治的政治组织"村民委员会",是由广西河池地区三岔公社(今南屏乡)合寨大队发起的,他们是地地道道的农民,没想过创造历史,更没想到这个组织的《村规民约》竟然酝酿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诞生。他们没想过成为英雄,却改变了亿万农民的命运,推动了新中国的政治文明建设。  相似文献   

16.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做出了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决定,提出实施以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为内容的新农村建设战略,其中,村民自治即我国基层民主的主要内容之一。随着1998年《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颁布,其运行至今已历时十数个年头,为我国的村民自治做出了极其突出的贡献。但是,由于所处时代的局限,该法律一样存在各种实践层面的不足与缺憾。本文即从实际操作的层面出发,探讨《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存在的不足,并尝试对这一现象进行剖析,并从个人角度提出一些浅见,以供参考和借鉴。  相似文献   

17.
走好三步棋     
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不仅是加强农村基层民主制度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英国党的执政 一项重要工作,贯彻实施试行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省实施办法十多年来,我省村民自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同时也促进了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整个村级组织建设,主要表现为:通过开展民放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村级领导班子的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农村的各项制度更加完善,各项决策更加民主,科学,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村级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整体功能进一步增强,新的实施办法是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修订而成,更符合我省当前农村实际,它必将对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起到更加积极的促进作用。  相似文献   

18.
随着《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颁布实施,村民自治在全国各地蓬勃发展并坚持下来,为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为新时期农村管理体制的创新打下了良好基础,近几年来,实行村务公开,成为了扩大基层民主的重要步骤,也成为促进村民自治建设的又一重要法宝。  相似文献   

19.
村民自治是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基层民主政治制度,《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颁布和实施,提高了村民参与政治的热情,加强了村民自我教育和民主监督。然而,通过多年的实践,我们也清楚地认识到当前农民自治存在许多问题,在实践的过程中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并采取相应对策,以促进和谐新农村的构建。  相似文献   

20.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把管理民主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要求之一提出来,可以说是在农业发展到一个新的历史阶段中农村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管理民主”是实现“村民自治”的前提,是促进农村物质文明建设的动力,它与我们村会计的工作密不可分,是新时期赋予我们村会计肩上的又一重要使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要求,“管理民主”应该包括: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作为村会计来说,他们既是选举、决策、管理和监督的主体,又是具体组织实施者。具体来说,村会计作为村民委员会成员之一,他肩负着推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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