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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王子洋 《中华商标》2023,(10):20-21
<正>一、基本案情异议人:伊夫·黎雪植物生物学研究所被异议人:苏州某有限公司被异议商标:黎夫 名仕 YVES ROCHER指定使用服务:第35类“医疗用品零售或批发服务”。异议人主要理由:1.被异议商标与在先第344696号“YVES ROCHER”、第17558254号“法国伊夫黎雪YVES ROCHERFRANCEYR及图”、在先经国际注册并领土延伸至中国受保护的第1536261号“YVES ROCHER”等商标构成近似。  相似文献   

2.
房硕 《中华商标》2022,(5):10-11
<正>一、基本案情异议人:上海黄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被异议人:揭阳市华魅塑胶实业有限公司被异议商标:樊登书童指定使用商品:第25类“鞋(脚上的穿着物);袜;服装;帽;领带;手套(服装);游泳衣;童装;皮带(服饰用);婚纱”异议人主要理由:被异议商标与异议人在先注册使用的“樊登商城”“樊登读书”“樊登小读者”商标近似,侵犯了樊登的姓名权。  相似文献   

3.
徐德法 《中华商标》2013,(10):78-80
一.江南布衣案件概述2009年12月6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公告(在2009年总第1194期《商标公告》中)了申请人为张雪明(即被异议人)的第5345177号“江南布衣;JNBY”商标(即被异议商标),杭州江南布衣服饰有限公司(异议人)认为被异议商标的外文部分是对其在第25类上注册的第1278514号“JNBY”驰名商标的复制和摹仿;与异议人在第35类在先注册的第1963487号“JNBY”(即引证商标)的商标相同;被异议商标所指定的服务项目与异议人在先使用的服务项目存在一定的关联性,易使消费者对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  相似文献   

4.
李夏 《中华商标》2023,(11):4-5
<正>一、基本案情被异议商标:■第53028941号“奶糖女神NAITANGNVSHEN及图”商标(下称被异议商标)由黄某倩(下称被异议人)申请注册在第25类“服装;针织服装;内衣;内裤;睡衣;塑身内衣;T恤衫;鞋;帽;袜”商品上。  相似文献   

5.
<正>一、基本案情异议人:武民德被异议人:太原市某集团公司被异议商标:四景堂指定使用商品:第16类“包装用纸袋或塑料袋(信封、小袋);文件夹(文具);画家用刷(画笔);办公或家用淀粉浆糊(黏合剂);绘画材料;纸制餐具垫”。异议人主要理由:异议人称被异议人恶意抢先注册其使用在先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并侵犯其在先字号权。  相似文献   

6.
<正>一、基本案情异议人:上海榕赢品牌管理有限公司被异议人:唐山米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被异议商标:华莱仕福指定使用服务:第35类“商业战略规划服务、市场调查和商业分析、商业中介服务”,第43类“餐馆服务、餐厅服务、外卖餐馆”等。异议人主要理由:1.被异议商标与异议人引证商标构成使用在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并存使用易造成消费者混淆误认;2.被异议人企业已于2021年5月11日注销完成,且被异议人在此之前并未对被异议商标的权利进行处置,  相似文献   

7.
<正>一、基本案情被异议商标:■第48682626号“雾山五行”商标(下称被异议商标)由福清市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被异议人)申请注册在第25类“服装;鞋;帽;领带;手套(服装);童装;围巾;腰带;袜;皮带(服饰用)”商品上。  相似文献   

8.
徐丙辰 《中华商标》2023,(10):18-19
<正>一、基本案情异议人:刘光宇被异议人:太原某口腔门诊部被异议商标:星博雅指定使用服务:第44类“健康咨询;牙齿正畸服务;医疗辅助;牙科;医疗护理;医疗咨询;整形外科;药剂师配药服务;治疗服务;医疗诊所服务。”异议人主要理由:被异议商标的注册违反了《商标法》第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  相似文献   

9.
环球资讯     
《中华商标》2015,(3):95-96
欧共体普通法院重申零售服务与其所零售的商品构成类似近日,欧共体普通法院在一起商标异议案件中重申零售服务与其所零售的商品构成类似。本案申请人申请注册共同体商标"natur",指定使用在第24类的"布料和不属别类的纺织品;床单;桌布"等商品上。异议人以申请商标与其在先注册在第20类上的商品以及第35类"与供应桌布相关的零售服务"上的三件由"natura"及其他图形和文字要素构成的共同体引证商标(图一至图三)存在混淆可能为由提起异议。欧盟内部市场协调局异议处支持了异议人在第24类"布料和不属别类的纺织品;床单"商品上的异议请求,但核准了被异议商标在24类"桌布"商品上的注册。后异议人向上诉委员会  相似文献   

10.
<正>一、基本案情异议人:广州市天河区棠下松本丧丧服饰工作室被异议人:曹某被异议商标:张子憨指定使用商品:第25类“服装;婴儿全套衣;舞蹈服;鞋(脚上的穿着物);帽子;袜;手套(服装);围巾;腰带;婚纱。”  相似文献   

11.
环球资讯     
《中华商标》2015,(4):91-92
欧共体法院在判决中明确了"商标真实使用"的要求近日,欧共体法院在一起商标纠纷案件的判决中明确了"商标真实使用"的要求。本案申请人在第21类和30类的商品上注册共同体商标(图一),被他人提起异议,引证商标为注册在第30类的焙烤食品等商品上的文字商标Walzertraum(可译为"华尔兹之梦")。欧共体内部市场协调局异议处支持了异议。随后,上诉委员会推翻了异议处的认定,认为异议人并没有提交充足的证据证明在先商标的真实使用。异议人上诉,被欧共体普通法院驳回后,又向欧共体法院上诉。  相似文献   

12.
<正>一、基本案情异议人:鑫众营销策划(上海)有限公司被异议人:扬州大蓝鲸餐饮服务有限公司被异议商标:酒肉三巡指定使用服务:第35类“广告宣传;为零售目的在通信媒体上展示商品;通过电子手段展示商品和服务以便于电视购物和居家购物;商业管理辅助;特许经营的商业管理;替他人推销;市场营销;为商品和服务的买卖双方提供在线市场;进出口代理;寻找赞助”。  相似文献   

13.
文学 《中华商标》2006,(12):17-19
台湾地区XX有限公司(以下称为被异议人)于2000年9月4日在“成套的烹饪锅;炖锅:烹饪锅“等商品上申请注册“桀躺”商标。该商标于2002年4月14日被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商标公告》,初步审定号为1805802。2002年7月12日,意大利拉歌诗蒂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为异议人)针对该商标提出异议。异议人认为,被异议人是异议人在中国台湾、香港和大陆地区的产品销售代理商,双方代理关系存续20余年,至今尚未正式解除。  相似文献   

14.
<正>一、基本案情异议人: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被异议人:贵州季克酿酒业有限公司被异议商标:黔季克酿指定使用服务:第35类“广告;广告宣传;市场营销;进出口代理;为零售目的在通信媒体上展示商品;计算机网络上的在线广告;特许经营的商业管理;通过互联网、有线网络或其他形式的数据传输提供商业信息;替他人推销;为商品和服务的买卖双方提供在线市场”  相似文献   

15.
田维成 《中华商标》2004,(10):56-57
9月22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裁定,撤销第1768917号“新洮河”注册商标。以不正当手段申请注册的“新洮河”商标被撤销,除其本身法律意义外,还预示着以同样不法手段申请注册的“百年老洮河”商标将被注销:被异议复审的“老洮河”商标将不予注册: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中止诉讼的“新洮河”商标权人诉吉林省  相似文献   

16.
<正>聚焦主题与法条指引:本期精读案例第38765119号“口红一哥”商标异议案、第45075045号“黔季克酿”商标异议案、第42193170号“樊登书童”商标异议案均聚焦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的在先姓名权,所涉法条内容具体如下:《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相似文献   

17.
刘庆辉 《中华商标》2013,(11):73-78
案情 当事人: 原告(被上诉人)佩里埃儒埃香槟酒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上诉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原审第三人(上诉人)武运平 案由:商标异议复审行政纠纷 2006年2月14日,武运平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提出第5157474号“芭黎之花”商标(简称被异议商标)的注册申请,指定使用于国际分类第33类的果酒(含酒精)、葡萄酒、蒸馏酒精饮料、威士忌酒等商品上。经商标局初步审定,被异议商标被公告在第1164期《商标公告》上。  相似文献   

18.
胡婧 《中华商标》2022,(5):42-45
<正>当事人原告:赛诺菲(SANOFI)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深圳市赛诺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案情诉争商标系第21671066号“赛诺菲Sanofi”商标,由第三人申请注册,核定使用在“空气净化装置和机器、燃气炉”等商品上。原告以其在先注册的第747304号“赛诺菲”商标、第1386355号“sanofi”商标、第7993681号“SANOFI”商标(简称引证商标一、二、三)在“人用药、  相似文献   

19.
柴玲 《中华商标》2023,(9):21-22
<正>一、基本案情申请人:贝蒂巴特被申请人:上海欧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争议商标:PETIT BATEAU(一)申请人理由争议商标与申请人在先申请注册的第15502805号“PETIT BATEAU”商标、第1281084号“PETIT BATEAU”商标、第G877079号“PETITBATEAU及图”商标(下称引证商标一、二、三)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申请人的引证商标经过长期使用和宣传,已为相关公众所熟知,争议商标系对申请人商标的恶意复制、摹仿。被申请人申请注册争议商标具有明显的主观恶意。综上,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以下称商标局)依据《商标法》第七条、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第十三条第三款、第三十条、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等相关规定,对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相似文献   

20.
2009年第5期《中华商标》上刊发了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刘贵增先生的文章《EMINENCE商标异议案的法律问题》。该文认为,在被异议商标申请人(以下称被异议人)未答辩或经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为商评委)公告送达答辩通知后仍未答辩的情形下,商评委应承担核查被异议人企业注册状态的责任,“尤其是在该公司对于异议未作答辩、商评委异议复审(答辩)通知送达失败以及未作答辩的情况下”。这就确立了商评委的主动查明义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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