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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是政府宏观调控房地产行业以及调整土地收益分配关系的重要措施之一。阐述土地增值税清算政策的相关内容,分析现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政策的作用,并就土地增值税清算对地方政府、房地产企业以及消费者产生的实施效果进行分析,之后从税收政策、税收征收群体、税务机关和税收征收管理环境四个层面给出保障措施,期望对增加地方政府税收和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持续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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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给了谁压力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征收对房地产行业的未来发展是影响深远的春未立,雷已惊。对于已经历3年多政府宏观调控的房地产行业来说,国税局1月10日出台的《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无疑是2007年第一道闪电,撕开了今年房地产行业调控的大幕。2月1日起,中国各地税务部门对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的征收由“预征制”转为“清算制”,征收30%到60%不等的土地增值税。这并不是凭空出世的新税种,自1994年以来,中国对房地产土地增值税一直实行“预征制”:事前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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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以来,对于连续的房地产市场的过热现象,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进行调控,其中加大税收力度为主要的行政调控手段之一。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以及国家正在考虑的物业税的征收过程中部牵涉到了房地产的估价问题。本的目的旨在探讨土地增值税征收过程中所涉及的房地产估价的应用及实际操作中存在的若干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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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莹政 《中国房地产估价师》2007,(2):40-45
2007年1月16日,国家税务总局颁布了《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加强了对土地增值税的征管清算力度,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中规定了多项需要按照房地产评估价格计算征收的情形,这就对以前十多年来对于土地增值税纳税评估涉足较少的房地产估价行业提出了新的挑战,要准确地评定估价对象的价值,就必须对土地增值税纳税的相关规定、土地增值税纳税评估理论和方法等各方面进行深入研究,笔者结合估价案例对此作一些论述,以期抛砖引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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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发布土地增值税实施细则后,直到2007年2月1日起,国家才正式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征收30%-60%不等的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是指房地产经营企业等单位和个人,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及在房屋销售过程中获得的收入,扣除开发成本等支出后的增值部分,要按一定比例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费。当前,中国的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额累进税率,例如增值额大于20%未超过50%的部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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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土地增值税是以单位和个人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简称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率征收的一种税。我国税法对个人转让房地产土地增值税出台了一些优惠政策。比如:《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1995]6号)规定,对个人转让自有住房,凡居住满5年或5年以上的,经向税务机关申报批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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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月16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国税发[2006]187号”文《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2007年2月1日起开始清算各个开发项目的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的恢复征收会对房地产企业和行业造成什么影响?房地产企业又会有哪些新的变化应对重税冲击,本文将重点从企业角度予以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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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的增值额征收的税种,征收对象主要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即销售房地产时,先按照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等项目全部销售完毕并结算成本后再进行清算,多退少补。但由于土地增值税清算复杂以及与房地产市场高度相关等因素,目前,土地增值税清算不及时,以预征代替清算现象较为普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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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的税收筹划 总被引:4,自引:1,他引:3
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它是一个专门针对房地产市场的特殊税种,因此对土地增值税进行税收筹划对房地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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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地增值税不是新税种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从2007年2月1日起,全国各地区将对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项目进行全面清算。国税总局正式向房产企业征收30%~60%不等的土地增值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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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的增值额征收的税种.征收对象主要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即销售房地产时,先按照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等项目全部销售完毕并结算成本后再进行清算,多退少补。但由于土地增值税清算复杂以及与房地产市场高度相关等因素,目前,土地增值税清算不及时,以“预征代替清算”现象较为普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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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增值收入的纳税人征收的税种。土地增值税纳税筹划是在税法允许的前提下,从降低税基和税率两个角度进行的。本文以房地产企业为主体,从土地增值税的特点出发,围绕具体案例进行筹划。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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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企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和税收筹划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引言
土地增值税是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而就其增值部分征收的一种税。房地产企业是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主体。早在1993年年底发布的国务院令[1993]第13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就规定了从1994年1月1日起按照30~60%的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征收土地增值税,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