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商标法》第48条(一)项所指的冒充注册商标行为,主要是指商标使用人使用未注册商标标注“注册商标”字样或者注册标记,或者对外作为注册商标予以宣传。使他人误认为该商标是注册商标的行为。  相似文献   

2.
<正>一、基本案情第3839563号“■”商标是花生漫画公司在第3类“日化用品”上的注册商标。该商标注册公告时间为2006年5月7日,商标专用期限为2006年5月7日至2026年5月6日。2022年2月14日,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举报线索,对当事人广州某日用品有限公司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  相似文献   

3.
4.
近日,我局查处了一宗冒充注册商标案件,“游子街”标识(图1)是广州市某公司在第25类(使用商品:鞋)上的注册商标,2005年4月许可给当事人鹤山市某鞋厂使用,生产销售皮鞋。但该鞋厂在皮鞋及包装上使用的商标标识为“SW”(图2),并标明注册标记,且“SW”没有在皮鞋中核准注册,因此被我局立案查处。  相似文献   

5.
马乔 《中华商标》2010,(9):55-56
冒充注册商标是一种以错误信息吸引消费者眼球的行为,其本质在于利用法律的信誉升格商标等级,提升品牌诱惑力,进而误导消费者。这种违背市场诚实竞争原则的表现,理所当然地遭遇法律的排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八条就规定:“使用未注册商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制止,  相似文献   

6.
7.
8.
2010年1月初,江西省南丰县工商局查处了该县桔城印刷公司印刷假冒注册商标“甜又香”标识案,根据《印刷业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该县工商局对该印刷公司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相似文献   

9.
《商标法》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基于以上规定可见,以下几个问题需要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10.
有这么几个案例:案例一,侵权行为人将他人横向排列的文字注册商标改为竖向排列使用:案例二,侵权行为人将他人大写字母构成的注册商标改为小写字母商标使用;案例三,侵权行为人将他人左文字、右图形构成的注册商标改为左图形、右文字的商标使用。这里提出了一个问题:上述行为构成一般商标侵权行为呢,还是假冒注册商标行为?  相似文献   

11.
我国《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以及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商标法司法解释》)中均规定了相应的侵犯注册商标专有权的行为。其中《商标法》第五十二条中规定了五种形式的侵权行为:(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  相似文献   

12.
孙骁勇 《中华商标》2010,(10):64-64
注册商标是用来区别商品或服务的可视性标志,其组成要素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也可以说,注册商标是这些组成要素定格化的表现形式,  相似文献   

13.
<正>一、规制囤积注册商标行为的必要性近年来,随着党中央、国务院相继印发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迈上了新的台阶,而这一趋势也体现在了商标权保护当中,其中仅在2021年一年,我国商标注册量就达到773.9万件,截至2021年底,  相似文献   

14.
正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商品的种类日益增多,商标权利人超出商标法定的使用范围,在"类似商品或服务"使用自己的商标,以最大化维护自己权益。由此可能引发的矛盾和冲突引起了社会各界关注,但并未形成统一、有效的解决机制。法院在处理此类  相似文献   

15.
一段时期以来,国家认监委连续接到企业来电来函,反映一家名为“北京国研迅通经济信息咨询中心”的单位,声称“经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批准”,组成“中国质量认证编委会”,编辑《中国质量认证产品名录》,并以一些领导的名义,大肆向企业打电话、发传真,要求企业赞助或做广告。  相似文献   

16.
17.
王娜 《中华商标》2009,(6):16-19
高校校名、校标、校训等是高校无形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很高的商业价值。近几年,侵犯高校校名、校标、校训等无形资产的事件层出不穷,不少高校选择将校名校标、校训等注册为商标的形式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相似文献   

18.
试谈查处窃电行为的若干法律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年来,窃电案件逐年增多,窃电数额逐年增长,严重影响了正常的供用电秩序和损害供电企业的合法利益,打击窃电犯罪已成为供电企业艰巨的任务。由于我国现行法律的某些不完善,实践中如何查处窃电行为及追究窃电者、特别是单位窃电的刑事责任,窃电量的认定、窃电证据的取得等问题,长期困扰着供电企业和司法部门,也直接影响到打击的力度。本文拟就查处窃电行为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探讨,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相似文献   

19.
盗窃电能一直是困扰电力正常供应和电力企业健康发展的一个突出问题。窃电行为不仅给国家和企业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严重扰乱了正常的供电秩序,更造成了电力设施的损坏,形成重大的安全事故隐患,直接威胁着电网的安全。窃电之风之所以难以刹住,主要是一些单位和个人法制观念淡薄,错误地认为“窃电不算偷,窃电不犯法”;受经济利益驱动和诱惑,一些个体户、私营企业、承包或租赁经营的企业甚至国有企业,把窃电作为一种降低成本、牟取暴利的手段,千方百计、  相似文献   

20.
2000年,胶南市周某、吴某、孙某三人合伙组建了一农用制造机械厂,在经营期间,他们分别给一些农用机械注册了“旭光”、“田丰”、“顺新”等商标。在市场销售中,吴某设计并分管生产的“旭光”牌简易播种机最受农民欢迎,一直供不应求。为此,吴某向周某、孙某提出了退伙,退伙后吴某便与自己的亲属合伙又成立了“旭光”播种机制造厂,使用“旭光”商标,专门生产制造播种机。在市场上,以低于农用制造机械厂播种机的价格销售,致使原来机械厂生产的播种机出现难以销售的局面。为此,周某、孙某曾多次找到吴某,要求吴某停止该行为。但总遭到吴某的拒绝,他辩解说,该商标与播种机由他一手设计并分管制造,而且他已经退出原来的企业,现在生产不生产是他的自由,别人无权对他的行为进行干预。在该经济纠纷中,吴某这种做法对吗?周某、孙某到底应该怎么办呢?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