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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贵州传统特产的地理标志知识产权保护思考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贵州现有26种国家地理标志产品、20件国家地理标志商标、5种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原有9种国家原产地标记。本文从地理标志产品、地理标志商标、农产品地理标志、原产地标记等方面,分析该省传统特产的地理标志知识产权保护现状,并建议:(1)加强传统特产(尤其是少数民族地区民族特产)的地理标志知识产权保护,提升传统特产国际竞争力;(2)深入研究该省(尤其是少数民族地区)名优特产自然因素与人文因素的地理标志特征;(3)充分利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整合地理标志保护范围的传统特产品牌;(4)挖掘、整理、保护与传统名优特产相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尤其是传统技艺、传统美术、传统医药、少数民族等种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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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长华 《世界标准化与质量管理》2007,(4):47-48,52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制度是一项与WTO接轨的制度。本文论述了我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分析了新时期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的特点,并就推动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提出几点思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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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须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06,(1):52-54
地理标志产品是一个国家地理、文化和传统工艺的结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是国家质检总局按照WTO《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关于地理标志的规定,作为应对“入世”、扶优扶强的重要措施。2005年6月。为了有效保护我国的地理标志产品,规范地理标志产品名称和专用标志的使用。保证地理标志产品的质量和特色。国家质检总局在总结、吸纳原有的《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和《原产地标记管理规定》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发布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于2005年7月15日开始施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充分体现了统一名称、统一制度、统一注册程序、统一标志和统一标准等“五个统一”的原则,它的制定、发布和施行体现了我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特色.标志着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制度在我国的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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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晓 《福建质量技术监督》2005,(8):11-13
2005年7月15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制定的部门规章《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以下简称《保护规定》)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施行。《保护规定》的出台旨在有效保护我国的地理标志产品,规范地理标志产品名称和专用标志的使用,保证地理标志产品的质量和特色。《保护规定》出台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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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秋霞 《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10,(2):64-65
我国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制度是我国在借鉴和吸收了国外原产地命名、地理标志制度等通行做法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建立起来的一项重要制度。实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范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专用标志的使用,也是我国加入WTO以后,加快与国际接轨的重大举措,它对保护中华民族经济文化精品、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扩大内需、促进出口以及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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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建华 《世界标准化与质量管理》2011,(1):32-35
质量特色及其与产地的关联性是地理标志产品的重要特征,科学、正确地分析和阐述了质量特色及其与产地的关系,是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关键。文章基于《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的要求,分析了地理标志产品质量特色的含义、要求、构成及与产地的关联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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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洁 《福建质量技术监督》2013,(4):19-20
近日,福建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现场会在三明市建宁县召开。福建省质监局组织与会代表参观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建宁黄花梨生产基地/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核心示范点后,还举行了《福建省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图文丛书(三)》赠书仪式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授牌仪式。福建省质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为推动更多的八闽特产走向全国,提升产品附加值,福建省将开展全省地理标志产品资源普查,建立全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资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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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质量技术监督》2009,(1):22-22
2008年12月23日,国家质检总局在北京召开了“福鼎白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专家审查会,审查通过了“福鼎白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来自中国茶叶流通协会、中国政法大学、中国农业大学、法国卡慕公司、锦江麦德龙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专家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对“福鼎白茶”申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名称、保护范围、产品质量特色及其与当地自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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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地理标志保护工作已经进入了快速发展新阶段。”10月27日,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负责人在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制度实施10周年纪念活动上表示。据悉,截至2009年9月,国家质检总局已经受理了地理标志保护申请1070件,对国内932个地理标志产品实施了专门保护。产品范围涉及白酒、葡萄酒、黄酒、茶叶、水果、花卉、工艺品、调味品、中药材、水产品、肉制品等,产地范围涵盖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制度正在成为我国保护地理标志产品知识产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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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京京 《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09,(11):20-21
“中国的地理标志保护工作已经进入了快速发展新阶段。”10月27日,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负责人在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制度实施10周年纪念活动上表示。据悉,截至2009年9月,国家质检总局已经受理了地理标志保护申请1070件,对国内932个地理标志产品实施了专门保护。产品范围涉及白酒、葡萄酒、黄酒、茶叶、水果、花卉、工艺品、调味品、中药材、水产品、肉制品等,产地范围涵盖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制度正在成为我国保护地理标志产品知识产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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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质量技术监督》2007,(1):44-44
吉林省在全国率先应用地理标志产品信息管理和防伪监控信息系统,将吉林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生产过程监管、防伪标识的使用、物流管理等重要信息纳入到该系统当中,实现全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科学和动态管理。 相似文献
14.
王永文 《福建质量技术监督》2013,(7):36-37
2005年以来,永春县先后成功申报了永春芦柑、永春佛手和永春篾香、永春老醋等4个地理标志产品保护项目。2013年,永春县质监局继续以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为服务县域经济发展的着力点,探索启动新一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工作,开发传统县域特色产品品牌价值。 相似文献
15.
《福建质量技术监督》2008,(10):20-20
9月18至19日,国家质检总局在北京召开“莆田枇杷、莆田桂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专家审查会,莆田枇杷、莆田桂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顺利通过技术审查,标志着莆田枇杷、莆田桂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工作获得成功。国家质检总局将在近期发布公告,正式批准对莆田枇杷、莆田桂圆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这是继2007年9月“南日鲍”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殊荣后,该市在打造地理标志名片上取得的又一重大突破,将对莆田枇杷、桂圆等传统特色产业的健康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相似文献
16.
《福建质量技术监督》2006,(12):39-39
我国第一部针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出台的地方政府规章《陕西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正式出台,2006年12月10日起开始实施。该《办法》的出台标志着陕西对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监督管理进入更新更高的层次,将对加强陕西地理标志产品发掘培育,加大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后续监管提供有力法律支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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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通过介绍地理标志保护的国际政策与国内立法、中国地理标志保护制度的历史与现状,剖析地理标志保护制度“新大陆”与“旧大陆”立场之争的深层次原因,结合中国最新签署的双边及多边协定,尝试对构建中国农产品地理标志资源保护体系提出建议,如依据与欧盟的协定建立地理标志专门法,建立统一的地理标志注册管理机构做好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认定,通过区块链、物联网(IoT)及芯片技术提升消费者知情权并提升农产品质量监控水平等。 相似文献