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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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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09年2月,江苏省泰州丁商局海陵分局收到江苏海狮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汀苏海狮)的特快邮件申请,其内容是:泰州海狮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州海狮)销售的洗涤机械与他们生产销售的是同类同种产品,其企业字号“海狮”与其“海狮”注册商标相同,易使公众造成混淆和误解。而汀苏海狮于2008年12月21日在诉王立敏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案中,  相似文献   

2.
1998年10月,被告王玉堂(又名王朝)向昆明市西山区工商局申请成立西山区王朝信诚搬家服务部.从事搬家服务.在运输车上喷印“信诚搬家公司”.并在报刊上刊登“信诚搬家”的广告。原告胡云辉1994年向昆明市盘龙区工商局申请成立盘龙区诚信搬家清洁服务处.从事搬家清洁服务。1999年胡云辉以“信诚”(在以上汉字正下方标注汉语拼音”  相似文献   

3.
正商标与字号同属于知识产权项下工业产权的两个部分,是企业自主创新的成果,在《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第一条第二款中有这样的定义:工业产权的保护对象有专利、实用新型、工业  相似文献   

4.
钱翠华 《中华商标》2008,(10):37-38
原告:北京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被告:深圳市国美置业代理有限公司 案由: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  相似文献   

5.
正一、商标共存理论(一)"共存"理论的出现商标是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而由于产品自身特点以及其它因素的介入,在商标设计上彼此间往往会有或多或少的雷同。例如在法国,几乎每个小镇的火车站都会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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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斌 《中华商标》2022,(10):60-63
<正>要旨:判断诉争商标与引证商标是否构成近似商标,《同意书》[1]可以作为排除混淆的初步证据。引证商标与诉争商标的商标标志相同或基本相同,且使用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的,不能仅以《同意书》为依据,准予诉争商标的注册申请。案情当事人:上诉人(原审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被上诉人(原审原告):让巴杜简化股份公司(简称让巴杜公司)案由:商标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第38832690号“■”商标(简称诉争商标)由让巴杜公司于2019年6月13日提出注册申请,指定使用在第3类香水、淡香水、花露水、古龙水等商品上。第6146277号“JOY”商标(简称引证商标一)于2007年7月4日申请注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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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淳 《中华商标》2012,(7):51-54
2010年最高法院以不构成"混淆性近似"为由判决确认法国和新加坡两个大"鳄"合法共存[1],从而终结了两者在中国大陆十多年的纠葛。这是中国大陆商标司法的重大突破,否认了30年来一直处于主导地位的"近似即侵权"理念,是中国商标司法的一个里程碑。一、大陆商标共存的多样性与法律的自我矫正(一)现实中的商标共存多样性一是数量多。从商标局公布的统计数据可间接反映这种情况。截至2010年,国内商标注册申请共829.47万件,有效注册460.4万件,这表明:商标申请数量非常大,而有效注册却缩水44.5%;注册审查失误在所难免,仅2010年审查错误数约1.3万件;有效注册周期长,平均有  相似文献   

9.
正老字号是指历史悠久,拥有世代传承的产品、技艺或服务,具有鲜明的中华民族传统文化背景和深厚的文化底蕴,取得社会广泛认同,形成良好信誉的品牌。老字号具有丰富的社会和文化价值,但老祖宗留下的品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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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晓青 《中华商标》2012,(11):71-75
法国鳄鱼与新加坡鳄鱼、杉杉西服与彬彬西服,尽管双方商标的形或音近似,所注册的商品也类似,但普通消费者仍能够清楚区分而不至于将两者混淆,由此可见,在不造成混淆的前提下,相同或近似商标有着一定的共存空间。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相关报告,商标共存是指两个不同的市场主体使用近似或相同的商标从事商品销售或服务而不必然影响各自商业活动的情形。[1]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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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一、基本案情异议人:武民德被异议人:太原市某集团公司被异议商标:四景堂指定使用商品:第16类“包装用纸袋或塑料袋(信封、小袋);文件夹(文具);画家用刷(画笔);办公或家用淀粉浆糊(黏合剂);绘画材料;纸制餐具垫”。异议人主要理由:异议人称被异议人恶意抢先注册其使用在先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并侵犯其在先字号权。  相似文献   

12.
叶悦 《中华商标》2023,(5):64-68
<正>一、商标共存协议效力的类型、冲突、争议(一)效力类型:商标共存协议的效力商标共存,指两个以上不同主体在互不干扰的前提下,使用相同或近似的商标。[1]商标共存分为法定共存与协议共存,前者有规范依据,如使用并有一定影响力的商标有权在原有范围内继续使用而形成共存、因五年内未提出异议而形成的共存。商标法定共存下必然衍生协议共存,商标协议共存是法定共存的应然状态,并能弥补法定共存之不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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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丹 《中华商标》2022,(7):77-78
<正>2019年《商标法》实施以来,企业申请商标数量较多时,商标注册审查环节如何区别“正当防御”“合理储备”与“囤积”的问题备受关注。有人提出商标局对企业的“防御性注册”和“储备商标”适用第四条驳回属于“矫枉过正”,笔者不认同这种观点。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商标审查审理指南》(2021)(以下简称《指南》)对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的审查审理做了专章说明。  相似文献   

14.
<正>一、问题的提出商标具有财产价值。由于社会经济的深度发展,商标资源被不断开发,加之市场划分不同,不同主体间使用的商标可能是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共存现象由此产生。基于不同的产生原因,商标共存可分为法定情形和约定情形。我国于2013年修改的《商标法》中关于“商标先用权”的规定就是商标基于相关法律事实实现共存的重要体现。同时,为解决共存现象引起的纠纷,相较于成本较高的诉讼手段,通过自行协商达成商标共存协议更具有经济上的效率性。在这种选择下,商标共存协议作为商标纠纷的解决方法被广泛使用。  相似文献   

15.
商标共存是指不同的经营者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对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使用在相同或近似的类别上而不存在混淆可能性的情形。商标因其显著性而发挥表彰之功能,有价值的标识是一种稀缺的资源。尽管这不是竞争者搭他人商标便车的借口,但是对于因客观情况造成的商标共存现象,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应该提供一种合法性或者可期待的制度依据。通过构建商标共存制度,完善我国的商标侵权判定,对促进商标法的利益平衡并有效预防和化解商标纠纷,促进市场繁荣具有其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6.
张晶 《中华商标》2003,(9):58-58
北京张一元茶叶有限责任公司是在张一元茶庄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张一元茶庄是京城著名的老字号,始建于清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已有百年的历史。1984年张一元商标正式注册,1993年张一元被国内贸易部命名为“中华老字号”。1998年张一元荣获“北京市著名商标”称号。  相似文献   

17.
前不久,湖南正邦商标事务所发现,湖南省一些著名旅游景点、景区的名称被人抢先注册。据湖南正邦商标所所长周宏介绍,被枪注的旅游风景点名称有南岳衡山、湘江风景带、流阳河风景带、洞庭湖、岳麓书院、爱晚亭、黄兴步行街、贾谊故居、张谷英村(晚清建筑群)等36件。全部以自然人形式申请注册在旅游类,注册人是北京某大学教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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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卫国 《中华商标》2004,(12):27-28
某甲公司拥有注册商标“海洋”,商标有效期限为1989年3月至1999年3月。该商标有效期届满,商标注册人因未申请续展被注销后,某甲公司不仅仍然继续使用该商标至案发而且加注注册商标标记。某乙公司2001年在与某甲公司同样的产品上申请注册“海洋HAIYANG”并于2002年8月获准注册。2003年10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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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苹果与唯冠的"iPad大战"到抢注"林书豪",再到美国篮球明星迈克尔·乔丹状告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名人名企们为国人上演了一幕幕高潮迭起的"商标"争夺战,商标权亦成为了中国当下最热门的话题之一。商标抢注成风,虽然使中国的知识产权制度和法制环境备受考验,但在一定程度上也说明,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国人对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在不断提高。对企业来说,品牌是市场竞争的根本,对品牌的保护必须引起重视。以前很多国内企业对商标注册和知识产权保护不大重视,总觉得在这方面花钱没必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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