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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对未成年人的房屋抵押登记应结合具体实践操作中的几种不同类型,采取不同的处置办法。一、未成年人购置房产申请抵押登记的情形。从法理来说,未成年人不具备购置房产的能力,而是其监护人父母在购置房产的整个过程中实施赠与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这种情况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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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房屋翻建”的理解问题建设部《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1997年10月27日建设部第57号发布,2001年8月15日修正后以建设部令第99号重新发布,以下简称《办法》),第二章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房屋翻建的,应申请变更登记。个别地方权属登记部门的工作人员对“房屋翻建”的理解存在误区,将城市私房的拆除重建也认定为房屋翻建,在权属登记分类时将其归入变更登记一类,这种作法显然不妥。《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条文释义》(以下简称《条文释义》)中,对变更登记有明确的解释:“是指房屋权利人因法定名称改变,或者房屋状况发生变化而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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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未成年人属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行为能力和真实意思的表示往往只能借助监护人来表达。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未成年人的房产应由监护人代为申请登记,但上述规定未提及监护权行使的具体人数,造成实践中出现多个监护人对一个监护对象实行监护的情况,给登记机构带来诸多困扰。据此,笔者拟对未成年人房屋登记中的几类监护情形予以探讨,以期对房屋登记实务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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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基于汽车按揭抵押登记后存在的一些风险进行分析,并论述一些防范风险的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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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十、土地使用权已抵押情况下,可否办理在建工程抵押按现行房地分离的管理体制,国土部门负责纯土地的抵押,在土地上已存有建筑物,则由房管部门办理建筑物抵押,根据《物权法》第182条的规定: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抵押人未依照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在土地使用权已抵押情况下,如何办理在建工程抵押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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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建权〔2008〕827号3.1.2.10房屋交换跨区交换房屋的,收取房屋所有权证原件的登记部门应向证书核发部门发函说明收取证书原件情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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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购房贷款中,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比商业贷款的利率低,同等条件下利用公积金贷款所付银行的利息比商业贷款少很多。因此,人们如果有个人住房公积金的话,一般都会以此为贷款方式。但由于某些原因,相当多的人是在办理商贷一段时间后才获得个人住房公积金,于是在以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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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办理土地抵押权登记时,关于土地抵押期限应当注意哪些事项? 答:在办理土地抵押登记时,土地登记中请扣和土地登记审批表上有抵押期限一栏,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上有存续期限一栏需要填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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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某甲购买某开发公司预售商品房,交付全款,并在房屋登记机构办理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某乙现向某银行贷款,双方订立了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以某甲的上述房产抵押作为乙债的担保,现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抵押登记。对于该申请能否受理,工作人员意见不一。笔者在查找相关法律、法规依据时,翻阅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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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首先分析了目前我国房地产抵押登记混乱的原因,在此基础上结合自身工作经验对在房地产抵押登记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进行了简要的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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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中国房地产》2014年4月刊中《浅谈已办理预告登记的预购商品房再抵押》(作者:杨玉琴)一文中有这样一个案例:某甲购买某开发公司预售商品房,交付全款,并在房屋登记机构办理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某乙现向某银行贷款,双方订立了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以某甲预购的商品房抵押作为乙债务的担保,现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抵押登记。对于该申请是否受理,作者提出了两种观点并对此进行了相关意见阐述。本文拟对此案例中的房屋是否可以设立抵押以及涉及的法律关系和登记事项做一探讨。本人认为此类申请不符合《物权法》和相关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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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哪些内容可以记载于登记簿?抵押权人不同意的转移登记,登记部门是否需要通知抵押权人?这些问题是不动产登记人关注的方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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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抵押”以不动产作为抵押标的物,其性质稳定、保值、安全,一直是我国传统的融资担保方式。“按揭”则是舶来品。改革开放后,这种在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和地区较为流行的“融资购房方式”经香港传入我国,之后经市场演义,已不是香港地区立法定义的“按揭”。目前在我国,“按揭”通常被定义为预售商品房“期房抵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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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登记办法》第六十八条规定,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相应的房屋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当事人申请房屋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按照预告登记事项办理相应的登记。据此可知,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自能够转房屋抵押权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抵押当事人也须申请房屋抵押权登记。但是,抵押当事人是申请抵押权设立登记还是申请抵押权变更登记,申请登记时应当提交什么材料,登记机构应当怎样在登记簿上作记载,《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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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屋登记实务中,有不少城市在办理抵押房屋转让的登记时,不管抵押权担保债务是否清偿,都要求抵押双方当事人先行注销抵押权,再办理房屋转移登记。而从《物权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分析,上述做法有悖现行法律的规定,笔者对此存有疑虑。本文通过阐述我国法律对抵押物转让制度的设计沿革,探讨抵押房屋转让时登记机构的具体操作模式,以及抵押房屋转让后抵押权的效力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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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房地产》2010,(6):16-18
案例A人口福利基金会向H市房屋登记机构要求办理其名下两处办公用房的抵押登记,该两处办公用房系A人口福利基金会购买的商品房,申请抵押登记时出租给C公司使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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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抵押登记对登记机构来说是风险较大的一项工作,在以往出现的抵押纠纷(特别是个人房屋抵押贷款)中,有一些房屋所有权人否认自己向登记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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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购买了某开发商开发的商品房一套,并以该预购房屋为抵押物向某商业银行申请了贷款,开发商为李某提供了阶段性担保。同时,李某与贷款银行共同向房屋所在地登记机构申请办理了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由于李某负债累累,其他债权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对李某房屋进行了预查封登记(即查封时房屋产权尚未登记到李某名下),在房屋所有权登记到李某名下后,贷款银行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该房屋抵押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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