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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房屋是广大群众安居乐业的重要财产,房屋登记是一项专业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登记质量的高低关系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有效保护,影响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实际生活中,一套房屋价值少则几十万,多则上千万,一旦登记有误,就会引起登记风险,可能造成损害赔偿。因此,只有建立科学合理的质量检查制度,才能减少登记差错,降低登记风险。以下笔者结合实际  相似文献   

2.
“房屋抵押”以不动产作为抵押标的物,其性质稳定、保值、安全,一直是我国传统的融资担保方式。“按揭”则是舶来品。改革开放后,这种在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和地区较为流行的“融资购房方式”经香港传入我国,之后经市场演义,已不是香港地区立法定义的“按揭”。目前在我国,“按揭”通常被定义为预售商品房“期房抵押”。  相似文献   

3.
一、登记机构作出的房屋登记行为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一国物权变动模式、立法模式及相应登记机关设立方式决定了该国登记行为的性质,根据我国的立法现状等客观情况,我国的房屋登记机构属于行政机关,其依照职权作出的行为属于行政行为。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物权变动过程可划分为三个阶段:一是原因行为或基础行为,  相似文献   

4.
一、房屋登记工作流程中服务能力的提高
  1.一般申请人服务
  房屋登记机关作为一个面向群众的窗口单位,服务群众是它的一项基本宗旨。登记机关应该本着“少环节、优服务、高效率”的原则,登记业务窗口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制定服务手册,规范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行为。同时,注重加强对业务办理人员的廉政教育,通过业务系统对业务办理流程进行监督,全面推行办理流程公开、收费标准公开、办理时限公开、提交资料公开、办理依据公开等“五公开”,让百姓对办证过程明明白白、清清楚楚,真正做到“便民、利民、惠民”。  相似文献   

5.
《房地产评估》2008,(6):7-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8号 《房屋登记办法》已于2008年1月22日经建设部第14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 部长汪光焘  相似文献   

6.
《山东房地产》2010,(3):29-32
进入二十一世纪,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我局确立了以基础信息建设推动交易和登记工作发展的管理理念,近十年来,共计投入四千万元用于基础信息建设,登记信息系统日臻完善,信息功能不断强化,以下就从四方面谈谈开展基础信息工作的做法、效果及体会。  相似文献   

7.
地役权是个古老而又富有活力的民事权利,《物权法》第十四章首次将这一权利引入我国物权体系,并确定了登记对抗式的权利变动模式,对房屋登记机构而吉,由于权利类型的新颖性和登记模式的特殊性,如何对地役权进行登记,是一个急待解决的现实课题。  相似文献   

8.
张丽艳 《价值工程》2010,29(33):107-108
根据《物权法》制定的《房屋登记办法》,进一步细化了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明确规定了房屋登记的程序。如何正确履行房屋登记程序,怎样规避程序违法,这是房屋登记机构工作人员必须面对和高度重视的一个课题。结合自己多年从事房屋登记的实际工作经验,本文着重阐述了准确履行房屋登记程序的重要性,对于我们更好地完成房屋登记职责具有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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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登记办法》(下称《办法》)已经出台。随着《办法》的实施,如果我们仅仅认为,对登记系统的要求,是在现有系统中增加三种登记类型,并将原有的产籍管理数据直接转化建立登记簿,就是没有领会到《办法》的真正要求,也没有达到《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技术规范》(下称《规范》)的标准。在认真分析研读了《办法》及《规范》后,我们提出以楼盘表为基础,按“以表管房,以房建簿,依簿发证”的思路对现有系统登记系统进行改造的方案。  相似文献   

12.
正一、当前房屋登记管理模式的特点及成因目前,全国大多数地级城市采用市、区两级房屋登记管理模式,市级登记机构办理主城区范围的房屋登记业务,区级登记机构办理所辖区范围的房屋登记业务。在管理体制上,市级登记机构隶属于市房产主管部门,区级登记机构隶属于区人民政府;在登记业务上,区级登记机构受市  相似文献   

13.
一、分公司是房屋登记的主体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享有民事权利的主体是自然人和法人。分公司既不是法人,也不是自然人,对分公司能否作为房屋的登记主体有不同的看法。其实,我国《担保法》、《合同法》、《民事诉讼法》等法律就民事主体除了法人和自然人外,还包括其他组织。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意见》第40条对其他组织的范围作了清楚界定,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其中包括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及各专业银行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中国人民保险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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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买卖成年被监护人房屋产生的转移登记时,登记机构不应当要求当事人在买卖合同中注明"为被监护人的利益"成年智障人吴乙不慎跌伤,监护人吴甲为给其筹集手术费,出卖登记在吴乙名下的房屋。申请转移登记时,登记人员要求吴甲和买方在买卖合同中注明"出卖房款用于吴甲的手术"。试问:登记人员的要求是否正确?《民法通则》第18条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  相似文献   

15.
老王家有小院一座,产权人是老王。为了增加一些收入,老王和家人商量后,决定将院内的其中一间平房出租给外地来京工作的张林夫妇二人居住。为保护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依照法律,老王准备办理出租房屋正式手续。按《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租赁房屋管理规定》,任何单位或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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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物权法》《房屋登记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三)》的正式施行,房屋登记工作也越来越完善。可以说已有法可依,有据可查。但实际工作中,夫妻房屋登记却依旧存在一些问题。  相似文献   

18.
刘新 《价值工程》2010,29(27):139-139
《物权法》、《房屋登记办法》实施以来,从法律层面上对房屋登记的要求越来越严格。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平稳发展,计算机技术的不断成熟进步,以及现实生活中不动产登记形式的不断创新,都迫切需要在房屋登记过程中推行房屋登记要件数字化。这是房屋登记数据的采集、整理、记载于登记簿、归档保存、查询、网上信息发布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对于房屋登记机构提高工作效率、保障房屋登记质量,改善服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9.
一、登记机构的性质问题 原《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将房屋登记界定为一种行政确权行为,《房屋登记办法》(下称《办法》)对此作了调整,将房屋登记表述为房屋登记机构依法将房屋权利和其他应当记载的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的行为。此表述说明房屋登记是一种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方式,不再是一种行政确权行为,但并不能说房屋登记行为就不是一种行政行为。  相似文献   

20.
随着《物权法》、《房屋登记办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三)》的正式施行,房屋登记工作也越来越完善。可以说已有法可依,有据可查。但实际工作中,夫妻房屋登记却引起我深深的思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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